从伊斯兰教角度看佛教

佛陀非全能的神

2500多年前,佛教的创立者释迦牟尼出生在今天尼泊尔边界、毗邻印度南部的城邦小国迦毗罗皤窣都,是该国太子。他目睹臣民身心遭受的痛苦,放弃了王族生活,历经数年进行参悟,寻求解脱人生苦难和达到人生终极快乐之道。由于彻悟和对众生的大悲悯,释迦牟尼克服了自身众多缺陷,达到人格的圆满和完善、得道成佛。佛陀不是全能的神,佛陀的字面意思是“完全觉悟的人”,他或者她可以因此而济度众生。释迦牟尼毕生从事教化众生如何达到觉悟,从而也能够悟道成佛的志业。

《古兰经》中关于佛陀的引证

二十世纪中叶的学者哈买德·阿卜都·卡迪尔在《伟大的佛陀:生平及其哲学》中认为先知宰洛祈福礼的意思是“来自祈福礼的人”。该先知在《古兰经》中被提及两次(21.85和38.48)。宰洛祈福礼富有耐心、人品端庄,即指释迦牟尼。然而多数学者认为洛祈福礼是以西结(《圣经》中的先知)。卡迪尔把“祈福礼”解释为“迦毗罗”的阿拉伯语化,并认为是“迦毗罗皤窣都”的简缩形式。他还提出《古兰经》中提及的菩提树(无花果树)(95.1-5)同样系指佛陀,因为佛陀就是在一棵菩提树下觉悟的。有些学者接受这种理论,并作为对此观点的支持,指出十一世纪的印度历史上的波斯穆斯林学者比鲁尼即认为佛陀是先知之一。另外一些学者则驳斥了这一论据,解释说比鲁尼仅仅描述说,在印度人们把佛陀视为一名先知。

还有些学者把预言中的末来世弥勒佛 – 大慈大悲佛和至慈先知穆罕默德相联系。事实上,尽管佛陀在菩提树下得道并没有被描述为天启,但后来的佛教大德从佛经中得到了启示,例如四世纪印度的无著就直接受启于兜率天 – 喜足天的弥勒佛。

佛教徒作为“有经人”

佛陀成就和教导别人成佛的方法在梵语中称为“达摩”,字面意思是“预防措施”。这些措施是为了避免使自己或者使别人遭际难障而要遵循之诸法。从前二世纪开始,佛陀的说教以口传形式、直到后来都以经文的形式被记录下来。现在的乌兹别克斯坦和阿富汗北部是阿拉伯人首次接触佛教徒的地方,这些经文的古突厥语和粟特语(已消亡,属伊朗语)版本在这一带广泛流传。在这些语言中,“达摩”被翻译成nom,这是一个希腊语借词,意思是“法律”。

《古兰经》教导对“有经人”宗教的宽容。“有经人”的宗教指基督教和犹太教。接触佛教徒后,阿拉伯人尽管认为佛教徒不是严格的“有经人”,但还是给予和他们治下的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相同的地位和权利。只要佛教徒交纳人头税,阿拉伯人允许他们保持自己的信仰。这样,“有经人”的律法观念似乎扩大了,包括了所有遵循一套基于更高权威的道德准则的人。

佛教基本教义

佛陀最基本的教义称为“四圣谛”即觉悟者认可的四种真理。佛陀看到任何人都要面对:(1)苦谛:人一生虽然经历许多快乐,但无法否认人生维艰。疾病、衰老、自己或亲友的死亡、生活中的挫折、人际关系的不尽人意,这些使生活已经饱经沧桑。但是由于基于困惑的人生态度,人们使得上述状况痛苦更甚。

(2)苦的真正原因在于人对真实之不知不识(即集谛)。例如,人人都以为我即宇宙之中心。当一个小孩子闭上眼睛的时候就以为别人不存在了。由于这一虚幻表象,人们都以为自己是唯一重要的,因此应该完全有自己的行事方式。由于这种自我中心、自以为是的态度,他们激起争辩、挑起打斗、甚至发动战争。如果人们当真是宇宙的中心,那么人人就会认可他。然而无人认可,因为别人也会认为他自己是宇宙的中心。不会凡人皆对。

然而通过(3)这点是可以做到的,即灭谛。灭去诸欲,人们就再也不会体验痛苦。人们通过道谛(4)可以达到这一点,即一个人据此认识真实(即道)。换句话说,如果一个人真正体悟到人人之间互相紧密联系而又各自独立、谁也不是宇宙之中心这一事实,那么人们就可以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和谐共存。因此,佛教的基本观点是科学理性的。解决问题就应该识别并消除其原因。一切都要遵循因果律。

空和独立

因此,佛陀教义中最重要的主张是见悟,即万物众生之间的相互联系和各自独立,据此发展众生之间平等的慈爱与悲悯。联系万物的最高原则是空,它超越一切称名和概念。空指的是万物不会以不可能、虚幻的形式存在,例如绝对独立于他物;芸芸众生生发于相互依存。因为众生和环境相互依存,一个人必须对他人关慈爱和悲悯,并主动承担帮助他人之责任。为了一直关注这两个方面 – 空性和慈悲 – 即智慧和方法,一个人需要完全的禅定和坚定不移的自律。佛陀在这些方面教给人们许多方便法门。

伦理和业力(羯磨)

佛陀特别强调过一种保持严格操守的伦理生活。他要求人们努力帮助他人,如果做不到,至少不要为害。他以科学的原理 – 或者说行为的因果关系对业的伦理基础做了解释。业的意思不是命运,而是指伴随并激发行为、言语、思想诸活动之推动力。该推动力因为前期条件而积极或消极地发生作用,使一个人进入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一个人将经历一定的快乐或不快乐。这种状态可能在此世发生,也可能在来世发生。

转生

和其它印度宗教一样,佛教强调转生或曰转世。一个个体的精神世界和他的本能、才智等均来自前世生活,并且会进入他的来世生活。一个人依靠行为及其造就的脾性,可能转生在天堂或者地狱,或者转生为动物、人、或者任何种类的鬼怪精灵。由于慈爱、怒、痴等障昧,众生都要经历基于这些业力而不可控制的转生。他们的业力由此而不由自主地被触发。如果一个人因为过去的行为方式循了不正业而做恶,他将因此经历痛苦和不快乐。如果一个人从事有益的行为,他将享受快乐。因此,快乐或者不快乐不是对一个人的赏赐或者惩罚,而是他此前的行为基于因果律而所造就。

佛教的基本伦理尤其禁止人们犯“十破壞性行動”(“十恶”)。十破壞性行動即杀生、不与取、邪淫、虚妄、杂秽语、离间语、粗恶语、贪欲、嗔恚、愚痴邪见。佛陀并没有教导类似沙里亚(伊斯兰教法)的合法准则,并以此为据对恶行进行惩罚。不管人类对一个做恶者的赐予或者惩罚如何,他仍然要经历他的行为导致的不快乐。

信仰实践和禅定

佛陀看到每个人都具有同样克服自身的众多缺陷而成就为佛的能力,也认识到每个人志趣、喜好、慧根各相迥异。鉴于这些差异,他教以不同的方法,让人们自己修持,突破我限、实现自我。这些方法包括学习、修持,例如在神前三叩首、向穷人和僧众布施、通过佛珠记念佛陀的称谓和真言(赞词、经咒)、朝拜圣地、转经等,特别是打禅。打禅意味着形成一个有益的习惯,它通过重复积极的态度如慈爱、忍耐、惦念、专注、见悟,然后通过联系个人生活以修习正见。

此外,佛陀教导人们不要出于对他个人的信仰而信仰他的教导,而要像购买黄金一样去亲自验证。人们只有通过个人体验,发现他的教义中有益的东西,并应用到他们的生活中。佛陀说,没有必要改变文化传统、甚至宗教信仰。任何人,但凡发现他教义中有用的东西,均乐于分享。

佛教没有规定固定的礼拜时间,没有神职人员引领下的宗教功课,没有安息日。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进行祈祷。实际上大多数情况下,人们在寺庙或者家庭佛龛前做祈祷和静修。通常,佛龛上供奉的是佛和菩萨的塑像或画像,这些菩萨可以直接帮助他人成佛。人们不向这些塑像或画像礼拜和祈祷,而是通过他们的帮助集中意念于意指的大德。因为佛和菩萨均非万能的神,祈祷者的目的是从他们的形象上得到启示、得到满足祈祷者实现良好愿望的指引力。然而,没受过教育的信徒只是简单地企求他们的愿望得以应答。作为众佛受到尊敬的象征,人们在这些塑像或者画像前供以香烛、净水碗和食物。

饮食和禁酒

佛教没有进食规定。佛教徒被鼓励尽量吃素,但即便一个人只进素食,仍然有昆虫在农作中不可避免地遭到杀生。因此,一个人应努力减小因食物而对动物和昆虫造成危害。有时候须得吃肉,例如疗疾、不想冒犯主人、抑或除肉之外别无所食等。如此,食者要对因此而遭杀生的动物感恩,并为它能够得到更好的转世而祈祷。

佛陀还教导信众滴酒不饮。佛教徒的修持在于培养正念、严守戒律和自我克制。而一旦饮酒,这些都会丧失。然而并非所有教徒信守此教诲。

寺院传统

佛教有出家和在家两种传统。僧尼信守千百种誓约,其中包括完全的禁欲。他们剃头、穿特制的袍服、生活在寺院社团。他们致力于学法、参禅、祈祷、为一般信徒的福祉做法事。作为回报,一般信徒通过施斋供养僧众。供养可以直接送到寺院,也可以布施给每天早上到家门口化缘的僧人。

平等

尽管佛陀时期的印度社会以种姓制度为基础,其中有些低种姓的群体甚至被认为其他人不可接触,佛陀宣称他的修士团体中人人平等。因此,佛陀废除了那些离开种姓群体、生活在寺院和尼姑庵潜心修持者的种姓差别。寺院的教阶基于受戒和遵守誓约的时间长短。如果一个年幼僧人受戒先于年长者,在法会上他要坐在年长者之前,并先于后者得到布施。为了遵守亚洲人的习俗,在宗教集会上如果男女都参加,他们将分开列坐,男性坐在前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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