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丘尼研討會演講摘要:第二天

第四期,第二天:律宗傳承的歷史

比丘 蘇嘉多 , 寂靜森林道場 主持,悉尼,澳大利亞

“當代三種律宗傳承的淵源:上座部、法藏部和根本說一切有部”

因為僧伽的正式分裂,印度戒律傳承並沒有發展,儘管正如保守的上座部信徒支持的那樣,在最早的斯里蘭卡編年史《島史》(巴利文:Dipavamsa)中可以找到相反的主張。 此外,從來沒有任何大乘律宗或戒律傳承。 受戒傳承也不是起源於上上座部,也不是與其緊密相關,它們的發展乃是地理上的擴散。 上座部起源於阿育王的兒子和女兒 – 瑪欣德(摩哂陀)和僧伽密多的使團來到斯里蘭卡。 根據奧地利學者埃里希·弗勞瓦爾納的研究,法藏部源於去印度西北部的巴克特里亞(大夏)的希臘僧人(臾那人)曇無德的使團,其中阿育王的弟弟狄沙擔任翻譯。 法藏部的教義和上座部的很相似,或許可以被看做是後者在西北部的旁支。 儘管根本說一切有部只是在8世紀初才初露端倪;但是,根據弗勞瓦爾納的研究,其所在地在馬圖拉。 將這一部派與克什米爾聯繫起來的文字是後來添加的。 馬圖拉也是上座部和法藏部修行者的禪修閉關之地。 儘管根本說一切有部的教條卓然不群,但是三種律宗團體在馬圖拉和諧相處。 因此,因為三種律宗傳承之間的這種緊密關係,這種和諧需要延續至今,而不應該認為其中受戒程序的差異如此重要。

荷馬·古那提拉克博士,佛教資源中心主席,斯里蘭卡;克拉尼亞大學前任校長,斯里蘭卡

“傳承不斷的僧伽羅人比丘尼僧伽 :3-11世紀”

斯里蘭卡的比丘尼戒是由阿育王的女兒僧伽密多引進的,一直延續到了1017年。 因此,在433年,在南京為中國尼僧受戒的二部僧伽戒的斯里蘭卡比丘尼擁有著持續不斷的傳承。 在此之前,中國的比丘尼由法藏部比丘組成的單一僧伽施戒。

恰如在斯里蘭卡的四座主要寺院裡有四種上座部律宗傳承,每一支傳承對比丘戒有些微的不同解釋,各比丘尼傳承同樣可能有存在些微的差異。 儘管斯里蘭卡上座部比丘尼戒傳承的複興需要比丘尼由法藏部至上座部再次受戒,但是根據四支斯里蘭卡上座部比丘僧伽所遵循的“大力噶瑪”強化程序,通過單一僧伽程序重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將更為可取。

黎孟達教授、博士,越南佛教大學 ,胡志明市,越南

“越南尼僧僧團史”

對越南比丘尼的歷史記載有一部分;歷史上很多時期知之甚少。 最早的記載是公元2世紀。 但是,通觀歷史發現,越南受戒的女性絕大多數來自上層社會,在成為尼僧之前已有家室。

費如安,美國農業部對外農業局

“東亞的首次比丘尼戒:形成一種新的生活方式”

有關僧人和尼僧的律宗典籍同時被帶入中國。 但是在中國撰述的基於指導性原則的相關比丘和比丘尼戒手冊,早在此前就已經開始有了。 357年,第一批中國比丘尼根據新近翻譯的大眾部比丘尼律宗通過單一僧伽受了戒。 但是當時,此次受戒的有效性受到了道昌的挑戰。

大藏經全部翻譯成漢文完成於382年,幾乎是在佛教傳入中國後300年。 此後,中國有了完整的法藏部律宗典籍。 434年,隨著斯里蘭卡比丘尼的到來,和漢人法藏部比丘為300名婦女施行二部僧伽法藏部比丘尼戒,對受戒的有效性再也不存在挑戰了。

陳怡瑜教授、博士, 國立清華大學,新竹,台灣

“晚期帝制中國的戒律體系 ”

六朝時期(公元317-589年),中國的佛教僧伽接受了帝國的讚助(供奉)。 在隋唐時期(公元581-907年),中央政府發展了官僚機構,登記和尚和尼僧,並監督寺院事務。 因此,政府給通過國家佛典考試,然後接受具足戒的和尚和尼僧頒發受戒證明(漢文:度牒)。 這些證明給度牒持有者施予耕地,不久,這些受戒證明變成了金錢的替代形式。

五代和宋朝時期(公元907-1206年),政府修建國家戒台,要求和尚和尼僧為三種度牒支付高昂的購買費用。 政府還為准許學僧、具足戒、以及菩薩戒設置了三種單獨的戒台,要求每一種受戒都要付資。 元朝時期(公元1206-1368年),蒙古統治者創立了在漢人比丘和比丘尼頭頂燒3-12個戒疤,以將他們和非漢人僧侶區別開來。

明朝時期(公元1368-1644年),要求所有的比丘和比丘尼候選人購買昂貴的受戒證明。 但是,到了清朝時期(公元1644-1911年),國家廢除了銷售受戒證明,分散(去中心化)了受戒系統。儘管如此,政府堅持通過官方的受戒儀式施加程度的控制。 地方寺院建立起戒台,增加了由他們自己執行的受戒資費。 年齡低於40歲的婦女被禁止受戒。 尼僧必須在官方註冊,而這有助於保護她們的人身及其權利。

根據所有上述這些中國習俗,如果藏人將來也保存官方的受戒記錄,或許有所助益。

李彀怊博士,佐治亞大學,阿森斯,佐治亞,美國

“朝鮮時代佛教尼僧社團的變遷 ”

至遲在588年,二部法藏部比丘尼戒在朝鮮百濟王國(公元前18 – 660年)就已經制度化,當時,第一批日本尼僧就是在那里通過這一程序受戒。 新羅(公元前57-935年)和高句麗(公元918-1392年)的歷史資料無從得到。 高麗王朝(公元918-1392年)時期,佛教是國教,據推斷當時實行比丘尼的二部僧伽戒程序。 李氏朝鮮(公元1392-1910年)時期,佛教因為強大的儒教影響而受到嚴格限制。 禁止比丘進入首都,受戒必須要付資。 只有子女已經婚配並完成三年守孝的寡婦容許出家為尼。 不容許未出嫁的女性受戒,總體上婦女禁止參訪寺院。 比丘尼戒在延續,但極有可能是通過單一僧伽法,也沒有預備期的式叉摩那階段。 尼僧導師和弟子之間的關係以孝道為榜樣。

大衛·傑克遜教授、博 士,魯賓藝術博物館創建者 ,紐約,紐約市,美國;前漢堡大學,德國

“薩迦派保存瀕危戒律傳承的策略”

藏傳佛教薩迦派通過喀什米爾堪布釋迦希巴札(公元1140s-1225年)保存著兩種截然不同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戒律體系。 其中一支最終傳播到了薩迦四大僧伽社團,另一支只通過薩迦班智達傳承。 有時候,某一支或另一旁支變得稀少。 為了保存下來,比丘們就會放棄其舊有的戒律,在稀少的這一支系中重新受戒,恰如16世紀晚期薩迦派大師芒堆魯竹嘉措(藏文:Mang-thos Klu-sgrub rgya-mtsho)的例子。 [這與上座部大力噶嘛加強程序相對立,後者容許接受第二種比丘尼戒而無需放棄前面的受戒。 ]在一些例子中,薩迦派的大師們為了在嚴峻的形勢下存續某一支係而變通了規則,例如受戒程序中通過四名而不是五名比丘。 正如這種受戒通常是可接受的,在重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中同樣需要一些靈活性。

讓 – 烏爾里希 · 索比斯奇 ,哥本哈根大學,丹麥

“比丘尼戒:作為權力手段的傳承系統和程序”

既然佛陀自己數度改變受戒程序而並沒有讓其前的受戒失去效力,根據業已確立者實行受戒即是法則,這一事實所在就已經賦予其正確性了。 換句話說,如果法則的改變是基於權威性的,新程序和前面的同樣正確。

在印度部分,因為和尚的具足戒無法做出不間斷地追溯 – 在傳承系統中令人信服地跨接一個完整的千年,這樣的持有者太少 – 有些和尚要求對尼僧也做這樣的一種追溯,這種現象既是基於對其自身傳承系統之肇始缺乏了解的狀況,也是一種僅僅源於權位的並不公平的要求。 將受戒的有效性建立在由任何一支現存的僧伽自主地、權威地確立起來的程序的基礎上,這更實在一些,因為這種狀況在男性僧伽中發生過很多次。

第五期,第二天:傳統與當代需求之間的極性,第一部分

教授、博士延斯 – 烏維 · 哈特曼,路德維希 – 馬克西米利安大學,慕尼黑,德國

“現代和歷史之間的律宗:某種總體性思考”

既然這只是在延宕做出決定,那麼我們不應該糾纏於重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的法律論證。 歷史上,律宗歷經多次改變和擴充。 全部不同的七種律宗典籍仍然存留在世。 很難說這一切都是佛陀之教誨,因此說它們乃是適用於不同情況之發展更具有意義。 一個人無法說一種傳承體係比另一種更有效,一個人也不能運用理性去質疑其它傳承體系和信仰,以證明自己的傳承是合法的。 佛陀是務實的,因此我們現在也必須務實,不要擔心由不同傳承體系組成的二部僧伽戒的有效性。

比丘、博士菩提,莊嚴寺,卡梅爾,紐約,美國;佛教出版社前任編輯,康提,斯里蘭卡

“上座部比丘尼戒的複興”

上座部律宗可解讀為容許或者禁止複興比丘尼戒在於一個人如何去理解它。 這個問題無法完全從法律的視角來解決。 對於很多反對比丘尼戒復興的保守比丘來說,他們的反對理由似乎更多是源於情感和政治因素。 但是,如果佛陀在世,很明顯,他會出於慈悲和運用富於技巧的方式,選擇同意這一複興。

教授、博士全海俊法師,東國大學,首爾,韓國

“韓國佛教曹溪宗二部戒與法藏部律宗 ”

儘管韓國佛教曹溪宗於1982年在韓國恢復了二部僧伽法藏部比丘尼戒,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在大眾的層次上講,有些人願意只有比丘尼執行戒律而無需比丘。 有些人反對八不越法(窶嚕達磨)。 有些人對《梵網經》(梵文:Brahmajvala Sutra)同時施予比丘尼戒和菩薩戒提出疑問。

並行對話第六期,第二天:傳統與當代需求之間的極性,第二部分

比丘 尼丹津 · 葩默,道久迦措尼寺主持,大吉鎮,印度

“藏傳佛教尼僧情況概觀 ”

歷史上,藏人沙彌尼的境況很艱難,學習的機會很少。 在西藏,她們常常要回家照顧年邁的雙親。 流亡在印度,建立的為數不多的尼僧庵中,絕大多數已經滿員。 藏人尼僧協會正在幫助支持它們,但是絕大多數尼僧庵雖然在努力支持其成員,但是仍然支付不起合格的教師。 即使那些尼僧們能夠為格西和肯瑪學位做好準備,但是不是比丘尼就不能學習律宗的規定,限制了她們爭取這些學位的能力。 要提高藏人尼僧的地位,不僅對於重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也對新比丘尼忽略規定了她們的低地位的八不越法,都具有重要意義。 畢竟,這八不越法唯一的目的是避免俗世社會的譴責。 在當代世界,不容許重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並尊崇八不越法正好甘冒著這一譴責的風險。

杰妮特 · 嘉措教授、博士,哈佛大學分部,劍橋,馬薩諸塞州,美國

“比丘尼戒的遠景和需求 ”

佛教世界比丘尼地位的下降主要是因為文化和社會的力量。 因此一般來說,普通佛教信徒社團對比丘尼的社會譴責和接受將會對比丘尼戒的重建負責。 這在斯里蘭卡已經顯而易見,在那裡對很多比丘道德倫理的懷疑,正導致俗人信眾不斷邀請比丘尼到家裡來,履行為死者舉行殯儀這樣一些宗教功能。

為了重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有些律宗規則需要變通,而有些本不屬於受戒儀式部分的歧視性的習俗,例如同意八不越法,需要被終止。 當代世界的佛教要基於完全的男女平等,這一點極其重要。 畢竟,佛陀本身在調整律宗規則以符合公眾情感方面表現出了極大的靈活性。 解決這些受戒問題和將來一個強大的女性佛教僧團的繁榮,可能有助於婦女向這個世界呈現一個更加莊嚴的形象,從而使佛教對世界和平、基於情感平衡的環境和諧、以及自律,做出更大的貢獻。

比丘尼悟因,香光尼眾佛學院主持,台灣;香光寺佛學院院長,台灣

“藏傳佛教社團的神聖使命:建立其比丘尼傳承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的恢復對僧伽完整的佛教興盛是必不可少的。 這不是建立一個新興事物的問題。 在重建戒律的各種方式方法中,單一僧伽法,儘管不完美,但似乎乃是最佳的選擇。現在是該行動的時候了;這完全取決於藏人比丘律宗大師們的意願。

比丘尼、博士達摩難陀(即教授、博士柴斯瑪 · 卡比辛),宋法迦耶尼 尼僧庵 主持,泰國

“需要觀照對大藏經的流行解讀(上座部文本)”

比丘尼戒從未傳到泰國。 美琪(maechi)的傳統,即八戒女,她們剃髮,穿白色的袍子,過著某種宗教性的生活,這已經至少存在了四個世紀。 美琪既沒有得到政府的承認,也沒有得到支持。1782年,泰王拉瑪一世頒布了“泰國僧伽法”,該法規定僧伽是男性僧伽。 後來,1928年,僧王耆那翁斯里拉特納頒布命令,禁止所有泰國比丘給婦女受戒,儘管這一禁令有違律宗。 這一法規仍然有效。 然而,2003年,第一批泰國比丘尼根據上座部傳統在斯里蘭卡受戒。 現在,2007年,有八位泰國、兩位印度尼西亞上座部比丘尼。 公眾和政府的認可姍姍來遲,而在印度尼西亞,上座部比丘尼被禁止在佛教寺院施教。

對常常用來引證支持上座部對婦女之偏見的經典根據的仔細閱讀表明,這其中誤解頗多。 佛陀對摩訶波闔波提的受戒猶豫不決並不是一種拒絕,佛陀只是建議她不要以受戒生活為樂。 在阿難詢問佛陀的猶豫是否是因為基於婦女不能成就涅槃這一事實時,佛陀為她施了戒。 佛陀回答說,經過入流者、一來果、不來果、和阿羅漢果四種階段,婦女能夠成就涅槃。

就在佛陀關於婦女受戒將削弱僧伽並將佛法時代由1000年減縮至500年敘述之後,佛陀補充說,通過規定八不越法,他將阻止這種衰退。 此外,儘管佛陀在示寂前說如果僧伽發現有些不重要的律宗規則會引起麻煩,他們可以予以改變或取消。 但是,第一次結集未能裁決哪些規則是不太重要的。 因此,大迦葉建議保留一切,不增不減。 自那以後,這種保守的延循至今。

比丘基拉瑪·維瑪拉約蒂·特拉,佛教文化中心主任,代希瓦勒,斯里蘭卡

“當前的文化復甦及其對斯里蘭卡比丘尼僧團的影響 ”

在最近幾年,斯里蘭卡超過2000座寺廟因為比丘數量不足而關閉。 斯里蘭卡佛教主教們對新受戒的比丘尼並沒有負面的回應,對他們的受戒程序也沒有反對。 公眾頻繁地邀請比丘尼到家進行喪葬儀式,這表明他們已經接受了比丘尼。 比丘和比丘尼之間的關係是誠摯的,比丘邀請比丘尼到他們的寺廟中為公眾講道。 然而,對於比丘尼而言,不僅在佛法方面、在幫助普通信眾的輔導方法上,需要更多的機構來訓練她們。

巴倫德·讓·特爾威勒教授、博士,榮譽教授,漢堡大學,德國

“泰國上座部佛教建立比丘尼僧伽中的一些問題”

在泰國上座部佛教建立比丘尼僧伽中的一個主要問題是魔術在泰國佛教徒中的突出作用。 大多數泰國人認為和尚和他們的黃色長袍可以帶來好運。 因此,和尚們散發數以億萬計的受護持的護身符,公眾們則佩戴在身。 但是,泰國社會認為,與女性 – 甚至與雌性動物的任何接觸都會玷污和尚。 人們相信這種接觸會剝奪和尚們通過禪定和性禁慾所或獲致的靈力。 即使宮殿建築,傳統上也只有一層,就是為了避免男人們因為婦女從高層台階上走過而玷污他們。 緬甸和斯里蘭卡的佛教徒則沒有這些迷信。 現代泰國隨著多層公寓樓的出現,針對婦女的一些偏見開始減退。 但是,它的存在仍然給泰國僧伽的性別平等造成很大的反對。

博士馬丁·西格爾,利茲大學,英國

“泰國上座部尼僧社團的複興:經典權威和文化抵制”

儘管在泰國建立上座部比丘尼存在著巨大的阻力,八戒女(美琪)比過去正慢慢得到越來越多的公眾認識。 但是,僅有少數美琪成為富有魅力的教師,美琪作為一個整體仍然缺乏制度魅力。儘管她們通常地位低,但是,其數量明顯上升已經達到很高水平,並在某些情況下獲得數量龐大、很有影響力的皈依者和弟子。 這些美琪中很多人,但絕非全部,先前屬於泰國中產階級,而她們的追隨者和支持者在大多數情況下也屬於中產階級。 最近,幾乎有7000座泰國寺廟被廢棄,但婦女們受戒的興趣卻在增長。 因為在泰國上座部佛教機構中機會難得,泰國婦女轉而在其它部派受戒,例如一行禪師的越南傳承或台灣的佛光山僧團,後者在曼谷有一座子寺。 如果泰國最高佛教協會和兩座主要的泰國佛教大學就比丘尼受戒的問題繼續迴避尋找一個可接受的解決辦法,那麼傳統泰國佛教的進一步衰落可能不可避免。 然而,泰國女性佛教徒的去邊緣化可能有助於在泰國恢復整個佛教。

比丘釋廣巴,萬行寺主持,堪培拉,澳大利亞;阮紹寺主持,悉尼,澳大利亞

“越南和澳大利亞的比丘尼僧伽:歷史回顧和現代發展”

越南流亡者們在世界上很多國家穩健地努力建立寺廟,為比丘和比丘尼受戒。 當前,比丘和比丘尼在越南社團所佔比重為三分之二。 對藏人、泰國人和緬甸人來說,重建屬於自己系統的比丘尼戒很重要,尤其是在當今,世界很多地方佛教面臨危險境地的情況下。 一次世界性的比丘尼會議可能會有助於推進這一進程。

格西拉然巴比丘仁青歐珠,卓瑪林佛學女修道院,達蘭莎拉,印度

“只有比丘僧伽的無瑕比丘尼戒”

佛陀在《律雜事》(藏文:'Dul-ba lung phran-tshegs,梵文:Vinayagamakshudraka)中說,優婆夷、沙彌尼、學法女、和貞潔行戒是由比丘尼順次施予的。 然而,根據《夏居安指要》,佛陀說,如果一名沙彌尼或學法女請求比丘施予她具足戒,那麼比丘就要從夏居安中適當地暫離七天,來執行受戒。 這第二段說法可以被理解成乃是暗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比丘尼來組成完整的二部僧伽,比丘可以作為單一僧伽來執行比丘尼戒。 這一說法在功德光(瞿拏缽賴婆)的《戒律本論》中得到支持,此中認為比丘可以執行貞潔行戒。 因為貞潔行戒之後,同一天必須要施比丘尼戒,這遵循了比丘也可以通過單一僧伽法施予比丘尼戒。 此外,《 根本說一切有部毗奈耶 》(藏文:dGe-slong-ma'i 'dul-ba rnam-par 'byed-pa,梵文:Bhiksunivinayavibhanga)說,如果一名合格的婦女願望成為一名比丘尼而僧伽卻不為其受戒,那麼比丘就犯錯了。 因此,經典容許通過單一僧伽施戒來重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通過這一方法,施戒的比丘甚至不會違反小過錯。

並行對話第六期,第二天:傳統與當代需求之間的極性,第三部分:上座部:斯里蘭卡、緬甸、泰國、孟加拉

比丘 、教授法住 · 提迦,阿馬拉布達摩拉剌吉塔派僧伽主席,斯里蘭卡

“佛教作為一種宗教自己動手尋求解脫過程中性別不是大問題”

因為男人和女人都同樣適合於獲得靈修成就,要讓一切層次的受戒向所有婦女開放,以尋求出離家居生活,致力於涅槃。 需要建立中央教育機構,讓受戒後的婦女接受佛法教育,並提供禪修設施,提供所需要的全部指導。

比丘尼阿耶·古娜薩利,檀蒂-提莎內觀禪修中心,河濱市,加利福尼亞,美國

“在多樣化社會中為上座部比丘尼僧伽搭起橋樑”

當前,緬甸的婦女只可以做淨戒尼,即八戒女。 為了有助於在緬甸正確地傳布佛法,淨戒尼,和佛法工作者,以及未來受戒的女性僧伽需要接受更好的教育和訓練。 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十度(巴利文:parami波羅蜜)可以成為男性和女性僧伽與佛法工作者之間合作的基礎。

伊藤友美博士,神田外語大學,千葉市,日本

“上座部佛教比丘尼的重建:新受戒比丘尼可靠性的基礎”

泰國婦女認為“正確的”比丘戒的唯一選擇是,接受斯里蘭卡由上座部比丘和比丘尼組成的二部僧伽之受戒。 然而,資金困難、語言和文化差異、以及年齡因素,為這種行動過程造成了障礙。 從2005年開始,數名泰國沙彌尼(十戒女)在本國接受了單一僧伽的比丘尼戒,2006年,又接受了一種跨國的二部僧伽戒。 然而,泰國的主持們拒絕了她們邀請進入寺廟的請求,引述的理由是她們沒有在斯里蘭卡正確受戒。 但是,這種理由可能隱藏著所其中所涉及到的深刻的文化因素。 為了獲得這種社會信任,因此給予她們受戒的合法性,新受戒的泰國比丘尼需要一種社區生活,發展成一種緊密團結的社團。

巴 巴拉 · 卡曼尼爾 博士 ,弗林德斯大學,墨爾本大學,澳大利亞

“田園風光,受戒辯論和泰國的美琪”

通常,泰國俗世社會和比丘僧伽對美琪缺乏尊重。 西方學者們應該停止這樣一種貶抑的觀念至關重要,即認為成為美琪是一種低級的靈修之道。 為了從壓力環境下得到回复,很多泰國婦女去僧院。 作為泰國社會值得尊敬的靈修之道,她們需要不僅可以選擇成為比丘尼、也可以成為美琪。

比丘尼阿耶 · 達塔洛嘉,達摩達溫妮寺主持,佛利蒙市,加利福尼亞,美國

“淘金:比丘尼僧伽之本質和目的的光明遠景與探索”

過去的諸佛擁有比丘尼僧伽,釋迦牟尼佛曾親自為第一位比丘尼受戒。 佛陀有很多覺悟了的比丘尼弟子。 比丘尼在靈修上低一等,這種流行的錯誤觀念要引經據典地加以棄絕。 在中國和斯里蘭卡僧伽的幫助下,在朝鮮戰爭中遭到毀滅的韓國比丘和比丘尼僧伽得到回复,現在韓國有超過10000名比丘和10000名比丘尼。 因此,在其它感興趣的國家,包括泰國,需要復興比丘尼僧伽。

愛 瑪 · 托馬林 博士 ,利茲大學,英國

“泰國的比丘尼運動和婦女權益”

泰國佛教中婦女地位低以及泰國社會婦女總體地位的低下是相互關聯的問題。 如果年輕男性可以得到的免費的宗教和普通教育,年輕女性也能夠得到,這就有助於減輕年輕女性性交易的可能性。 泰國比丘尼戒的建立具有幫助平衡泰國社會性別不平等的潛質。 因此,“宗教女性主義”在泰國可以為婦女權益做出貢獻。

比丘般若邦沙,世界和平塔首席主持,吉大港大學,孟加拉

“有關在孟加拉上座部佛教中確立恢復業已不在的比丘尼傳承體系的幾個關鍵問題”

直到12世紀,孟加拉有比丘尼僧伽存在,但其確切活動卻找不到相關信息。 此後,孟加拉只有少許地區佛教繼續存在著,主要在孟加拉共和國吉大港和吉大港山區。 1864年,緬甸海岸阿拉乾地區的一位和尚領袖在這些山區的金剛乘佛教社團重建了上座部佛教。 上座部佛教實踐由此延續至今。

儘管孟加拉共和國大約有一百萬佛教徒,約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一,只有極少數婦女在各寺廟修持八戒。 儘管孟加拉社會和很多僧人領袖們並不樂意在這裡重建上座部比丘尼戒,一旦她們研究了由我翻譯成孟加拉語的律宗基本典籍,尊者班納巴蒂·薩德難答大長老願意為孟加拉婦女實施比丘尼戒。

並行對話第六期,第二天:傳統與當代需求之間的極性,第四部分:大乘佛教:中國漢傳佛教、越南、韓國、藏傳佛教、泰國

張玉玲博士 ,國立台灣大學,台北,台灣

“從阿尼拉到格隆瑪 – 命名、語言、以及性別平等”

台灣的正名運動正在努力教育人們停止用不敬的方式稱呼尼僧以及少數族群,而代之以更尊重人的稱呼。 在一個團體內部用貶義的名稱是一種“象徵性暴力”。 因此,在這一運動的目標中,作出努力來教育公眾和媒體取消漢語語彙“尼僧” – 意思是“阿姨”,代之以“比丘尼” – 尼僧的正確語彙。 這些努力不僅受到了中國佛教比丘尼協會的支持,也得到台灣各種比丘協會的支持。 這一運動的抗議行動非常成功。 是時候在藏人社團中發起類似的運動,取消稱呼尼僧的貶義語彙“阿尼拉”而代之以“綽拉”和“格隆瑪”了。

史芬妮 · 特拉瓦金 ,博士候選人,亞非學院,倫敦大學,英國

“貢嘎長老(1903-1997)的人生和使命:連接各佛法傳統、超越性別歧視”

藏傳佛教在台灣的傳播跨越了兩個時期。 從1950年到1982年,大多數藏傳佛教的大陸漢人世俗追隨者來到台灣,只有為數極少的受戒的藏人和蒙古人喇嘛。 1982年以來,去世的藏人出家者數量穩步增長。 貢嘎長老是一位漢人婦女,直到1958年,她首先在大陸、此後在台灣,傳播和宣揚藏傳佛教噶舉派。 她能夠將漢傳佛教和藏傳佛教的特徵融合在一起,她首先作為世俗信女來施教,直到1982年受戒為尼僧。 她保存下來的屍體廣受崇敬,因為出了很多舍利子。 另一位漢人尼僧隆蓮(1909-2006年)屬於格魯派,主要通過譯著,為在漢人中間傳播藏傳佛教做出了巨大貢獻。

比丘尼釋慧香 ,中部越南佛教協會 慈善委員會副主任,統一縣,越南

“婦女在佛教僧伽中的作用”

八不越法是由佛陀出於慈悲為婦女制訂的。 對於幫助摩訶波阇波提夫人和她的隨員克服她們曾經是王室的一部分的這種傲慢而言,這是很需要的。 保護尼僧免於受到傷害也需要八不越法。 在越南,比丘尼對佛教做出了巨大貢獻。 1956年,比丘尼如青建立了越南修女大乘佛教協會。 隨著南北越南的重新統一,越南佛教協會[越南佛教僧伽]於1981年創立,在全國范圍內對佛教修持就比丘和比丘尼共同做了標準化和規定。 這保證了僧伽內部持續的和諧與性別平等。 如果八不越法和比丘尼律宗在其它佛教國家沒有得到正確維持,因此比丘尼因為後進的倫理道德而被迫要向比丘表示尊敬,那麼這些比丘的行為要予以糾正。 對八不越法做出適當的補充,以遵守它作為比丘尼到達涅槃之岸的舟乘。

釋漢瑞(即博士拉尼·亨特), 世界 和平基金會創立人,佛利蒙市,加利福尼亞,美國

“佛教尼僧戒和慈善工作”

儘管要讓比丘尼參與慈善工作的同時遵守所有完全根據律宗制訂的規則很困難,基於施捨的實踐 – 即六度之首(布施),它仍然存在這樣做的可能性。

洛桑德欽尊者,藏人尼僧工程副主任 ,達蘭莎拉,印度

“藏人尼僧和比丘尼戒”

儘管西藏從來就沒有比丘尼戒而只有沙彌尼的傳統,但有著一群著名的女性修持者,濫觴者是11世紀的瑪琦·拉瓏(藏文:Ma-chig Lab-sgron)。 13世紀,做了一次開啟由單一僧伽進行比丘尼戒的嘗試,但此後永遠沒有繼續。 15世紀,女王卻吉卓彌(藏文:Chos-kyi sgron-me)被認為是本尊金剛亥母的化身。 她以桑頂多吉帕姆(藏文:bSam-lding rDo-rje phag-mo)聞名,並開啟了女性祖古(化身) – 轉世喇嘛系統。 當前,這一轉世系統的第十二世生活在西藏。 另一支女性祖古系統是瑞攝傑尊仁波切(藏文:Shug-gseb rJe-btsun Rin-po-che),開始於19世紀。

儘管絕大多數藏人沙彌尼通常缺乏學習佛教哲學和論辯的機會,但確實有一些人成功地做到了這一點,並且在該領域表現突出,尤其是在17世紀偉大的五世達賴喇嘛時期。 不到20年前,十四世達賴喇嘛尊者為在印度的藏傳佛教女修道院制訂了佛教哲學和論辯的研究。 現在,有些尼僧成為藏人學校的教師,有些成為藏人醫師。 然而,更多的人成功完成了傳統格西和堪布學位的哲學方面的學業訓練,但是無法通過完全學習律宗完成這些學位。 作為沙彌尼,她們只被容許研究沙彌尼律宗,而不是比丘尼律宗。 然而,這種限制幫助她們更強烈地認識到重建藏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的重要性。

對關於此戒的多年探索中,在達賴喇嘛尊者的支持下,很多有關此主題的會議努力說服越來越多的比丘律宗持守者相信重建這一比丘尼戒傳承的必要性和靈活性。 藏人沙彌尼接受比丘尼戒的期望是光明的,這將很快會變成可能,有望由單一的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僧伽組成的集體執行此戒。

基姆 · 基斯車夫博士,威廉姆斯學院,威廉姆斯鎮,馬薩諸塞州,美國;尕藏拉毛桑噶爾修女會主席 , 卡夏,桑噶爾,印度

“桑噶爾的受戒和地位”

至遲在11世紀初, 斯 比蒂和古格已經有佛教尼僧,儘管還不清楚她們是比丘尼還是沙彌尼。 例如,在10世紀末,藏王意希沃邀請東印度大師護法及其數位隨從到西藏西部的古格,來進行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戒。 藏王的女兒當時也受了戒,儘管不清楚是沙彌尼戒還是具足戒。

桑噶爾最古老的尼僧庵追溯到15世紀前半葉,遵循著藏傳佛教傳統,只有沙彌尼。 在拉達克發現了類似的18世紀建造的尼僧庵。 當前,桑噶爾有十座尼僧庵,大約120名沙彌尼,以及8座寺院,大約300名僧人。 尼僧庵較之僧人們擁有著少得多的土地,沙彌尼的資金支持也很稀缺。 桑噶爾和拉達克女修道院的教育和經濟狀況隨著1996年拉達克尼僧協會的建立和2006年桑噶爾尼僧協會的建立而得到了改善。

釋況僧法師,首位接受法藏部比丘尼戒的泰國婦女,泰國

“母性美德對佛教社會的啟示”

隨著比丘尼戒的重建,比丘尼將能夠在為婦女和兒童提供精神安慰方面發揮更加全面的作用,尤其對那些虐待受害者而言。

第七期,第二天:二部受戒和戒律訓練復興的例子

比丘尼瑪烏素尼 – 韓國金剛律宗學院院長;韓國水原朋寧薩尼僧佛學院院長

“韓國朋寧薩庵比丘尼律學院的結構與課程”

日本佔領朝鮮半島期間(1910-1945年),受到日本佛教僧侶結婚的影響,獨身比丘的數量急劇下降。 在二戰末,學習過律宗的獨身比丘只剩下寥寥幾位。 朝鮮戰爭(1950-1953年)給僧團帶來了更進一步的破壞。 律宗的回復極其緩慢;1982年,針對比丘尼的二部僧伽戒律在曹溪宗內部得到回复。 1999年,金剛律宗學院創立,根據嚴格的課程計劃和廣泛的課程設置來教育比丘尼。2007年,比丘尼戒律傳承首次從一個比丘尼傳至另一個比丘尼。

美國,華盛頓,紐波特,舍衛精舍修道院長,比丘尼圖丹·卻準

“西藏一則多元傳承受戒的先例 – 支持通過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和法藏部比丘尼二部僧伽施予比丘尼戒”

9世紀末葉或10世紀中葉,藏王朗達瑪在中部西藏(衛藏)迫害佛教之後,三名根本說一切有部的比丘在藏饒賽(藏文:Tsang Rab-gsal)的帶領下,逃到安多,在那裡他們在兩名漢人僧侶的幫助下給貢巴饒賽(藏文:dGongs-pa rab-gsal)受了具足比丘戒。 至於這兩名漢僧遵循哪一種律宗的問題,很多保守的藏人學者論斷說他們必定是根本說一切有部,但並沒有什麼歷史根據。

從3世紀中葉到5世紀初葉,漢人比丘根據法藏部儀式受戒,但是在平日遵循著大眾部的別解脫戒。 一旦有合適的經典被翻譯成漢語,那麼從5世紀初到7世紀中葉,比丘們仍然根據法藏部律宗受戒,但是在中國不同的地方,比丘們遵循著說一切有部、法藏部、大眾部、或者化地部(彌沙塞部)律宗。

7世紀中葉,中原律宗派的創始人道宣規定,在受戒和日常生活中都必須遵循法藏部的戒律。 709年,唐中宗通過詔令將之製度化。 只有在8世紀初,根本說一切有部律被翻譯成漢語,但是沒有證據表明它曾為人所遵奉。 因此,完成了受戒所需的五名比丘之集合的那兩名身處邊疆的漢僧顯然是法藏部的。 因此,通過一個兩種律宗部成員的組合僧伽受戒,在西藏歷史上有這樣的先例,結果,來自兩種律宗部成員的二部僧伽戒律就可能用於重建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 此外,藏饒賽容許貢巴饒賽擔任魯梅(藏文:Klu-mes Tshul-khrims shes-rab)受戒的親教師(藏文:mkhan-po , 梵文:upadhyaya),儘管根據邊地要求出家達到五年,貢巴饒賽當時還不是一名比丘。 對律宗所描繪的合理條件下的受戒程序進行協調,這個事件可以作為先例。

美國,加利福尼亞,柏克萊,柏克萊聖寺主持,黃素若博士。

“比丘尼僧伽在北美的興盛:宣化大師眼中的僧伽組織及其成就”

自5世紀初葉,根據《梵網經》(梵文:Brahmajvala Sutra)中的陳述,法藏部比丘和比丘尼戒律儀式包括持菩薩戒。 清朝初期,很多寺院的受戒程序已經變得不嚴格。 因此,1660年,見月恢復了純正的受戒儀式,其中包括將菩薩戒作為受戒的一部分。 自此以後,他的受戒手冊流傳至今。

1969年,宣化大師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創立了法界佛教總會。 自1972年以來,該會依據見月的手冊在加利福尼亞舊金山金山聖寺和達摩鎮的萬佛聖城進行了11次法藏部比丘和比丘尼戒。 上座部比丘長老監督、參與、並公證了這些受戒。

受戒之後,比丘和比丘尼僧伽接受訓練,在西方環境中和諧生活。

比丘尼卡魯那 · 達摩博士,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國際禪修中心主持

“舊金山市比丘尼受戒的經驗:從1994年到2004年”

自1994年開始,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市國際禪修中心就有了受戒,遵循著法藏部的程序。 比丘和比丘尼在同一次儀式中受戒。 受戒的三種執行職位中的每一種由一位比丘和一位比丘尼共同擔當,比丘施以比丘戒、比丘尼施以比丘尼戒。 這些執行的比丘和比丘尼來自不同國家的不同部派 – 中國、韓國、美國法藏部和斯里蘭卡上座部,他們一起作為一個施戒集體發揮作用。施戒僧伽的另一些成員是來自不同國家三大律宗部派的比丘和比丘尼。 待戒的婦女全部是至少三年的沙彌尼(shramanerika),但是沒有要求她們是式叉尼(shikshamana)。 儘管受戒儀式只是法藏部的,每一名新受戒的比丘和比丘尼必須以接受自身所屬傳承的戒律 – 上座部、根本說一切有部、或法藏部 – 來體認受戒。 根本說一切有部的20名西方婦女通過這種方式受戒成為比丘尼。

比丘尼庫蘇瑪 ·德文德拉博士,斯里蘭卡斯里喬達彌精舍主持

“上座部比丘尼”

自從1017年上座部比丘尼戒律傳承中斷以來,斯里蘭卡婦女只能受戒為十戒女。 1996年,由韓國曹溪[原文如此,Chogye, Jogye] 宗法藏部僧伽首先在鹿野苑為斯里蘭卡婦女恢復了比丘尼戒。 出席的斯里蘭卡比丘見證了受戒的合法性,結果,這十名斯里蘭卡比丘尼在進行法藏部受戒時遵循了上座部的律宗傳承。 1998年,二十多名斯里蘭卡十戒尼通過台灣比丘在菩提伽耶接受了單一僧伽的法藏部比丘尼受戒,隨後,單一僧伽比丘尼在鹿野苑由上座部比丘再次施戒。 今年,即2007年,在斯里蘭卡,超過500名在台灣受了戒的比丘尼現在通過由斯里蘭卡比丘和比丘尼在斯里蘭卡組成的二部僧戒再次施戒。 有些保守的斯里蘭卡比丘反對說法藏部戒是大乘戒,這種基礎現在不存在了。 斯里蘭卡總統馬欣達·拉賈帕克薩認可了這一受戒,現在有了政府的官方支持。

比丘尼楚門,南亞及上座部佛光山寺,台灣高雄

“受戒成比丘尼的權力:分享我們的經驗”

佛光山派在台灣創立於1967年。 1988年在洛杉磯西來寺、1998年在菩提伽耶、2000年在台灣,這一派的比丘和比丘尼遵循上座部和藏傳佛教,為尼僧們施予了二部僧伽法藏部戒。 最好是根據佛教和律宗去考量,而不是某一特定的傳承。 在佛陀的時代,沒有分裂成各種傳承和部派如上座部、法藏部、以及根本說一切有部。 儘管三種傳承的戒律規範大同小異,它們都是有效的;沒有一個是錯誤的。 因此,差異並不構成妨礙比丘尼戒的基礎。

喇嘛秋達仁波切,薩迦國際佛學院主任,麥盧卡,澳大利亞

“2003年10月,作為藏傳佛教教師在澳大利亞堪培拉召集並贊助第一屆藏人發起的比丘尼戒儀式的經歷”

2003年,在澳大利亞堪培拉,9名婦女由親教師指導委員會施予法藏部二部僧伽戒成為比丘尼,二部僧伽由越南的比丘和比丘尼組成。 創立一個類似的比丘尼戒的親教師指導委員會,在印度達蘭沙拉西藏流亡政府宗教與文化部的幫助下,為印度和尼泊爾的藏人尼僧舉行法藏部的二部僧伽比丘尼戒,這將非常不錯。

晚上的討論,第二天

考慮到根據律宗不管經由什麼方法都是正確的,來自印度的尼僧修道院的藏人尼僧們一致傾向於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單一僧伽。 她們解釋說,儘管其它律宗傳統沒有什麼錯,接受這樣一種根本說一切有部戒將會使她們能夠被接受並融入藏人社會,而受到保守勢力的最低反對。 尼僧希望能夠盡可能完全修持佛法,尤其是能夠接受完全的格西教育並獲得學位。 故此,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是必要的,因為這可以讓她們能夠研究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宗。 儘管人權和性別問題就通常意而言很重要,她們認為與此並不相關。 問題不是如何得到比丘尼或者格西的地位的問題,而是如何以最佳的方式調服思維的問題。 儘管宗教和文化部門予以肯定、並為她們研究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律宗做了準備,但是比丘長老指導者們堅持嚴格遵照文獻傳統,認為沒有接受比丘尼戒就不容許這種研究。

盡快解決比丘尼戒問題很重要。 藏傳佛教寺院訓練強調依據經典傳統,因此,一般通過辯論和邏輯解決其中看似矛盾的敘述。 因此,通過根本說一切有部律宗文獻自身內部權威性的資源,以及通過論辯對它們予以正確解讀,這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 這是一種內部探討,必須且只能在藏人寺院傳統和心識的環境下作出決定。 儘管根本說一切有部比丘尼戒的重建、以及用來重建的方法不需要其它亞洲佛教傳統的寺院長老的首肯,但最終的決定得到這些傳統的尊重很重要。 越南比丘釋廣巴補充說,如果藏人重建他們的比丘尼戒,那麼那些還沒有重建其比丘尼戒傳統的上座部佛教國家就可以如法炮製。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