羨慕:處理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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羨慕有許多形式。它可能僅是一種無法忍受他人成就的感覺,或可能包括期待自身像他們一樣。我們可能羨慕別人已經擁有的,並希望自己也能夠擁有它,甚至期待他們被剝奪而去。亦有可能牽涉到競爭心態,以及視自身為絕對「輸家」或他人為全部「贏家」的這種二元思維。然而,所有的這些想法都是我們自己的預設立場。透過分析這些組構成份,佛教提供深刻的方式,來解構我們的煩亂情緒並予以消除。亦可見:維基百科上關於羨慕的文章。

煩惱情緒

我們都體驗煩惱情緒(煩惱障、無毒) — 它們是這樣一種心理狀態,積聚這些情緒會使我們失去內心的平靜,使我們無力自控。常見的例子就是貪婪、執迷、惡意、憤怒、羨慕和嫉妒(妒)。這些情緒促使各種心理衝動(業力)生起,常常導致破壞性行為(不善行)。這些衝動可能形成針對他人的破壞性行為,也可能形成某種自我破壞的行為。結果,我們給別人、也不可避免地給自己,造成麻煩和苦難。

有各種各樣的煩惱情緒。在不同的文化當中,絕大多數人在各自的社會中對同樣的一種情緒體驗在心理上會做出帶有任意性的劃分,根據某種基本特徵決定其類別,然後對該類別進行命名。當然,每一種文化選擇不同組的共同情緒體驗、不同的基本特徵來描述它,這樣就形成了不同類別的煩惱情緒。

不同文化所說的煩惱情緒的不同類別通常並不完全重合,因為各種情緒的定義略有差異。例如,梵語和藏語中表示“jealousy”的有一個詞(藏文:phrag-dog,梵文:irshya),而在絕大多數西方語言中兩個詞。英語中有“jealousy”和“envy”,德語中有“Eifersucht”和“Neid”。英語中兩個詞之間的差異和德語中兩個詞之間的差異並不完全一致;梵語和藏語中該詞的意思和前述兩個語言中的詞語意思也不精確相當。作為西方人,如果我們遇到這種普通分類下的情緒問題,而這種分類是根據我們自己的文化和語言規定的,如果我們想通過學習佛法來克服它們,可能需要我們像概念化它們一樣,把它們分析和解析成佛教中所定義的不同煩惱情緒的一個集合體。

什麼是羨慕

佛教經典(論藏)中將“羨慕”歸為敵意(hostility)的一部分。它們將之定義為“一種關注別人成就的煩惱情緒 — 例如他人的美食、財物、成功 — 而且由於過度執迷于自己的收穫或享受的尊重,因而無法忍受他人的成就。”

這裡,執迷指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生活中別人比我們取得了更多成就的某些領域,而我們誇大了其積極的方面。在我們的心中,這一領域成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個方面,我們的自我價值觀就以此為基礎。隱含的深意就是過分的關注和對“我”的執著。因此,就這些方面而言,我們因為“執迷于自己的收穫或享受的尊重”而感到羨慕。例如,我們可能關注擁有的錢數或自己如何英俊。作為敵意的一個方面,對別人在相同領域取得的成就,羨慕又給這種執迷增添了一種強烈的憎恨。這與對他人取得的成就表現出愉悅和感到快樂截然相反。

羨慕往往包括對享有某種優先者的敵意。這種優先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但並沒有對該領域的現實意義或“我”對它的關注提出疑問。

此外,正如佛教中所定義的,“羨慕”只是涵蓋了部分、而非整個英語詞彙“envy”的意思。後者賦予的意思有點太多了,它又增添了佛教中所謂的“貪(covetousness,藏文:brnab-sems)”的意思。貪是“對別人之物的一種無節制的欲望”。因此,在英語中“妒”的定義是“對他人享有某種優先的一種痛苦而憤慨的意識,同時伴著想要享受同樣優先的欲望”。換句話說,除了不能容忍他人在某一生活領域中取得的成就 — 我們誇大了此成就的重要性,正如佛教中所指出,“envy”是想據這些成就為己有的一種願望。我們在這個領域可能軟弱或者有所欠缺,或者我們之所擁有已經足夠、甚至超過了平均水準。如果我們心懷羨慕,想著擁有更多,我們的垂涎就會變成貪婪。儘管並非必然,妒常常促發進一步剝奪他人成就而為己有的願望。在這種情況下,這種情緒中就有了更多的成分 — 怨恨(spite)。

作為 “羨慕”和“貪”的結合,“羡慕”導致競爭。因此,創巴仁波切說,“羨慕”是驅使我們極富競爭心、通過狂熱工作超越他人或超越自我的一種煩惱情緒。它和強有力的行動相聯繫 — 即所謂“業力之家(karma family)”。因為羨慕(jealousyenvy)別人的成就,我們催促自己或者別人做的越多,就像在劇烈的競爭或體育中那樣。因此,佛教用馬錶示羨慕。馬因為羨慕而和其它馬競跑。它無法忍受別的馬跑到它前面。

羨慕和競爭

佛教中羨慕和競爭確實聯繫緊密,儘管前者並不會必然引起後者。可能有些人對他人心懷羨慕,但是他卻自視甚低,甚至不做競爭之想。同樣,競爭也不會必然導致羨慕。有些人在體育中競爭只是為了快樂,為了自娛自樂和同伴的快樂,而根本不去想得分的問題。

佛教對羨慕和競爭的聯繫是不一樣的。例如,在《入菩薩行論》中,寂天大師在一次關於針對身處高位者的羨慕和針對身處低位者的漠視的討論中,將競爭和平等放到了一起。他討論的語境就是如何視有情眾生皆平等。

佛教這裡所探討的問題就是這樣一種體驗 — “我”與眾不同,這建立在全部三種煩惱情緒之上。例如,如果我們認為,並覺得“我”是唯一一個能夠把某一項工作做得既對又好的人,例如教朋友開車,如果有人也賜教于我的朋友,我們可能產生羨慕。但這並不會必然引起競爭。另一方面,如果我們認為,並覺得“我”是唯一一個勝任做某一項工作的人,例如生活中出人頭地,如果別人也取得了成功,我們就有競爭心了。我們必須要勝過對方,即便我們獲得了相當的成功。在上述兩個例子中,隱含的“羡慕”是一種強烈的“自我”感覺,一種只對自身的強烈關注。我們沒有像考慮自身一樣考慮他人。我們自以為與眾不同。

對於這些羡慕、嫉妒、競爭和傲慢造成的問題和不快樂,佛教給出的療救辦法是處理好隱藏其中的有關“你”“我”之分的謬誤。我們需要認識到人人平等,並如此去看待他們。從每個人都具有佛性的意義上講,人人都具有同樣的基本能力。每個人都同樣嚮往快樂和成功,不想失敗和遭遇不快樂。每個人都有同樣得到快樂、取得成功的權利,每個人都有同樣遠離不快樂、避免失敗的權利。在這些方面,“我”沒有什麼特殊。佛教還教給愛 — 每個人同樣得到快樂的願望。

當我們根據佛性和愛,學著平等視人時,就能懷著開闊的胸襟,去看與那些比我們更成功、或者在我們之前就取得成功的人士如何相處。因為希望人人快樂,因此我們為他們的成功感到欣喜。我們努力説明同儕也取得成功,而不是和他們競爭、拼命想超過他們。對那些沒有我們這樣成功的人,我們努力説明他們做好,而不是幸災樂禍或者驕傲自大地認為我們遠勝他們。

對羡慕和競爭的文化強化

當我們不由自主生起的羡慕和競爭得到某種西方文化價值觀的加強、強化甚至褒獎時,這些建議的佛教方法顯得極其深奧,特別難以應用。畢竟,幾乎所有的兒童不由自主地喜歡贏,而輸了的時候會哭。不僅如此,很多西方文化教導說,資本主義是天然的最好形式的民主社會。隱含其中的就是適者生存的理論,它將競爭而不是愛和溫情等作為生活中基本的驅動力。此外,西方文化強化了成功的重要性和競技體育中對勝利的迷戀,成為最佳運動員的榮耀和成為世界首富。

此外,整個民主和選舉體系包含了競爭 — 通過作為參選人宣揚自己如何在某一職位上比對手更優秀而提供並兜售自己。正如西方社會通常所做,競選活動為此增添了一份緊張的努力,讓我們去發現競選對手可能的弱點,甚至是他們的私人生活,將這些弱點小題大做加以擴大,為了敗壞他(她)的名聲而大做宣傳。很多人甚至視這種基於羡慕和競爭的行為為值得讚揚和正當的。

另一方面,在藏人社會,反對任何人去貶低別人或者認為他(她)宣稱自己比他人優秀。這些都被看做是負性的性格品質。實際上,第一個根本菩薩咒就是永遠不能自我讚美或蔑視地位低於自己的人 — 這裡包括了公共選舉中也鼓吹此類言辭。動機明確地被具體化為對所推舉者的饒益、讚揚、愛、尊敬等意願,以及對受蔑視者的嫉妒。我們所說的是真是假並不會有什麼兩樣。反之,談到我們自身時懷著極度的謙虛說“我沒有什麼好品質;我一無所知”卻被認為值得褒揚。因此,對藏人來說,民主和競選完全是舶來品,如果以常見的西方形式予以實踐,不會有什麼作用。

即便說我們競選某一職位被看做是傲慢和非利他性動機的可疑表現。為一可能的折衷可能是為了參選人的代表性 — 而絕非提名者本身 — 只是向別人說他們的參選人的優秀品質和獲得的成就,而不是將之與那些競爭對手的相比或者說他們的壞話。但是,這幾乎很少去做。通常得到提名的是名聲顯赫的參選人 — 例如出自貴族世家或轉世喇嘛,而甚至不問他們是否願意去競選。如果他們說不願意競選,這被看做是謙虛的表現,因為馬上說“我願意”是傲慢和貪圖權力的表現。對得到提名者來說,拒絕幾乎是不可能的。選舉沒有競選就完成了。人們通常給最知名的人投票。

因此,佛教為他人的勝利感到欣喜的方式 — 甚至更強大的一個將勝利給予別人而把失敗留給自己 — 可能不是堅信資本主義和西方競選體系的美德的西方人首選的最佳醫治辦法。作為西方人,在解決那些自然產生的形式之前,我們可能首先需要重新評估我們文化價值的有效性, 來應對源于接受那些價值觀而產生的基於教義的嫉妒、羡慕和競爭形式。

一個能夠説明我們認識基於嫉妒、羡慕和競爭的西方文化的相對性的例子是印度市場。在印度,有布匹市場、珠寶市場、蔬菜市場,等等。每一個市場都有一排排的貨攤和店鋪,一個緊挨一個,幾乎銷售同樣的貨物。絕大多數店主都是好朋友,常常坐在店鋪外面一起喝茶。他們的態度是,商店是否紅火在於業力使然。

隱藏在羡慕之下的欺騙性表像

正如我們所見,羡慕是我們在誇大了其重要性的某一領域對別人所取得的成就無法容忍,例如一個人經濟上的成功。出於對此的羡慕,我們希望自己達到了這種成就。我們也能看到羡慕的變形,這發生在一個人接收到別人的給予 — 例如愛或溫情時。我們希望是自己得到了這種給予。

這種煩惱情緒源自兩種欺騙性的表像。由於困惑(昧)和不清楚事物如何樣存在,我們的思維創造和投射形成了這些表像。第一種表像是二元性表像:(1)一個應該有所成就和有所收穫,然而卻一無所得的貌似切實的“我”;(2)一個本不該有所收穫的貌似切實的“你”。我們下意識地感覺到這個世界欠我們什麼而別人卻得到了,這不公平。我們把這個世界分為實實在在的兩大類:“失者”和“得者”,以為人們實然存在,在這兩個貌似切實無虛的分類盒子裡能夠找到東西。然後,我們置自身于切實恒常的“失者”一類中,而置他人于切實恒常的“得者”一類中。我們甚至可能將除了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放到了“得者”的盒子裡。我們不禁感到怨恨,而且覺得這是命中註定。這導致了對痛苦思想和“可憐的我”的一種固執。

對行為上的因果的幼稚(癡)通常伴隨著羡慕。例如,我們不理解、甚至否認一個人得到提拔或者關愛是因為他做了什麼事從而爭取到了或者本身就應該得到。此外,我們還認為自己不需要有所行動就應當得到它們。或者,我們認為自己已經做得夠多了,但依然無所回報。於是,我們思維創造了第二種表像並形成投射。我們困惑的思維狀態讓事物的生髮根本無所理據可依,或者只是一個理由 — 唯我所為。

解析兩種欺騙性表像

我們需要解析這兩種欺騙性表像。我們的文化可能教導說生命世界固有的驅動原理就是競爭 — 爭勝的驅動力,適者生存。但是,這個前提可能並不對。可是,如果我們接受了它,那麼我就相信這個世界本來就根據其本性,二分成完全的“失者”和“得者”兩類。結果,我們通過“失者”和“得者”兩類固定的概念範疇來觀照這個世界,當然,也根據同樣的概念結構看待我們自身。

儘管勝者、敗者、競爭等概念可能在描述進化時很有用,但我們需要認識到它們只是任意的心理建構。“失者”和“得者”只是心理標籤。它們只是用來表示某種事項的方便的心理分類,例如跑賽中第一個到達,在工作中得到提拔而不是別人,失去了一名顧客或學員而被別人得到了。我們也可以根據對好(nice)的定義,簡單地把人分成“好人”和“不好的人”兩類。

當我們認識到所有這些二元性的分類只是心理建構所為時,就開始認識到在把我們深鎖進切實的分類中的“我”或“你”本身並沒有什麼內在固有的東西。並非我們基本上屬於“失者”,本質上講,我們通過自認為是“失者”,最終發現了真理 — 真正的“我”是“失者”。可憐的“我”。更確切地說,除了失去一名顧客而讓別人得到外,我們還有很多品質,因此,為什麼要糾纏于此,好像那就是真“我”一樣。

此外,只是因為我們思維有限以及關注“可憐的‘我’”和“大壞蛋的‘你’”,所以成功與失敗、得與失的生髮似乎根本無所謂理由,或者理由並不緊要。這就是為什麼覺得發生在我們身上的事不公平。然而,宇宙中發生的一切都是基於一個巨大的因果網路。很多事情影響了發生在我們身上和他人身上的事,要算出每一個影響因數是超乎我們想像的。

當我們解析這兩種欺騙性表像(“失者”和“得者”,事情無緣無故發生)並不加以投射,那麼我們就放鬆了我們的不公正感。在我們的羡慕下麵只是對所取得成就和所發生事情的認知。楚弓楚得,我們失去了一名顧客而別人得到了。這讓我們認識到要達到的目標。如果我們並不對他人得到或獲得什麼心懷嫉妒,我們可能會瞭解這個人如何取得了這一成就。從而進一步讓我們能夠看到自己如何完成它。只是因為讓二重性的表像和切實的認同蒙蔽了這種認識,我們感受的只有羡慕。

總結

因此,佛教提供了各種方法來處理令人煩亂的羡慕情緒,不管我們是以佛教態度或是西方作為來定義他們。當我們受困於某種煩亂情緒時,所出現的挑戰便是要如何正確地加以認識其定義特徵和所處的文化背景。當透過靜坐修行時,我們能夠以各種方式來訓練自身,進而從中選擇適合的來幫助我們度過可能遇到的情緒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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