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佛法修持在于现实的态度。这就意味着要根据符合事物现实存在的方式验证佛法。对于这种验证,佛陀教以四正理,这是佛教思想的基本假设。要记得,佛陀说过,“不要因为信仰或者尊重我而接受我的教诲,而要像购买黄金一样亲自加以验证。”
这四正理是:
- 观待理
- 作用理
- 证成理
- 实相理。
让我们看一看,宗喀巴在《菩提道次第广论》是如何解释这四正理。
观待理
第一个正理认为,一定的事物依赖他事物以为基础。这就是观待理。一个结果的出现,一定依赖于因缘。这是我们都能够接受的一则正理。它的意思是,如果我们想要培养良好的素质或要理解某事物,我们需要考察它之所依。需要我们培养什么作为基础?
精神修持的每一层证得以其它之所证得和要素为基础。例如,如果我们想培养般若或对空和无的了悟,就需要我们考察并了解这种了悟建立在什么基础上。 基础是定。没有定,我们无从培养了悟。定所依赖 的基础是什么呢?定依赖于自律。注意力游移时如果没有戒律予以纠正,我们可能无法培养定。因此,如果我们想要培养般若性空,就需要首先至少形成少许自 律和定。
研修佛法时,实践这第一则正理非常重要。我们中有很多人喜欢在诵读佛法经典时希望获得殊胜之事。但是,如果我们希望心想事成,就需要所希望的成就基 于什么基础。当我们知道了为达到目标需要积累何种资粮,知道了怎样去达到目标,那么我们就可以从这一基础出发。这就使我们的诉求实际可行。
作用理
第二个正理是作用理。受到因缘影响的任何一种现象表现它具体的作用。火 – – 不是水,表现燃烧的功能。这是佛教的又一个基本假设,一个正理也是我们可 以接受之事。它可以应用于佛法的研究和学习,我们需要考察各自所表现的作用。就需要培养的心理状态或者情绪如爱和定、需要去除的心理状态或者情绪如困惑和 愤怒,给我们给予教导。同时,也教给我们需要遵循的一定的方法。要理解这些方法,我们需要考察它们可做什么?它们的功能是什么?既然有些事物能和睦兼容、 而有些则不能,有些思维状态对另一些思维状态能够产生增强或减弱的作用。
例如,对培养爱的特地的禅定方法的考察和体验增强我们对它的信心。我们考察“这是否正确?”接着努力获得对此的经验。这样做的功能就是 – – 它给予我 们对这种方法的信心。一种修持方法正确并有效的信心有什么功能呢?它能加强我们用此方法深入进行修持的能力。如果我们对所作之事缺乏信心,我们就无法实践 它。如果我们理解每一步骤所具有的功能,我们将全心全意投入每一步骤。如果浑然不知,我们将就此无所事事。
此外,我们需要了解一个事物的功能是破坏或对抗另一物。例如,对一种方法的信心会破坏对此方法的犹 豫踌躇。对一种方法缺乏信心、或者对自身遵循此方法的能力缺乏信心会阻碍我们取得成功或从中有所获益。
要了解我们所学的每件事、所采取的每一个实践步骤会增强哪些、会破坏哪些,这非常重要。这样,我们就对所作所为有一个现实的态度。例如,我们为什么 要培养类似爱这样一种特定的积极思维状态或态度?一个合理的理由是因为它的功能就是带来思想的平静,使我们能够帮助他人。我们为什么要去除类似愤怒这样一 种特定的消极思维状态?原因在于它的功能:它给我们和他人都制造了麻烦。如果我们想弃绝所沾染的有害的行为如抽烟时,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我们对一个 行为的功能有清楚的了解 – – 例如吸烟之于肺,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要弃绝它。这就是我们对作用理的实践。
证成理
第三个正理是证成理。它的意思是,如果一种经过有效手段的获知与之不相矛盾,那么一个观点就被确立或被证明。首先,我们需要考察作为佛法而学习的任 何东西,以断定经文是否与之相悖。我们怎么样才能知道一则教导是佛法教义呢?看它是否和佛陀所教授的一致。因为佛陀给不同的弟子教给不同的东西,它们在表 面上似乎相互矛盾,我们怎么去认识佛陀最深沉的意欲呢?印度大师法称解释说,如果一个教义在佛陀的教授中是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那么我们据此可知,佛陀的 本意也当如此。这点非常重要,尤其在有关道德方面。
对事物的第二种有效获知是通过逻辑和推理。它在逻辑上是一致的还是矛盾的?它为人所共知还是怪诞离奇?
第三种有效手段的获知是直接的认知。当我们力行禅观时,我们的经验是认可它还是与之相悖?
让我们看一个如何使用这则正理的例子。我们可能会加收这样一个教义:用一种与之相对的东西来消弭某种缺点或麻烦,例如“以爱制怒”。首先,我们考虑这是否与佛陀的所教一致吗?是,它与佛陀所教不相矛盾。
它在逻辑上正确吗?是。爱是一种希望别人快乐的意愿。为什么伤害我、让我生气的那个人这样做呢?这个人因为不快乐就做这些可怕的事情;这个人心理和 情绪上都很沮丧。如果我对这个人怀有爱心,我会希望他(她)快乐;我会希望这个人不要沮丧、不要显得这样可怜!这样一种态度会使阻止我们对他发怒,不是 吗?这完全合乎逻辑。如果这个人造成了很多伤害,我想阻止他(她),就需要我向他献出爱心,需要我祝愿这个人得到快乐,因为如果他快乐了,就不会去为害 了。冲这个人发怒并不能使他(她)停止伤害我。这种教导具有逻辑性。
最后,我们通过直接认知或禅观体验加以考察。换句话说,我们试一试,看一看它是否起效。如果观想爱,我会减弱愤怒吗?是的,确实会。这是测验一则教导是否合理的第三种办法。这就是我们如何实践证成理。
实相理
最后一个正理是实相理。就是一定的事实是事物的本质体现,例如火之性热和水之性湿。那么火为什么热、水为什么湿呢?事物之道使然。佛法之中,我们需 要考察那些说法是真的,只是因为事物的本性使然,例 如芸芸众生都希望快乐,没有愿意遭受不幸。为什么?事物之道使然。再举一个例子,不幸是破坏性行为的结果、快乐是建设性行为的结果。为什么?宇宙 运行之道就是如此。并不是佛陀创造了这样一种运行之道,运行之道本然如此。如果我们考察发现一定的事实是事物的本质体现,我们需要接受它们即为生活之现 实。为之而使我们疯狂将只是在浪费时间。
与佛法修持高度相关的事物本质之一就是轮回上下辗转这一实相。它指不仅仅是简单地得到了一个幸运或倒霉的转生,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刻体现着。我 们的情绪和喜好也上下辗转。如果我们视之为事物之道使然,那么就不会为之失落。对轮回有何期待呢?当然,有些时日禅观进行的很好,有时候却不尽然。有些时 日我喜欢做修持,有时候却不想做了。没什么大不了!事物的本性就是这样。把他抛在一边,不要为它失落。这点极其重要。
如果我们想以一种现实的方式走进佛法,佛陀所教的上述四点非常有帮助。要确认我们理解它们,将它们应用于我们所学的教义。让我们看一看这一个例子 – – 身出离(detachment from our bodies)。
- 这种身出离的培养以什么为基础?它基于对以下的理解上:即无常,转生,自我如何存续,躯体、思维、自我之间的联系,等等。
- 培养身出离的有什么作用?在我们病、老、耄耋之际,它有助于不灰心沮丧,不愤恨恼怒。
- 它是基于理性的吗?是的。佛陀教导说,身出离能够消弭苦的一种因:基于对非恒常事物之认识 的身出离。它符合逻辑吗?是的,因为躯体时刻都在成长变老。我们在体验其功能吗?是的。培养身出离的过程中,我们会看到确实在体验更少的不幸和麻烦。
- 事物的本质是什么?如果我观想这种身出离,我的快乐是否会日益剧增?不,不会的。这是轮回,它上下辗转。最终,目光放长远看,我能够更快乐、我的生活会更好,但这并不会以直线性的方式发生。后者不是事物的本质。
根据这一例子,我们能够看出,通过实践这四种正理考察一则教义 — 如对身出离的培养 — 我们会培养一个现实的态度以走进其中。因此,当佛陀说,“不要因为信仰或者尊重我而接受我的教诲,而要像购买黄金一样亲自加以验证”,他的意思是让你实践这四种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