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佛教部派當中的經量部,根據藏傳佛教格魯派,把我們的認知方式分為七種:
- 現量識 (mngon-sum)
- 比量識 (rjes-dpag)
- 已決識 (bcad-shes)
- 現而不定識 (snang-la ma-nges-pa)
- 伺察意 (yid-dpyod)
- 猶豫 (the-tsoms)
- 顛倒識 (log-shes).
能分辨我們認識某事物的方式是讓我們評估我們(自認為)知道什麼的必備能力。因為我們的心有時候與謬見以及各種投射混合,遠離了真實,為自他製造出許多問題。尤其當我們不明白我們所感知(或自認為感知)的是錯謬的,或者我們太早下或下錯誤的結論。
例如,假設有一個朋友從街上向我們走過來,但我們沒有帶眼鏡。當我們往街上看,只看到一團移動的霧靠近。我們的視覺不管用。實際上並沒有一團霧走過來。
假如我們把眼鏡戴上,再看一次,但這個人太遠了看不清是誰。我們的視覺能看出一個人走過來,但不能分辨此人是不是我們的朋友。如果我們知道此時的視覺是不足以分辨,我們就會合理地了解,要等此人更靠近一點再看,才能確定是誰。我們會有耐心,不會輕易下結論。
我們可能會希望來人是我們的(女性)朋友,產生了一個是她的概念,然後把她的意象投射成為是一個女人從街上走來。這個概念的認識,看起來就像是現量似的,但卻不正確。我們錯亂了。我們的概念識是有欺騙性的,會愚弄我們,讓我們相信這一定是我們朋友,但我們的期待可能最後是虛假的。
我們不止基於直覺,沒有理由地就期待是朋友來,我們還認定這是個女生。我們覺得不需要等到此人走近再確認。基於一些理由,如我們的朋友差不多在這個時間該出現了,朋友是女性,所以現在這個走過來的是一個女的,所以我們就預期此人一定是我們的朋友。
如果我們相信這是我們的朋友,最後她不是,那我們的臆測就是錯誤的。如果我們雖不確定,但假設她是我們的朋友,最後她也真的是,那我們運氣不錯。但我們最初的預想並不是基於適當的推理。我們是根據不適當的推理,例如我們的朋友差不多該來了,有一個女人走過來,我們的朋友是女的,所以一定是她。
然而,我們可能無法決定此人是我們朋友還是別人。我們可能在這兩個結論之間游移不定,因此感到不安。我們對此局面沒有安全感,因為我們無法控制最後出現的女人會是誰。會這樣覺得是因為,無法決定會帶來無法決定的游移心,而這是一種煩惱心。這讓我們失去心靈平靜以及自我控制。我們可能會不受控制地開始擔憂。
當我們的朋友太遠了,看不清楚她是誰,我們看到的是什麼呢? 是某一時刻的有色形狀跟另一時刻的不同有色形狀嗎? 不是的。我們看到的是我們的共感告訴我們的,一個可見、可聞、可嗅、可嚐、可觸,持續一段時間而非瞬息的整個物件。這個物件是非有嗎? 不是的。她是一個女性的人類身體。我們看到的只是一具身體在路上走動嗎? 不是的。她是一個我們共感所認定她有心、情緒、感受等等,並且會持續一段時間的人。
假設這個我們看到走過來的人真的是我們的朋友瑪莉。當我們看到她,我們只看到一個人呢,還是看到瑪莉? 這個我們看到的人不是陌生人,她是瑪莉。如果我們問她,她會同意(她是瑪莉),其他認識的人也會這樣認定。但眼下,當她還在很遠的地方認不出來的時候,我們還不知道所看到的就是瑪莉。無論如何,我們所看的還是瑪莉。畢竟她不是別人,也不是陌生人。
一旦我們的朋友走近到可以辨識的地方,我們怎麼知道她是瑪莉呢? 我們透過概念而知,也就是透過對此人已經有的心理分類。不管我們看到她的身體、聽到她的聲音,或是碰到她,不管她在作什麼、說什麼、或我們身體的感官如何感知,我們把所接受到的這些,都放進我們已經有的此人的分類中。這個分類是穩定的,沒有改變,本身也不活動,也不被我們所看到跟聽到的影響。這個分類就是歸給瑪莉,不管我們什麼時候見到或碰到她,我們都用這個名字歸給她。
我們怎麼知道要把這個人放進瑪莉這個心理分類呢? 我們辨識出此人一些不共通的特徵,以及辨識出瑪莉這個分類的組成要素。不共通的特徵是只有瑪莉有,別人沒有的。組成要素則是所有符合這個分類都擁有的特定元件。組成要素才是我們每次看到、談到、想到瑪莉時所想的。我們透過一系列推理來指涉這是瑪莉。如果此人有這種那種不共通的特徵,就符合擁有這種那種組成要素的分類。
如果我們把她錯認為蘇珊,那當我們從遠處看到瑪莉時,我們就是透過歸給蘇珊這個人的分類來認知。出於不正確的想法,我們把瑪莉的不共通特徵想成是蘇珊的不共通特徵。因此,我們錯誤地認為這是蘇珊,因為我們認定她具有蘇珊不共通特徵的這個預設,是錯誤的。因為這個錯誤,我們把瑪莉放到蘇珊的分類去了,或者說我們把蘇珊投射到瑪莉身上。我們這種把瑪莉認成蘇珊的概念認知是有欺騙性的。僅管她長得像蘇珊,但她並不是。
當瑪莉走近,我們正確地,以概念認定此人就是瑪莉,我們同時也就知道她不是蘇珊。我們否定她是蘇珊。我們怎麼認知到此事呢? 首先,我們必須要先認識蘇珊,才可能知道這不是蘇珊。如果我們根本不認識蘇珊,一開始就不會把瑪莉錯認為蘇珊。若我們確定所看到的是瑪莉,我們就已經排除她是瑪莉之外的任何人,這瑪莉之外的任何人當然也包括蘇珊在內。但當我們事前認為或懷疑此人是蘇珊,然後完全確定此人其實是瑪莉,此時我們就特別地排除了她是蘇珊。我們認知這件事的方式是,透過概念上明確地認識她為瑪莉,而隱含地認識到「她不是蘇珊」以及「她不是瑪莉之外的任何人」這兩件事。明確地,指的是瑪莉出現在我們的認知當中,蘇珊的不存在,或任何其他人的不存在,這種空白,都沒有真正出現在認知中。
更進一步,當我們首先認識到這是瑪莉,第一時間點上我們的推理概念認知是新鮮的。我們想著「喔,這是瑪莉來了」。這個時間點之後,我們就不再積極作推理了。我們現在擁有後續的認識此人就是瑪莉,我們對此的覺知就不再新鮮。我們已經知道這是瑪莉,但我們對此的認知並不如我們知道的第一時間來的覺察。
這些例子,展示了這七種對認知的分類法,以及它們如何運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