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上座部戒律傳承史略

公元前249年,佛教由印度阿育王之子摩哂陀通過使團首次傳入斯里蘭卡。斯里蘭卡的首批比丘就是在那時剃度的。儘管對於南傳上座部一名源於何時眾說紛紜,為了敘述簡便,我們仍然稱此一傳承為“南傳上座部”。前240年,阿育王之女僧伽密多來到斯里蘭卡,南傳上座部比丘尼戒傳承也就此傳入該島國。 1050年,隨著泰米爾人入侵和斯里蘭卡處於朱羅皇朝統治,此一傳承終結。

根據口頭傳說,阿育王還委派了兩名使者須那和郁多羅到金地國。而人在那裡建立了南娜娃達佛教傳上座部佛教及其比丘戒律傳承。很多學者認為金地國是孟族人所建立的王國及緬甸南部港口城市塔通。但是,比丘尼戒律傳承在當時或稍後是否得到傳播已經不得而知。

儘管自公元前一世紀南傳上座部佛教在北部緬甸諸驃人城邦流行,但和大乘佛教、印度教及當地牲祭神靈的阿利教水乳交融。十一世紀中葉,阿努律陀王統一了北部緬甸,征服孟族人在塔通建立的王國,定都浦甘。阿努律陀王邀請孟族人比丘阿拉漢在王國內建立了南傳上座部佛教及其戒律傳承。

1070年,隨著朱羅人在斯里蘭卡敗北和在波隆納魯瓦新建首都,南傳上座部比丘戒傳承在斯里蘭卡由延邀自浦甘的比丘重新建立起來。但是,阿努律陀王對孟族人比丘尼傳承之純粹性心存疑慮,於是沒有派遣比丘尼去重建比丘尼戒律傳承。因此,南傳上座部比丘尼戒傳承在當時的斯里蘭卡未能得以復興。記載緬甸有尼姑庵的銘文年代最遲是1287年,這時浦甘王朝業已傾覆,蒙古人已經入侵。

自入侵以來,從1215年至1236年,斯里蘭卡絕大多數地區由羯陵伽國(現代東印度奧里薩邦)摩伽王統治。在此期間,斯里蘭卡比丘僧伽被嚴重削弱。1236年摩伽王失敗後,受邀自康契普拉姆 – 位於現在南印度塔米納度省、時已衰落的朱羅王國境內佛教中心的南傳上座部比丘來到斯里蘭卡復興了比丘戒傳承。

沒有泰米爾比丘尼受到邀請,這可能暗示在當時的南印度南傳上座部比丘尼僧伽已經不存在了。記載北印度、包括孟加拉有比丘尼僧伽的銘文證據出自十二世紀末葉。但是,比丘尼所持何種戒已經無從知曉。

十三世紀末葉,泰國素可泰王國蘭甘亨王從斯里蘭卡引進了南傳上座部佛教。由於比丘尼僧伽在當時的斯里蘭卡業已無存,南傳上座部比丘尼戒傳承因故也從未進入泰國,而只引進了比丘戒傳承。由於南傳上座部佛教於十四世紀初期由泰國進入柬埔寨,此後不久由柬埔寨進入老撾,南傳上座部比丘尼戒傳承也從未進入這些國家。

在南傳上座部佛教諸國,只有斯里蘭卡官方於1998年重建了南傳上座部比丘尼戒傳承。此前以往,斯里蘭卡婦女只允許成為“十戒女”,而非比丘尼。儘管這些婦女著僧袍、保持獨身,但她們並沒有被視為僧伽中人。而在緬甸和柬埔寨,婦女只允許作為“八戒女”:緬甸稱之為綈拉信,柬埔寨稱之為“道施”。在緬甸也有婦女接受十戒。在泰國她們又被稱作美姞(“八戒女”)。自1864年南傳上座部自緬甸沿海阿拉乾地區傳至吉大港省和吉大港山區復興以來,當地婦女也遵行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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