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現代社會

我想談一談宗教與現代的關係。天性使然,每個人有自我歸屬感。因此,每個人懷著或痛苦、或喜悅、或淡定的情感經歷可知的現象。這些都是現實,無需探究個中詳情。動物同樣如此。天性使然,我們都喜歡快樂,不喜歡不快樂與痛苦。這同樣無需加以證明。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能談論人人有權過快樂的生活、有權克服痛苦。

因此,有兩種痛苦和快樂。一種與身體感官經驗相聯,一種與心智水平相關。從感官層次將,所有哺乳動物都有物種官能。從心智水平看,有些動物也有。但是,因為人類有著複雜的智力、有長期記憶力以及對未來的想像,這些都是動物所不及。因此,人類有精神上的愉悅、滿足和痛苦 – 希望、期待、恐懼。因此,生理的快樂與不快樂和精神的快樂與不快樂是相互分離的事物。我們可能經歷生理的痛苦,但擁有心理的快樂;有時候可能生理層次上沒問題,但我們的心理上充滿了擔憂與不滿足。

生理層面和物質相關 – 食物、衣服、居所、風景、聲音、所嗅、味道、生理感受、物質條件。有些人很富有。他們享有盛名、受到良好教育、受人尊敬、朋友眾多。但是,作為人,他仍然鬱鬱寡歡。這是因為物質條件並不能帶來精神滿足或精神享受。有些人遭受很多壓力、憂慮、競爭、嫉妒、憎恨、執著 – 這些都帶來精神的不快樂。因此,這些都是獲得生理和物質福利的障礙。如果我們忽略內在的層次,生活可能不會快樂。富庶的社會可能有物質享受,但不能保證民眾享有快樂、和平及舒適的精神世界。因此,我們需要有一個帶來內心平靜的機制。

通常情況下,宗教是一種能夠通過一定的信仰帶來內心的平靜、滿足以及精神享受的工具。很多人同意需要有世俗的方法帶來內心的平靜,但我要在公眾演講中做以探討。但是,如果我們要談一談通過信仰帶來內心的平靜,那麼宗教有兩種 – 有哲學的宗教和無哲學的宗教。

[見: 宗教和諧,慈悲和伊斯蘭教。]

在古代,人們在面臨絕境 – 無法掌控的麻煩、無望之事時通過信仰帶來希望和慰藉。在這種情況下,信仰提供某種希望。例如,夜晚有野獸的威脅,因此在黑暗中感到更加恐懼。有了光明,我們感覺到更安全。光明來自太陽,因此太陽成為某種聖物,有些人對之加以崇拜。感到寒冷時,火為我們帶來舒適,因此有些人就認為火是好事物。有時候電擊產生火,這很神秘,因此火和雷電是神聖的。這些都是原始的信仰,沒有哲學。

還有一類可能包括古埃及社會。對此我並不了解。埃及文明可以追溯到六七千年前,有宗教信仰。我曾在開羅的一所大學表達了對埃及文明的興趣,如果有更多的時間,我希望在那裡學習,更多的了解埃及文明,不快樂的是,時間卻不容許。但是,另一類宗教包括印度河流域的諸文明和中華文明。它們都擁有具有意識形態的、更為複雜的宗教。可能印度河流域的諸文明較其它文明這方面更多一點。在印度,三四千年前就已經有了具有一定哲學思想的信仰。因此,另一類宗教是具有一定的哲學理念的信仰。

在後一類中,有些共同的疑問。有一位猶太人朋友問的很不錯:“我”是什麼?我來自何處?終歸何處?生活的意義是什麼?這些都是重大問題。對這些問題的回答也有兩類:有神論的回答和無神論的回答。

三千年前,印度人就試圖回答什麼是“我”,什麼是“自我”?根據一般經驗,年輕時和年老時身體外形不一樣。思維也同樣時刻在變化。但是,我們有一種自然的“我”的感覺 – “我”年輕的時候、“我”老的時候。因此,軀體和思維必然有一個主宰。這個主宰必然是獨立的、永恆的、不變的,而身體和思維使變化的。因此,在印度,自我、靈魂、“阿特曼”(本源) – 思想由之而出。當軀體不再有用時,靈魂依然存在。這就是對“我”是什麼的回答。

那麼,靈魂來自何處?是否有開端?說沒有開端很難接受,因此必然有開端,就想我們的身體有開端。因此,上帝創造了靈魂。至於結束,上帝存在,因此有了我們;最終我們回歸上帝。中東的宗教 – 早起猶太教、基督教、或許還有埃及宗教 – 相信來世生活。但是,對猶太教徒、基督教徒和穆斯林來說,上帝 – 造物主是絕對真理。上帝是萬物之源。上帝必然有無限的能力、無限的悲憫和智慧。每一個宗教都宣揚安拉一樣無盡的悲憫。上帝超越我們的經驗,是終極的真理。這就是有神論的宗教。

三千年前,我們有了印度的數論派哲學。其中產生了兩種派別:一種信仰上帝,另一種認為上帝不存在。後一種探討的是原初的物質、“原質”和二十五類可知的現象。因此,對他們來說,“原質”是永恆的、是造物者。因此,在佛陀之前,印度已經存在無神論觀點。

大約二千六百年前,佛陀和耆那教的創立者摩訶吠羅(大雄)降臨了。二者都不談論上帝,只是強調簡約的因與果。因此,數論派中的一個派別、耆那教和佛教都成為無神論宗教。

無神論宗教中,佛教宣揚一切事物來自自身的因緣及條件,因此,變化是因果的本質之一。事物永遠不會處於恆居不變的狀態。因此,既然自我或“我”的基礎是肢體和思維,而這些在不斷變化,既然“我”依它們而存在,那麼“我”必然擁有相同的本質,而不可能永恆不變。如果基礎變了,它所決定的事物同樣會變化。因此,不存在永恆不變的靈魂 – “阿納提曼”,無我。這是佛教特有的一個概念 – 萬物相互依存、互相聯繫。因此,在這三種無神論宗教中,儘管其餘二者同樣接受因果律,但它們宣稱有一個永恆不變的自我。

因此,在擁有哲學的宗教信仰當中,有著不同的傳統。它們都有兩個方面 – 哲學與理念,還有修持。哲學和理念之間有很大的區別,但是修持是同樣的 – 慈愛、悲憫、寬恕、寬容、自律。不同的哲學及其理念只是給人帶來希望和信念,從而進行慈愛、悲憫、寬恕等的修持。因此,這些哲學有著相同的目的和目標 – 帶來慈愛、悲憫、寬恕等等。

這點在佛教中很清楚。佛陀教授以不同的理念,而且常常相互矛盾。有些佛經說集聚 – 軀體和思維 – 就像被載物,自我如同負載體。負載體和被載物不可能是同一物,因此,自我一定是分離的、本質上是存在的。另一部佛經又說羯磨(業)或行為存在,但沒有行為者、沒有本質的自我。另一部佛經又說沒有外顯的現象。存在的只是思維,其它現像只是思維的內容。因此,思維存在、確實存在。然而,又有佛經上說思維及其內容都不是真正的存在 – 無物真正存在,就像《般若波羅蜜多心經》所言,“無眼耳鼻舌身意”。這些都是矛盾的,而這些都來自同一源頭 – 釋迦摩尼佛。

佛陀如此教導並不是因為自身的無明,也不是有意為之,在教導中製造更多的困惑。他為什麼這樣教導呢?佛陀尊重個人的差異,因此這樣教導他們。佛陀認識到這些都是必須的。

三千年前大概有一千萬或一億人口。現在人口超過了六十億。因此,在這些人自然秉性不同。我們甚至可以在同一對父母所生的孩子中看到這一點。即便是雙胞胎,他們的思想和情感也不相同。因此,人性秉賦不同、生活方式不同、思維方式不同。這些差異也由社會環境、地理條件、氣候等條件所決定。例如,阿拉伯地區炎熱乾燥,印度有季風降雨,因此,二者環境不同,人們的生活方式也不同。或許在遠古時代,地球上的人們有更多相似。但是現在,由於這些差異,運用不同的方法就很重要。但是,這些不同的哲學和理念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它們的目的和目標是相同的,即以我們待人之道,做一個慈悲、慈祥的人。

上帝 – 造物主的概念對有些人很有饒益。我曾經請教過一位年長的基督教修士,基督教為什麼不信仰前世。他說道,“因為上帝創造了此世。”這種想法給人以和上帝的親近感。我們的身體來自母親的子宮,因此,和母親在一起我們有一種親近感和舒適感。對上帝同樣如此。我們來自上帝,這給予我們一種和上帝的親近感。親近感越強,遵從上帝教誨 –慈愛與悲憫的意向越強。因此對很多人來說,有神論的方法力量強大,比無神論的方法更富有饒益。

最好保持自己的宗教信仰。在外蒙古,傳教士送給改宗基督教的人15美元。於是,有些人每年去他們跟前改宗,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宗,每次就為了得到15美元!我建議那些傳教士們不要介入,讓當地人保持他們的佛教傳統。我告訴西方人要保持他們自己的宗教信仰時也這麼說。

最好獲取更多的信息。這有助於培養敬畏感。因此,如果你是基督教徒,請保持你的基督教傳統,同時請你了解和理解其他宗教傳統。至於方法,所有宗教教授同樣的修持 – 慈愛、悲憫、寬容。既然修持相同,那麼可以採用佛教中的一些方法。但是,就佛教的無所絕對的理念而言,它是嚴格的佛教的事物,其他人學習並不饒益。曾經有一位做了父親的基督教徒問我有關“空”與“無”的問題,我告訴他這對他並沒有好處。如果我教給他完全的相互依存,這可能危害他對上帝的誠摯信仰。因此,這樣的人最好不要聽受有關“無”的教誨。

簡而言之,既然所有大的宗教傳統有同樣的修持,只是在方法和哲學相異,目的都一樣,這就是相互間尊重的基礎。因此,請保持自己的傳統。但是,在我關於佛教的演講中,你認為哪些對你有益,那麼請你加以使用;如果沒用,請你不要理它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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