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和伊斯兰教用来自于他们信仰体系的方法处理全球的问题。为了了解这些方法,我们需要理解这些方法各自的基本设定。
因果关系的起源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一个有神论宗教。神创造了宇宙,包括宇宙秩序和因果规律。
佛教
佛教是一个非有神论的宗教,这不同于无神论: 认定神不存在;它只是不接受世界是被创造的。一切都源自于因果关系——不仅是在物质领域,而且就个体和团体的经验而言——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没有谁创造了因跟果;它只是事物存在的方式。
结论
两种系统都接受因果原理,因此双方都认同,处理全球问题的方法是去发现和消除问题,或者至少减少其起因。
因跟果之间的连结
伊斯兰教
复杂的起因导致复杂的结果,这个事实被称之为“命运”,这个起因和结果之间的关系是被神所创造的。由于“神的旨意”,起因会导致结果。
佛教
复杂的起因和复杂的结果之间的关系的发生,单纯是由于缘起互依;没有人创造了它。换而言之,无论是起因还是结果都没有独立性,都不会作为起因或作为结果而有自我建立的存有。某事之所以会是”起因”,是依于其”结果”而定义的。
结论
两个系统都认为,因果关系遵循特定的法例,没有任何事情会无缘由的随机发生。宇宙中存在秩序。因此,双方都认为,如果采用适当的措施来处理全球问题,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自由意志和选择
伊斯兰教
神创造了有心智的人类。心智是思想能力,尤其是逻辑和理性思考。心智的特征之一是自由意志,这意味着做选择的能力和权力,比如带一个可重复使用的布包或者接受一次性的塑料袋当购物袋。在国家层面,我们有自由意愿去选择是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如果我们要减少它,要减少多少。
当面对这样的选择的时候,无论我们怎么选择,都将会导致其符合神的旨意的必然结果。在这个意义上来说,结果是符合神创造的因果法则而预先确定的,但是选择本身不是预先确定的。从这意义上说,我们有自由意志。
佛教
这些心理因素之中,让我们能够确认行为模式的是分别觉慧。它聚焦于可能的选项,并且把强项从弱点区分出来,也把良好质量跟优点从缺点跟过失区分出来。基于我们的分别,我们决定我们的选择。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心理因素被称之为心智觉知。它果断的判别某些东西是正确性的或者不正确性的,是建设性的或者破坏性的,是有益的或者有害的,等等。它可能是准确的,也可能是不准确的。基于判别可重复利用购物袋或者使用一次性购物袋,哪一种更加环保,然后我们决定采用哪一种。决定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是一样的情况。我们的决定的结果将遵从于因果法则。
在佛教中,业力是指我们的强迫性的行为——我们不可抗拒地重复先前的行为模式和我们先前的选择。但是,我们想做某事和我们选择去做某事,这两者之间是存在一些空间的。这里,我们可以用分别觉慧去决定,我们可以选择是否将冲动付诸行动、去重复我们的选择。从这意义上来说,我们有自由意志。但是一旦我们执行一项行为,那么,因果法则就会接管,其结果就会随之而来。
结论
两个系统都认同,我们有自由意志来选择我们的行为方式。每一个人都有能力做出正确的选择,而这些正确的选择能引导出有利于长远利益的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基本的心智去理性地辨别区分什么是有益的和什么是有害的。这并不是说每个人都会做出最佳选择,这只是指每个人都拥有能够作出明智选择的心理能量。然而,选择一旦做出并且被实行,合乎逻辑的结果将会随之而来。
对所做选择的责任
伊斯兰教
每当孩子被怀上时,神会派一位天使将祂的精神呼入到母亲子宫里孩子的身体里。大部分的穆斯林认定,神具体化的精神被称之为“灵魂”。灵魂能利用心智做出选择,因此它对所做出的选择负责任。
佛教
佛教不认可独立存在的灵魂,但是它也没有说,我们作为个体不存在并且也不对我们的选择负责任。按照常规,我们说“我做了一个选择,”这是正确的,不是其他人做了这个选择,也不是没人做选择。然而我们做选择时,这个事件并不是像这样发生的:一个独立存在的“我”坐在我们的头脑中,看着一个固定的大菜单,通过使用如工具一样的分别觉慧去选择其中一个。在任何情况下,决策者,选择和决定都是互依的,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实体。他们不仅仅是互依于彼此——如果没有选择和做决定,就没有决定被采纳——但是这三者都是依赖于无数的起因和条件。
结论
两个系统都认同,我们作为个体而做出自己的选择,因此,我们对我们所做的选择负责任。因此,处理像环境恶化这样的全球性问题,是我们自己要决定采取何等步骤。
心智之外影响选择的因素
伊斯兰教
神创造了含有卓越性的人类,神对人类的爱就是一种接近他所创造的所有卓越质量的感觉。反过来,人类对神的爱是因为人类自身所缺乏的完美的需求跟渴望。这种向往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人对神的崇拜的主要方式:通过我们的性格跟行为来服务神,以滋养跟展现神在我们中所创造的卓越质量。这样做是我们对信仰的表达以及对神旨意的服从。我们服从神的旨意,去符合神创造的法则。遵从或者违背神的旨意将产生相对应的后果。
神为人类创造了心,这是一种感受情感的能力,无论是消极还是积极的。这可能充满了对神的怀疑、因此是盲目的,或者可能是有力量的、充满信仰的。如果,基于心智的自由意志,我们的心被来源于违背神意愿的负面情绪所动,我们的灵魂也受制于这些情绪。然后,以自我为中心,我们将追随被虚荣,自私等负面情绪所主导的自我意志,而不是遵循神的旨意。我们由于我们的心智而作出决定,可能是基于自私、目光短浅的自我意识,也可能是藉由我们的卓越质量以服务神的创造、从而服从于神的意愿。
佛教
从无始以来,我们的心相续包括了积极和消极的情绪,譬如,对他人的关怀、慈爱、悲悯、慷慨和耐心,另一方面,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贪婪、执着和对他人愚昧。我们通过分别橛慧所做的选择,其发生是依赖于这些不同情绪的相对优势。此外在任何一个时刻,它们的相对优势是取决于很多外部和内部的情形——别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社会价值观以及经济压力,还有我们健康,教育,压力程度,繁忙程度等等。因此,我们所做决定,取决于很多的因素。
结论
两个系统都认为,如果我们的心智受自私和贪婪等消极情绪的影响,我们就会作出幼稚非理性的决定来处理这些全球性的问题。然而,在对整个世界充满慈悲考虑之下,我们将作出理性的、有智慧而又长期有益的决定。
获得处理全球性问题的动力
伊斯兰教
当我们以最纯粹的方式去培养对世界的爱和人道主义时,我们的爱不是为了世界或者人类本身,而是对创造了我们所含卓越性的神的爱。因此我们对全球性问题的考虑,是通过对服务神的创造,对神的崇拜的一种形式。
佛教
对众生福祉的考虑,是基于看到了对离苦得乐的向往,这点上众生平等。此外我们彼此之间、我们与我们生活的地球环境,是相互依存的。我们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他人的福祉,反之亦然。因此爱是希望人人都快乐,人人都拥有快乐之源;因为爱,我们采取分阶段的措施,以确保每个人都会快乐。
结论
佛教和伊斯兰教都教育人们关心他人的福祉。双方都强调对爱的需求以及采取利他行动来实现爱。
总结
无论人们如何获得处理全球性问题的动力,重点是让人人朝着造福世界的方向而共同努力。对这种努力的重要性,佛教和伊斯兰教是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