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著精神目標努力
有兩種方式我們可以朝著精神目標努力:
- 在信念的基礎上─我們相信是有可能達成目標。在這種信念的基礎上你會朝此前進,在你的訓練中逐漸有所進展,最終打從心底相信這是有可能達成的目標。舉例來說,如果你的目標是要永遠克服與排除痛苦,那麼你就要相信這是可行的,並朝此方向努力,一旦你的痛苦減少,便會確信要達成你的目標是可能實現的。作為進展的一部份,你加緊研習與禪修,由此在邏輯上你也會確信這個目標是可以達到的。
- 在信服的基礎上─你則是通過推理與邏輯確信此一目標是可以實現的,然後你再朝之予以努力。
如果我們想要將此置於古典佛教模式當中的話,那麼通常是根據兩類發展菩提心的方式來討論上述兩種方法。
首先,我們發展出相對菩提心,旨在為了我們個人未來的證悟,雖然現在尚未發生但總會達成。我們想要藉此利益眾生,因為我們理解到我們如果要幫助一切眾生的唯一方式,便是獲得證悟境界,從中我們已全然了解因果關係,並利用最有效的方式來幫助他人。此外,我們相信有可能實現這個目標。
然後隨著我們不斷地進步,我們得以發展出究竟菩提心,其是指對於(空)無的理解─也就是事物不會以不可能的方式存在之事實。我們了解現實,並明白心識特色,即其能夠不加以投射幻想,而只是感知現實自身。透過了解這一點,我們在邏輯上便能確信此一目標是可以實現的。然後我們的信念便會轉成信服。
另一種方法則是先發展出對於現實的認識,在此情況下,我們認為證悟是可能的─也就是以究竟菩提心為首要。從這個基礎上,我們確信我們能夠獲致證悟,然後因為這份信服,我們得以努力達標。第二種方法可在龍樹菩薩的著作中找到,他是一位優秀的印度大師,該書名稱為《釋菩提心論》(梵:Bodhichittavivarana)。
這種方法曾在上述討論中的偈頌裡出現,即從二諦衍生四聖諦,然後再從四聖諦引出─三寶。本次演說的目的是要幫助我們認識到解脫和證悟是可能的,因為它們都是立基於現實當中。
- 「解脫」是指永遠不受無法控制反覆轉生的狀態:全然脫離輪迴,因此我們得以永遠免受痛苦。那些獲致解脫者稱作「羅漢」,意為解脫之人。
- 「證悟」是指永遠不受所有迷惑的狀態,這些迷惑限制你去理解幫助一切有限眾生同樣獲致解脫和證悟的最有效方法。此類證悟者即被稱為「佛」。
一旦我們確信這不僅是有可能的,我們便都能─不只是釋迦牟尼佛─得以獲致解脫和證悟,其給予我們在精神修持上很大的力量與安穩。儘管如此,這還是相當不容易理解的,但是,從來沒人說過此為輕而易舉之事!
二諦
在第一部份當中,我們討論了首行偈頌:
通達基法道理二諦義
整個討論安立的基礎在於二諦表述,即關注一切事物存在與運作的方式─換句話說,也就是基法道理。有關一切事物的二諦,都是具有效性且為真實的:
- 「相對世俗諦」:事物生發取決於因緣。當然,事物所依賴的還有其他層次部份,例如其指稱的組成因素和意象概念。這裡的重點是經驗意義上的因果關係,特別是針對關於業力之無法自主強迫性的快樂與煩惱經驗而言。
- 「究竟勝義諦」:儘管在我們看來事物有可能不是互依生發,但那些以不可能方式而存在的欺瞞假象並不符合事實。那種實際現實只相應於我們的投射想像是全然不在場的。事物以其自身獨立存在且無關因緣的全然缺席不在場者,即被稱為「無」或「空」。
四聖諦
在二諦正確性的基礎之上,佛陀能夠徹底明瞭並提出四聖諦。此如第二行偈頌所云:
次以四諦證輪迴還滅
高度了悟者視四聖諦為真實狀況。這是一個有趣觀點,因為這意味著不只佛陀看待這些事實為真相,甚至那些在獲致佛果位之前,還具有長遠一段距離但已達某種程度的人物也認為如此。
這發生於當我們擁有對於空無的非概念式認知之際,或者換句話說,即是究竟勝義諦。這種認知是完全準確與果斷的。由於其非概念式,所以意味著我們不會通過類別區分來感知事物。
當我們通過某一類別區分來思考時,像是「狗」,你便會出現某種代表狗的表徵。這種意象會稍微因人而異,但不論當我們在街上或其他地方看見一隻狗時,我們仍會通過此種類別區分來進行感知。透過我們對狗的意象─並非是某一特定的視覺徵示─然後我們便將其與狗的感知湊合在一起。當我們以非概念的方式感知事物時,當中就沒有任何類別區分或事物表徵的過濾存在。這就是為什麼它被稱之為「無造作赤裸裸的認知」。你感知事物但毋須置之於框架裡。
高度了悟的人或梵文稱之為「聖者(aryas)」等眾,他們不把事物置於「現實」框架中進行感知,而是處於「現在我正看清實相」的狀態。他們可以完全地、正確地、果斷地認識到他們正在感知的事物─現實─而毋須置之於任何框架或類目當中。此舉並非易事。即便我們可能無法以言語表達出我們把事物置入的框架為何,但我們還是會照舊來感知事物。我們把一切置入框架裡,就好像事物本身全部存在其間一樣,並與其他事物分開獨立。
這裡毋須進一步解釋概念認知。關鍵是你不用成為佛陀便能以此方法感知現實。當我們以非概念式感知現實時,我們將會了解到四聖諦乃為事實,我們會對它們予以肯定。
那麼四聖諦為何?第一個是痛苦。第二個是痛苦原因。第三個是泯除痛苦及其肇因。第四個則是邁向止息痛苦的途徑或認知。這些真諦被簡稱為「苦」、「集」、「滅」、「道」。
在此整個討論是處於轉生的脈絡之下─即無始無終的的心續狀態。轉生是為基礎。我們談及對於事物每一瞬間的個人經驗,乃是基於因果關係而加以運作,不可能出現從無到有的某種絕對性之始端開頭。同樣地,也不可能出現某一最終時刻而進入消失狀態。這是不可能的。只要從因果關係的基本事實出發,我們必會得出結論,也就是個人心續無始無終,因此轉生一定是真的。
苦諦
關於苦諦有三種面向:
- 首先是我們的一般煩惱,我們也稱之為苦苦。我們都曾經歷過煩惱。但煩惱不一定就等同於疼痛。快樂與煩惱以及快感與疼痛是兩組不同的東西。快感和疼痛是屬於肉體感覺,而快樂與煩惱則是種心理狀態。某人可能會經歷疼痛但卻感到快樂,例如在做完激烈運動鍛鍊後,而某人也可能會經歷快感但卻覺得煩惱,例如當被迫性交時。因此,這是兩種不同的變量。在這裡當我們談及煩惱時,是我們所有人都知道的,另外它亦被描述成充斥各種苦難轉生的最糟情況。
- 第二種稱之為壞苦,指的是我們的凡俗快樂。有關我們凡俗快樂的問題是,它永遠不會持續長久或給予滿足。我們總是想要更多,但一旦我們擁有更多之後,我們便感到不耐而變成煩惱。一個簡單的例子即是吃了太多你喜愛的食物,頓時讓你感到噁心嘔吐。然後你不想要再吃更多,使你覺得有所煩惱。因此,這裡的問題在於我們的凡俗快樂並非總是令人滿意的或處於穩定狀態。我們的凡俗生活起伏不定,有時快樂有時煩惱,其間並無一定擔保。除了我們周遭正在發生的事情之外,我們絕對無法知道下一刻我們的感受為何。突然之間,我們可能會覺得快樂、無聊或沮喪。其不斷地起伏不定、上下波動。
- 第三種苦則稱之為行苦,是我們經歷煩惱憂愁與凡俗快樂起伏不定的基礎。這個基礎是我們無法控制地反覆存在或轉生歷程,也就是梵文中的「輪迴(samsara)」之意。我們不斷地以某種身軀或心識反覆轉生,此乃經驗生活中凡俗快樂與煩惱憂愁之起伏不定的基礎。這就是苦諦,我們的真正問題。如果我們看清現實為何的話,那麼這就是我們會遇見的主要痛苦所在。
集諦
如果你了解現實,你將會看見一件事實,即我們的經驗覺受總是起伏不定的,只會不斷地持續下去,這就是基礎內容。當我們理解這一點時,我們就會明白其必出有因。相對世俗諦的主要重點在於,一切事物皆由因而起,正如我們在偈頌中提到,那麼我們不斷進入這種無法控制重覆轉生的真正原因為何呢?換句話說,這到底是怎麼發生的?延續此種不斷周而復始的原因為何?
在上一部份中,我們知道如果我們經歷煩惱憂愁,其屬於破壞性行為的結果;如果我們經歷凡俗快樂,其則為建設性行為的結果。在此我們加入業力,也就是我經常譯之成為的強迫性。所以,我們便擁有了強迫破壞性行為與強迫建設性行為。不像是佛陀的建設性行為─在此提到的行為舉止乃是無法自主的,是我們為了基於追求自我滿足之感而迫行善舉,或是強迫地亟欲必達完美與正確行事。此實屬精神官能症狀。
如果我們以無法自主的方式行事,那是因為我們正處於惱人情緒和態度的影響下,對此我們已經針對強迫破壞性行為做過討論了。出於憤怒,我們殺死某人;出於貪婪,我們竊取某物;出於幼稚,我們認為我們的行為舉止不會造成任何後果,就如同「我絕對不會被抓到。沒關係。如果我偷了東西,這一定很好玩!」
在這種強迫破壞性行為的背後是不自覺,這個詞彙也經常被譯成為「無知」,但這並不表示我們是無蠢的,而只是處於迷惑狀態。我們不自覺的是什麼?首先,我們對於因果關係不自覺,一旦我們加以確實理解和信服的話,那麼我們便不會採取破壞性行為。我們會本能地了解到,這最終將會導致我們受苦,這不是某種懲罰,而僅是我們自找的結果。
事實上,有兩種不自覺。我們要麼不知道破壞性行為最終將會帶來煩惱,要麼就是反過來思考,即「如果我採取破壞性行為,那它將會讓我快樂。如果我偷了我想要的東西,那它將會讓我快樂。如果我殺了我的敵人,那它將會讓我快樂。」。即便在採取破壞性行為之後的當下時刻,我們可能還是會覺得快樂─「喔,我打死蚊子,現在我可輕鬆了!」─然而,就長遠結果來看,無論發生什麼事都會感到煩惱,這都是由於此類破壞性行為造成的。因此,破壞性行為乃是來自對於因果關係的不自覺,換句話說,就是對相對世俗諦的不了解。我不會假裝這些內容都很容易理解,因為事實並非如此,但我們卻可以從中做點事情。
如果我們總結這一點,我經常感到煩惱的理由,是因為我並不了解因果。當我的心裡充滿憤怒、貪婪、嫉妒等等之類,那它便會使我採取破壞性的強迫舉動。這實際上是種自我毀滅,因為最終我多數時候總是感到煩惱。當中的關聯是我們要去建立察覺的。
其實我們體驗到的快樂也來自某種不自覺,但在這種情況下,是屬於對事物之究竟勝義諦的不自覺。更準確地來看,我們必須說此皆為建設性與破壞性兩者行為之下的不自覺。就破壞性行為而言,我們對於究竟勝義諦和相對世俗諦兩者都不自覺。以建設性行為來說,我們只是對於究竟勝義諦不自覺。我們腦海中會出現某種聲音,認為「我應該怎麼辦?我想隨心所欲!我真的好擔心。」似乎真的可以找到一個小小的「我」正在那裏喋喋不休。但這跟現實不相符合。並沒有這種事情。其實只有一連串我們思緒的絮語組成而已,並沒有那個小小的「我」正在抱怨與擔憂。當我們對於我們如何存在一事不自覺時,我們便是對究竟勝義諦的不了解,並且我們會認為我們當中有一個幻想投射的「我」存在著。因為這與現實不相符合,所以我們對此感到無所適從,然後便會試圖確保讓自身感到安適。當然,我們永遠不可能因此而成功。
這種我們試著用來想像出有個小小的「我」使之安穩的機制,便是我們的惱人情緒。我們感到「如果我能得到某些東西的話,我就會覺得安穩」,然後我們就有了貪婪、執著與慾望。之後我們覺得「如果我能擺脫某些東西的話,我就會感到安穩」,然後我們就有了憤怒與拒斥。或者我們會天真幻想著,「如果我假裝出沒有威脅我的東西存在的話,那麼這就會使我安穩。」在此基礎之上,我們便也具備了破壞性行為,例如當我們忽視我們不斷增長的壓力時。我們會因憤怒惱火而吼叫、傷害,甚至殺死他人。因為貪婪無厭,我們衍生出偷竊或涉及傷害他人的不當性行為。因為缺乏認知,我們變成工作狂、吃垃圾食物還從不運動。所以一切這些情況都是來自對於究竟勝義諦─我們如何存在─及其因果關係的缺乏認知。
至於說到建設性行為,即便可能沒有以惱人情緒為基礎的情況發生,但追根究柢仍舊存在著某種缺乏認知。經由成為完美或良善,或成為最佳雙親等之類的情況,我們嘗試證明或建立起我們的存在─「這會讓我腦海中小小的『我』」感到安穩」─雖然此舉從來不會成功。我們從來不會覺得安穩。雖然從幫助他人之中我們會覺得快樂,但這只是凡俗快樂而已,並不會維持長久。我們絕對不會對此感到滿意,因為我們不可避免地仍舊覺得我們不夠良好、不夠完美。我們仍然感到需要去證明某些事情。這顯然是基於對我們如何存在之究竟勝義諦的不自覺之上。
關於第三種苦,是經歷煩惱憂愁與凡俗快樂起伏不定的基礎,我們有一套非常複雜的方案,稱之為「十二因緣」,在此我不做任何詳細解釋,但它涉及業力如何運作。
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業力是指一種無法自主的強迫性原力,在此基礎之上,我們會以破壞性或建設性的方式來採取行動。這股強迫性到底指的是什麼?此種強迫傾向的涵義乃是你真的無法控制住某些事情,例如某人會不自覺地敲擊手指。此舉源於感到喜歡做某些事情。在藏文的字義中是指「我想要去做,我有意去做,我喜歡去做」,如同喜歡吼叫、擁抱或飲食。然後這股強迫力出現,我們便去做了。簡言之,它會建立起某種傾向狀態進而重複行為舉止,如果是破壞性行為便會經歷煩惱,若是建設性行為則會經歷快樂。這種傾向將會在某種條件之下被觸發啟動。一旦它成熟了,我們便感到快樂,或覺得煩惱,或感到想要再次吼叫,或覺得想要再次擁抱。
這是一種永續程式,是不斷地一直運作下去,因為我們一直不斷地希望繼續這種行為。然後,這種行為模式將永無止盡地重複著,因為我們一直不斷地增援和加強這種行為。因此我們便總是經歷煩惱與快樂的起伏不定感受。
此處最相關的問題是,這些傾向是如何被觸動而產生結果,使我們感到不斷重複的行為舉止?這可以利用十二因緣善加解釋,雖然當中內容非常複雜。我們一直處於起伏不定的狀態中,其間無須出現驚天動地般戲劇化的過程。即便當我們入睡時,我們都還有可能處於睡不好與煩不完的過渡狀態中。所以當我們經歷煩惱憂愁與凡俗快樂時,我們的心態是什麼樣的呢?梵文中對此應對的字詞是「trshna」,意指「渴望」。它通常被譯為「癮癖」,但實際上該詞彙僅表示渴望之意。
基本上,當我們感到煩惱時,我們渴望擺脫它,就像是你不想要乾渴一般。當我們覺得快樂時,我們不願離開它,而是渴望亟欲更多。這就像當你真正感到乾渴時,然後你喝下第一口飲料時─啊,這不夠,不是嗎?你不想要與它分開,只想越來越多。然後,緊抓住一個堅固我執,想著「我一定要擺脫這種煩惱」、「我一定不要離開這種快樂」,於是便觸動了業力傾向。這就是行苦之真實肇因。因此,之所以經歷著快樂與煩惱等傾向,是由於它們來自我們惱人情緒強迫性的行為,而這些又是源出我們對究竟勝義諦的不自覺─[究竟勝義諦]是指我們的感覺如何存在(它們總是不斷變化) 以及我們真正如何存在(不是我們腦海中某些可找得到的變動實體,需要透過緊抓不放而使之穩當牢固)。
這種不自覺就是基本肇因,它跟我們的建設性與破壞性行為相互連結。它才是真正的麻煩製造者,衍生出快樂、煩惱等傾向,然後重複行為舉止,最後導致真實存在。如果我們探究這種渴望,其根本是與我們如何存在的這種不自覺聯繫在一起。我們一般會想著「我是『我』,這是唯一重要的,不應該與快樂分離。一旦起煩惱,絕對很在意。」而不是「好吧,無論快樂或煩惱…那又怎樣呢?」造成我們永續不斷無法控制重覆轉生的真實原因,就僅是我們對於二諦的不自覺而已。
滅諦
第三個是滅諦,即痛苦原因被阻擋了,因此痛苦也就停止了。這種永遠泯除對於現實的不自覺狀態,是怎麼可能辦到的?當你投射想像出與現實不相符合之際,那是沒有根柢基礎的。它不對應於任何真實事物,所以也沒有可以支撐它的東西存在。
例如,當在劇場製作中出現幾幕景象時,它們的後方總是會有棍棒予以支撐。在藏文詞彙中,是指沒有任何東西像這些棍棒一樣,支撐著我們不可能存在的投射想像。當沒有東西能夠支撐這些景幕時,會發生什麼事?那就會掉落下來。
一旦你能夠專注於這項事實:沒有任何東西在支撐著我們的錯誤投射想像,然後加以實踐修持的話,最終你便可以永遠處於專一在此明暸境界中。這些景幕不可能一直在後方矗立。腦海中小小的我正在上演擔憂著「我應該怎麼辦?」、「我一定要完美」、「我必須隨心所欲」等戲碼都將停止。當我們了解根本沒有東西在支撐我們的投射想像時,我們的心識便不再投射想像出任何不可能存在的一切事物。在此基礎之上,我們就不再觸發啟動任一情緒傾向,因為根本沒有東西可以觸動它們。不會再有:「我,我,我。我一定要快樂,我不能不快樂!」的情況發生。
如果沒有可以觸動情緒傾向的東西,那麼你就不能說你還擁有這些情緒傾向。如果真有結果的話,那麼這些情緒傾向只是源自某種結果而已。換句話說,關於情緒傾向的整個概念,乃取決於某種結果。如果沒有結果,也就不會再有產生它的情緒傾向出現。
這就是我們能夠逆轉無法自主重覆轉生的方式。即使從無始以來,我們的心識充滿各種情緒傾向,但如果沒有東西可以觸動它們的話,那麼它們也就不復存在。當我們對現實保持自覺時,我們便不會建立起某種強迫性的行為,進而帶來更多的情緒傾向。所以,無法控制住的重覆轉生與我們起伏不定感受的根基都將遠離消逝。這是一種真正的止息,然後我們得以獲致解脫。
道諦
第四種真理通常被譯成為「道諦」,它指的是心識或認知上的狀態,即如同道路一般,引導你邁向目標。其乃是對於二諦的正確與果斷認知。若我們越來越習慣它,最後我們將會一直保有它,其會成為一條途徑,此即是終止無法控制重覆轉生的道諦。
結論
這是我們從二諦中得出四聖諦的方式。
我們怎麼會進入輪迴?根據上述我們探究的偈頌所示,在四聖諦中的前兩諦─苦諦與集諦裡已經討論過了。基本上來說,由於我們對二諦迷惘困惑,所以進入輪迴裡。我們要麼不了解現實,要麼我們想像出它是與現實真正不同的狀態。我們要如何擺脫此一困境呢?四聖諦中的第三與第四真諦,也就是滅諦與道諦即為解決之道。也就是說,由於不清楚知曉現實的二諦[相對世俗諦與究竟勝義諦],所以得到四聖諦中的前兩諦[苦諦與集諦],而了解明白之後,則得到第二部份的後兩諦[滅諦與道諦]。
儘管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主題,但這就是我們進行佛法教授的方式,其嘗試讓人信服,實際上是有可能實現佛教描述的目標,並且透過實踐我們都能予以完成。一旦我們準確地了解完整內容,便可以把它與其含括的所有其他事物統合起來。然後,透過寂止禪修,我們讓自己與它熟習:養成一種勝觀現實的習慣。
在聞、思、修的基礎上,我們得以信服並實踐著我們正在追求的目標是真正可行的,這是個事實,即它是可以實現的,只要我們加緊努力,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獲致達成。這樣的話,我們的修持就會變得更加穩定,因為它並非立基在一種我們懷疑是否可能達標的搖擺想法之上。取而代之的是,我們變得更加肯定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