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執著,非暴力和慈悲心

“不執著”是什麼?

佛教中的“不執著”與它的英文用詞有所不同,它有“出離心”的含義。英文的“出離心”一詞仍然容易誤解,似乎暗示我們必須放棄一切住進山洞。儘管米拉日巴等人的確這樣做了,但他們的行為涉及到另一含義,不是“一次出離心”或“一次不執著”所蘊涵。 “一次出離心”,是“成就解脫的決心
”。當我們如是發願:“我誓出離種種煩惱,並願為此傾注全心。”我們發願為能走出一切因我見產生的煩惱,但這不意味著我們必須放棄舒適的住房和快樂,而是要我們終止由於這些東西所引起的煩惱(而不是其本身)。這樣我們就邁向了不執著之道。

不執著也並非意味著我們失去一切享樂或無法與人享樂。相對的,它意味著我們因為深刻的執著而容易產生煩惱,比如認為“失去它我會痛不欲生”;不執著之後則意味著:“如果我能獲得好吃的食物,很好;如果沒有也不要緊。這並不是世界末日。”此時就已不再執著於事物。

在現代心理學,“執著”有某種正面的意義,正如父母和子女間的親情,也是種執著。心理學教導,如果孩子在一開始便缺乏了與父母親的聯繫(執著),其成長過程便容易產生阻礙。因此必須重申:英語翻譯中難以完全傳達一個詞在佛教中的含義,佛教中的“執著”是有特定意義的。佛陀的教誨是引導我們不執著,非要我們終止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我們所說的不執著,旨在消除對人和物的執著和貪欲。

不執著”行為和“向善”行為有何分別?

在深入討論前,我想用“建設性的”代替“善良的”一詞。善良與不善良含有道德的批評色彩,並非佛教的真實意。佛教中既不批評善惡,也不進行獎懲。相對的,某些行為是建設性的而某些是具有破壞性的。比如開槍殺人就是一種破壞,毆打親人也是具有破壞性的,這都是公認的,不需要道德 批判。而當我們助人為樂時,其行為便是具有建設性的。

當我們在幫助他人時,可以出於執著心或不執著心。出於執著心的人會說“我幫助你,因為我希望你愛我”或“我希望感到自己被他人所需要”。我們會說這類行為還是正面的,但其動機卻不是最好的。

在對“業力”的討論裡,我們要辨別“動機”與“行為”本身。當我們在負面動機下做出正面行為,正面行為會導致福報,而負面動機則導致某種煩惱。反之,一件負面行為有時有正面動機:舉例而言,通過打孩子以拯救他們 – 孩子竄上馬路時我們充滿溫情地喊:哦!寶貝,別到馬路中間去。那樣不會阻止他,我們得把他立刻揪回來並在屁股上重打一掌,他大概會不滿或號啕大哭,這其中就含有負面行為。但整體而言,其正面的結果及背後的正面動機大過其負面行為,因為我們挽救了孩子的生命,而他也會因為我們的關注而感謝。

我們可以以此類推:任何正面的行為可以出於較有利益的不執著心,但也可以出於執著心。

慈悲是否意味著被動和逆來順受,還是有時可以透過強制性的方式?

慈悲並非要我們做“老好人”,把自己的一切都給別人。酒鬼想要威士忌或者兇手想要槍的時候,我們就不能因慈悲而滿足他們。我們的悲憫和布施心,要建立在智慧和洞察力上。

有時,我們需要藉助強制性的方法來管教孩子,或阻止悲劇發生。但只要還有可能,我們應盡量以非暴力的方式來阻止這些悲劇的發生。當然,當所有非暴力的方式已無濟於事時,只有強製手段才能立刻終止險情的時候,我們應伸出援手,但同時該牢記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無論怎樣,我們不應做出傷害他人的舉動。

達賴喇嘛尊者曾經在訪談中被問及一個問題:一個人走向一條水深流急的河,並打算游泳過去。此時有兩個人在岸上看著,他們都知道如果他下河就會立刻淹死。其中一個認為自己是非暴力主義者,所以不去介入這件事;另一個對即將渡河的人喊道:“這裡危險!”而那人卻說:“我不怕,說什麼也要過去。”為了不讓這個人死於非命,他只好把他打昏過去。在這一情況下,那個自命非暴力的,坐觀其斃命的人才是真正的暴力者;而真正的非暴力者,則是阻止了渡河者死於非命的人,雖然他必須使用強制性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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