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將藏傳佛教典籍翻譯成西方諸語言之前,蒙古人已經成功地承擔了翻譯藏傳佛教經典這一任務。第一本由藏文翻譯成蒙古文的經典是寂天菩薩的《入菩薩行論》,翻譯工作由回鶻人譯師曲吉俄哲籌備,時間是在蒙元武宗海山曲律汗(1308 – 1311年)統治時期。
阿拉坦汗(俺達汗1507-1582)時,蒙古人翻譯了絕大部分藏文版《甘珠爾》 – 佛陀所說教法之總集。翻譯工作在蒙古最後一位大汗林丹汗(統治時期:1603 – 1629年)的資助下完成,時間在1628至1629年間。1718至1720年間,在滿清帝國第三位皇帝康熙(統治時期:1661 – 1722年)贊助下,略微勘訂了蒙古文《甘珠爾》,並完成了木版印刷工作。
1742至1749年間,完成了將藏文版《丹珠爾》 – 佛經的梵文論述總集 – 譯成蒙古文的工作。這項工作由滿清帝國第四位皇帝乾隆(統治時期:1735 – 1796年)資助,由藏化的蒙古人大師[1],來自安多地區的第二世章嘉呼圖克圖饒必多吉(1717 – 1786年)[2]主持。章嘉後來又主持將漢文《大藏經》(經、律、論)選輯、翻譯成滿文《甘珠爾》,這項工作始於1772年,終於1790年。
作為翻譯工作的一部分,章嘉還負責編輯了一部大型的藏文 – 蒙古文詞典《智慧之源》。該詞典完成於1741至1742年間,實質上是平行分列的詞彙表,一列為藏文,一列為蒙古文。因此,它不同於其前身《翻譯名義大集》,後者編排方式上同一詞彙的梵文、藏文和漢文形式依次排列。
藏文 – 蒙古文詞典共計十一章,列出了典籍中以下相關術語:(1)般若波羅蜜、(2)中觀、(3)阿毘達磨、(4)律、(5)印度教條體系、(6)坦多羅、(7)邏輯(因明)、(8)梵語語法、(9)建築與藝術、(10)醫學、(11)古今詞語辨析 – 古藏文和現代藏文的拼寫差異和修訂的現代術語。
在詞典的導論中,章嘉列出了佛教典籍翻譯者必須具備的良好素養,以及如何翻譯藏文典籍的準則。在現今將佛教典籍從藏文翻譯成西方文字時,這些準則至今有其價值。本文下文部分就是其中重要段落的譯文。
翻譯者的素養
通常,勝尊的寶貴典籍於始、於中、於尾都是建設性的,獨一無二地成為解脫之道上的眼睛和樂於獲得解脫者的一切智識。準此,富於啟發的翻譯者也需要對此反复考量,惟可懷著如此之思考、珍愛大能之教義,“如若這些方法在世間長駐,該是何等美妙!”換言之,他們需要滌除試圖獲取名譽的偏隘思想,應當心懷真誠,分析其言辭意味之殊妙。
關於分析事宜,如果譯者不懂意思,則需要悉心垂詢飽學大德,而當不計彼與自身相比身望之高低。如是,無所疑存之後,方需通過明白暢曉、不違原意的言辭進行翻譯。如是,譯者將大大增強自身及他人思續之正力。因此之故,譯者將服務尊勝之教義,並將獲得正力之無盡資糧。
但是,另一方面,即便譯者本身並非學識淵博,當中一些會自以為學富五車、趾高自傲;即便別人學識淵博,這些譯者的聰慧之眼將因對前者的偏見為嗔怒所障。他們不以所持佛法是否純淨之重要性為意,而醉心於每日翻譯卷帙的數量以獲取酬金。如此,他們是通過自己錯誤的解釋往佛陀富於帶來覺悟的無垢言辭上潑灑污水,結果,他們將要承受無人可以想像的痛苦。
如何翻譯
翻譯經典時,如果延循藏文順序易於理解,蒙古文意思也不會導致困惑或歪曲,則當如是翻譯。如若不然,調整原文順序,使句意通曉。句子壓韻時表達更方便,因此可以根據偈來調整詞序,從而使句子暢曉。如果因為格律之故要增加冗詞,不管增加多少,首先觀照全句意思,調整原文本意,然後清晰地譯出來,但不可混淆原意之邏輯順序。
同時,譯者必須保留原文詞彙之內涵意義。有些藏文原語一詞,翻譯成蒙古文時需要通過多詞表現,這樣意思可能變得晦澀。這樣的例子頗多,因此,只要不會影響意思,剔除冗餘詞語不無道理。有時候,如果不添詞加語,全部內涵意義無法呈現,如若如此,則添置新詞,使句意明晰而不至使之僵死無味。
如果原語某一詞彙有多重含義,目的語當選擇完全涵括其諸種含義之語彙。如果認定一藏文詞彙可能只含一意,順之。如果無法認定一藏文詞彙可能只含一意,如若能在蒙古文中找到相應的多意詞,不管該藏文詞彙出現何處,翻譯時用此蒙古文詞彙。
要翻譯人物名稱如班智達、大成就者、國王、大臣,以及地方、花卉、果樹等名字,如果譯文可能難以理解或者語言失之優美,或即便可以粗略譯出,但無法確定其意義是否如原文所示,在名稱前面或後面加上“班智達”、“國王”或者“花卉”等語彙,藏文或者梵文(原文)之名不變。
對重要典籍的注疏,如果其根本典籍已經被翻譯,則根據所翻譯根本典籍語彙翻譯註疏。如果根本典籍未翻譯,則需先譯本經,這樣,再根據根本經翻譯註疏。
至於辯論雙方辯論中使用的言辭,選擇適合雙方思想的語彙,保持辯論言語的流暢。對觀點進行維持或者駁斥的言辭都要犀利暢曉。
同時,翻譯讚揚、謾罵、存疑、沮喪、恐懼等語彙時,所選擇蒙古文要通俗,內涵明確、打動人心、契合情景。
所譯文字要與原作者的著述如出一轍,即便當中有作者未能解釋清楚或者其解釋明顯不對之處,不可添飾其它典籍的解釋以為修正。倘若有人喜歡原作者之解釋,那麼(妄文是非的話)不同導師的傳承將會魚目混雜。
在有關指導原則的文本中,如果神祗、物質、數量等名稱由暗指、隱語(如“火”、“三”)等標示,照實譯出。不要用直白的言辭翻譯(隱晦的詞語),如若不然,就會使隱語失效。
如果反諷性的同義詞,例如以“美麗的歌喉”指代“驢子”,照反諷性的同義詞譯出,而不是譯成其所指,如若不然,就會使之失之美妙。
儘管兩個語彙如“根本識”和“阿賴耶識”意指相同,但它們在華嚴宗和唯識宗中的運用和解釋都有細微的差異。因此,如果這樣,根據這些詞各自所處的文本進行翻譯。否則,如果認為二者意義相同,術語將會混淆不辨。
另外,還有術語如“真實有”和“自相有”。根據應成派,二者可互譯,因為在該派體系內,二者同義。然而,當中有很多例子 – 例如在中觀自續派中,二者不同義。因為在該派體系內,二者意義迥異。如是,當仔細考量,根據不同派部傳統進行翻譯。同樣,“無我”和“無真”在應成派完全同義,但在一些低層次系統佛典中,二者間有重要區別,例如一切現像是“無我”,但並不承認一切現象是“無真”。因此,必須對二者作出區分,否則,如果處於視二者的解釋無所區別之情景,並將之推而廣之,不同教義體係將的特殊差異將會顛倒雜亂。
再者,還當注意時態、格、詞語“只有、唯有”在句中的位置、強調,以及術語古今拼寫中的差異。
儘管藏文詩歌和蒙古文詩歌節律、詩行長短等有差異,但是翻譯時必須符合詩歌的規律,意思完滿、易於理解、詩句長短相仿。在有些頌歌和企願歌中,雖然使用(典型的蒙古風格)傳統手法,例如,在蒙古文詩歌中,每行都使用同一個起始詞,但是切忌在重要典籍中效法,如是,則會顯得過於文飾,從而使意思變得晦澀。
如果在待翻譯的文本語彙或者其它地方都不見諸文字,而需要創造並使用一個新詞彙,不要隨處隨心杜撰。向僧侶求教,然後在不違扭文本或論理的情況下進行翻譯。
[1] 所謂“藏化的蒙古人”應該指土族。
[2] 雖然他是第三世章嘉喇嘛,他是第二次來舉行標題呼圖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