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处理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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羡慕有许多形式。它可能仅是一种无法忍受他人成就的感觉,或可能包括期待自身像他们一样。我们可能羡慕别人已经拥有的,并希望自己也能够拥有它,甚至期待他们被剥夺而去。亦有可能牵涉到竞争心态,以及视自身为绝对「输家」或他人为全部「赢家」的这种二元思维。然而,所有的这些想法都是我们自己的预设立场。通过分析这些组构成份,佛教提供深刻的方式,来解构我们的烦乱情绪并予以消除。亦可见:维基百科上关于羡慕的文章。

烦恼情绪

我们都体验烦恼情绪(烦恼障、无毒) – 它们是这样一种心理状态,积聚这些情绪会使我们失去内心的平静,使我们无力自控。常见的例子就是贪婪、执迷、恶意、愤怒、羡慕和嫉妒(妒)。这些情绪促使各种心理冲动(业力)生起,常常导致破坏性行为(不善行)。这些冲动可能形成针对他人的破坏性行为,也可能形成某种自我破坏的行为。结果,我们给别人、也不可避免地给自己,造成麻烦和苦难。

有各种各样的烦恼情绪。在不同的文化当中,绝大多数人在各自的社会中对同样的一种情绪体验在心理上会做出带有任意性的划分,根据某种基本特征决定其类别,然后对该类别进行命名。当然,每一种文化选择不同组的共同情绪体验、不同的基本特征来描述它,这样就形成了不同类别的烦恼情绪。

不同文化所说的烦恼情绪的不同类别通常并不完全重合,因为各种情绪的定义略有差异。例如,梵语和藏语中表示“jealousy”的有一个词(藏文:phrag-dog,梵文:irshya),而在绝大多数西方语言中两个词。英语中有“jealousy”和“envy”,德语中有“Eifersucht”和“Neid”。英语中两个词之间的差异和德语中两个词之间的差异并不完全一致;梵语和藏语中该词的意思和前述两个语言中的词语意思也不精确相当。作为西方人,如果我们遇到这种普通分类下的情绪问题,而这种分类是根据我们自己的文化和语言规定的,如果我们想通过学习佛法来克服它们,可能需要我们像概念化它们一样,把它们分析和解析成佛教中所定义的不同烦恼情绪的一个集合体。

什么是羡慕

佛教经典(论藏)中将“羡慕”归为敌意(hostility)的一部分。它们将之定义为“一种关注别人成就的烦恼情绪 – 例如他人的美食、财物、成功 – 而且由于过度执迷于自己的收获或享受的尊重,因而无法忍受他人的成就。”

这里,执迷指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在生活中别人比我们取得了更多成就的某些领域,而我们夸大了其积极的方面。在我们的心中,这一领域成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的自我价值观就以此为基础。隐含的深意就是过分的关注和对“我”的执着。因此,就这些方面而言,我们因为“执迷于自己的收获或享受的尊重”而感到羡慕。例如,我们可能关注拥有的钱数或自己如何英俊。作为敌意的一个方面,对别人在相同领域取得的成就,羡慕又给这种执迷增添了一种强烈的憎恨。这与对他人取得的成就表现出愉悦和感到快乐截然相反。

羡慕往往包括对享有某种优先者的敌意。这种优先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但并没有对该领域的现实意义或“我”对它的关注提出疑问。

此外,正如佛教中所定义的,“羡慕”只是涵盖了部分、而非整个英语词汇“envy”的意思。后者赋予的意思有点太多了,它又增添了佛教中所谓的“贪(covetousness,藏文:brnab-sems)”的意思。贪是“对别人之物的一种无节制的欲望”。因此,在英语中“妒”的定义是“对他人享有某种优先的一种痛苦而愤慨的意识,同时伴着想要享受同样优先的欲望”。换句话说,除了不能容忍他人在某一生活领域中取得的成就 – 我们夸大了此成就的重要性,正如佛教中所指出,“envy”是想据这些成就为己有的一种愿望。我们在这个领域可能软弱或者有所欠缺,或者我们之所拥有已经足够、甚至超过了平均水平。如果我们心怀羡慕,想着拥有更多,我们的垂涎就会变成贪婪。尽管并非必然,妒常常促发进一步剥夺他人成就而为己有的愿望。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情绪中就有了更多的成分 – 怨恨(spite)。

作为 “羡慕”和“贪”的结合,“羡慕”导致竞争。因此,创巴仁波切说,“羡慕”是驱使我们极富竞争心、通过狂热工作超越他人或超越自我的一种烦恼情绪。它和强有力的行动相联系 – 即所谓“业力之家(karma family)”。因为羡慕别人的成就,我们催促自己或者别人做的越多,就像在剧烈的竞争或体育中那样。因此,佛教用马表示羡慕。马因为羡慕而和其它马竞跑。它无法忍受别的马跑到它前面。

羡慕和竞争

佛教中羡慕和竞争确实联系紧密,尽管前者并不会必然引起后者。可能有些人对他人心怀羡慕,但是他却自视甚低,甚至不做竞争之想。同样,竞争也不会必然导致羡慕。有些人在体育中竞争只是为了快乐,为了自娱自乐和同伴的快乐,而根本不去想得分的问题。

佛教对羡慕和竞争的联系是不一样的。例如,在《入菩萨行论》中,寂天大师在一次关于针对身处高位者的羡慕和针对身处低位者的漠视的讨论中,将竞争和平等放到了一起。他讨论的语境就是如何视有情众生皆平等。

佛教这里所探讨的问题就是这样一种体验 – “我”与众不同,这建立在全部三种烦恼情绪之上。例如,如果我们认为,并觉得“我”是唯一一个能够把某一项工作做得既对又好的人,例如教朋友开车,如果有人也赐教于我的朋友,我们可能产生羡慕。但这并不会必然引起竞争。另一方面,如果我们认为,并觉得“我”是唯一一个胜任做某一项工作的人,例如生活中出人头地,如果别人也取得了成功,我们就有竞争心了。我们必须要胜过对方,即便我们获得了相当的成功。在上述两个例子中,隐含的“羡慕”是一种强烈的“自我”感觉,一种只对自身的强烈关注。我们没有像考虑自身一样考虑他人。我们自以为与众不同。

对于这些羡慕、竞争和傲慢造成的问题和不快乐,佛教给出的疗救办法是处理好隐藏其中的有关“你”“我”之分的谬误。我们需要认识到人人平等,并如此去看待他们。从每个人都具有佛性的意义上讲,人人都具有同样的基本能力。每个人都同样向往快乐和成功,不想失败和遭遇不快乐。每个人都有同样得到快乐、取得成功的权利,每个人都有同样远离不快乐、避免失败的权利。在这些方面,“我”没有什么特殊。佛教还教给爱 – 每个人同样得到快乐的愿望。

当我们根据佛性和爱,学着平等视人时,就能怀着开阔的胸襟,去看与那些比我们更成功、或者在我们之前就取得成功的人士如何相处。因为希望人人快乐,因此我们为他们的成功感到欣喜。我们努力帮助同侪也取得成功,而不是和他们竞争、拼命想超过他们。对那些没有我们这样成功的人,我们努力帮助他们做好,而不是幸灾乐祸或者骄傲自大地认为我们远胜他们。

对羡慕和竞争的文化强化

当我们不由自主生起的羡慕和竞争得到某种西方文化价值观的加强、强化甚至褒奖时,这些建议的佛教方法显得极其深奥,特别难以应用。毕竟,几乎所有的儿童不由自主地喜欢赢,而输了的时候会哭。不仅如此,很多西方文化教导说,资本主义是天然的最好形式的民主社会。隐含其中的就是适者生存的理论,它将竞争而不是爱和温情等作为生活中基本的驱动力。此外,西方文化强化了成功的重要性和竞技体育中对胜利的迷恋,成为最佳运动员的荣耀和成为世界首富。

此外,整个民主和选举体系包含了竞争 – 通过作为参选人宣扬自己如何在某一职位上比对手更优秀而提供并兜售自己。正如西方社会通常所做,竞选活动为此增添了一份紧张的努力,让我们去发现竞选对手可能的弱点,甚至是他们的私人生活,将这些弱点小题大做加以扩大,为了败坏他(她)的名声而大做宣传。很多人甚至视这种基于羡慕和竞争的行为为值得赞扬和正当的。

另一方面,在藏人社会,反对任何人去贬低别人或者认为他(她)宣称自己比他人优秀。这些都被看做是负性的性格品质。实际上,第一个根本菩萨咒就是永远不能自我赞美或蔑视地位低于自己的人 – 这里包括了公共选举中也鼓吹此类言辞。动机明确地被具体化为对所推举者的饶益、赞扬、爱、尊敬等意愿,以及对受蔑视者的嫉妒。我们所说的是真是假并不会有什么两样。反之,谈到我们自身时怀着极度的谦虚说“我没有什么好品质;我一无所知”却被认为值得褒扬。因此,对藏人来说,民主和竞选完全是舶来品,如果以常见的西方形式予以实践,不会有什么作用。

即便说我们竞选某一职位被看做是傲慢和非利他性动机的可疑表现。为一可能的折衷可能是为了参选人的代表性 – 而绝非提名者本身 – 只是向别人说他们的参选人的优秀品质和获得的成就,而不是将之与那些竞争对手的相比或者说他们的坏话。但是,这几乎很少去做。通常得到提名的是名声显赫的参选人 – 例如出自贵族世家或转世喇嘛,而甚至不问他们是否愿意去竞选。如果他们说不愿意竞选,这被看做是谦虚的表现,因为马上说“我愿意”是傲慢和贪图权力的表现。对得到提名者来说,拒绝几乎是不可能的。选举没有竞选就完成了。人们通常给最知名的人投票。

因此,佛教为他人的胜利感到欣喜的方式 – 甚至更强大的一个将胜利给予别人而把失败留给自己 – 可能不是坚信资本主义和西方竞选体系的美德的西方人首选的最佳医治办法。作为西方人,在解决那些自然产生的形式之前,我们可能首先需要重新评估我们文化价值的有效性, 来应对源于接受那些价值观而产生的基于教义的嫉妒、羡慕和竞争形式。

一个能够帮助我们认识基于嫉妒、羡慕和竞争的西方文化的相对性的例子是印度市场。在印度,有布匹市场、珠宝市场、蔬菜市场,等等。每一个市场都有一排排的货摊和店铺,一个紧挨一个,几乎销售同样的货物。绝大多数店主都是好朋友,常常坐在店铺外面一起喝茶。他们的态度是,商店是否红火在于业力使然。

隐藏在羡慕之下的欺骗性表象

正如我们所见,羡慕是我们在夸大了其重要性的某一领域对别人所取得的成就无法容忍,例如一个人经济上的成功。出于对此的羡慕,我们希望自己达到了这种成就。我们也能看到羡慕的变形,这发生在一个人接收到别人的给予 – 例如爱或温情时。我们希望是自己得到了这种给予。

这种烦恼情绪源自两种欺骗性的表象。由于困惑(昧)和不清楚事物如何样存在,我们的思维创造和投射形成了这些表象。第一种表象是二元性表象:(1)一个应该有所成就和有所收获,然而却一无所得的貌似切实的“我”;(2)一个本不该有所收获的貌似切实的“你”。我们下意识地感觉到这个世界欠我们什么而别人却得到了,这不公平。我们把这个世界分为实实在在的两大类:“失者”和“得者”,以为人们实然存在,在这两个貌似切实无虚的分类盒子里能够找到东西。然后,我们置自身于切实恒常的“失者”一类中,而置他人于切实恒常的“得者”一类中。我们甚至可能将除了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放到了“得者”的盒子里。我们不禁感到怨恨,而且觉得这是命中注定。这导致了对痛苦思想和“可怜的我”的一种固执。

对行为上的因果的幼稚(痴)通常伴随着羡慕。例如,我们不理解、甚至否认一个人得到提拔或者关爱是因为他做了什么事从而争取到了或者本身就应该得到。此外,我们还认为自己不需要有所行动就应当得到它们。或者,我们认为自己已经做得够多了,但依然无所回报。于是,我们思维创造了第二种表象并形成投射。我们困惑的思维状态让事物的生发根本无所理据可依,或者只是一个理由 – 唯我所为。

解析两种欺骗性表象

我们需要解析这两种欺骗性表象。我们的文化可能教导说生命世界固有的驱动原理就是竞争 – 争胜的驱动力,适者生存。但是,这个前提可能并不对。可是,如果我们接受了它,那么我就相信这个世界本来就根据其本性,二分成完全的“失者”和“得者”两类。结果,我们通过“失者”和“得者”两类固定的概念范畴来观照这个世界,当然,也根据同样的概念结构看待我们自身。

尽管胜者、败者、竞争等概念可能在描述进化时很有用,但我们需要认识到它们只是任意的心理建构。“失者”和“得者”只是心理标签。它们只是用来表示某种事项的方便的心理分类,例如跑赛中第一个到达,在工作中得到提拔而不是别人,失去了一名顾客或学员而被别人得到了。我们也可以根据对好(nice)的定义,简单地把人分成“好人”和“不好的人”两类。

当我们认识到所有这些二元性的分类只是心理建构所为时,就开始认识到在把我们深锁进切实的分类中的“我”或“你”本身并没有什么内在固有的东西。并非我们基本上属于“失者”,本质上讲,我们通过自认为是“失者”,最终发现了真理 – 真正的“我”是“失者”。可怜的“我”。更确切地说,除了失去一名顾客而让别人得到外,我们还有很多品质,因此,为什么要纠缠于此,好像那就是真“我”一样。

此外,只是因为我们思维有限以及关注“可怜的‘我’”和“大坏蛋的‘你’”,所以成功与失败、得与失的生发似乎根本无所谓理由,或者理由并不紧要。这就是为什么觉得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不公平。然而,宇宙中发生的一切都是基于一个巨大的因果网络。很多事情影响了发生在我们身上和他人身上的事,要算出每一个影响因子是超乎我们想象的。

当我们解析这两种欺骗性表象(“失者”和“得者”,事情无缘无故发生)并不加以投射,那么我们就放松了我们的不公正感。在我们的羡慕下面只是对所取得成就和所发生事情的认知。楚弓楚得,我们失去了一名顾客而别人得到了。这让我们认识到要达到的目标。如果我们并不对他人得到或获得什么心怀嫉妒,我们可能会了解这个人如何取得了这一成就。从而进一步让我们能够看到自己如何完成它。只是因为让二重性的表象和切实的认同蒙蔽了这种认识,我们感受的只有羡慕。

总结

因此,佛教提供了各种方法来处理令人烦乱的羡慕情绪,不管我们是以佛教态度或是西方作为来定义他们。当我们受困于某种烦乱情绪时,所出现的挑战便是要如何正确地加以认识其定义特徵和所处的文化背景。当通过静坐修行时,我们能够以各种方式来训练自身,进而从中选择适合的来帮助我们度过可能遇到的情绪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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