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要是對於自己態度的淨化與調練作衡量:
所有修法都歸為一個要點。
這邊的動機是要消除我愛執。 整個修心七要文本的所有各個方面,以及所有其他修心文本的目的,都是為了克服自私和自我關注。我們知道我們是否正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我們的修行是否成功實現以下目標:減少我們的我愛執。如果減少了,那麼我們就有進步。
但我們所說的進步是什麼意思? 當我們討論修道的進展時,我們必須明白它不是直線的。我們是生活在有機世界中的有機生物,事情不會以直線方式發生,例如事情每天都會越來越好。我們有系統地介紹道次第、五道、十菩薩地等等,所以我們可能會有這樣的印象:我們的進步也該是如此。當然,我們確實能從一個階段進展到下一階段,但並不是說我們每天都會取得穩定的進展。有時我們的練習會進行得很順利,有時則不然。要明白這是完全正常的,我們不應該灰心,也不應該抱有不切實際的期望。所有禪修指導都強調這一點。我們要看長期趨勢,隨著時間的推移,無論我們做什麼練習都會減少我們的自私,即使可能每天都會上下波動。這是我們修行正確的標誌。
因此,我們在日常修行時的主要願望必須是克服自我中心的考慮和自私。如果我們修寂止是為了培養穩定的心態,那麼目標必須是要獲得專注力和正念以免自己變得自私。 僅僅專注於呼吸以獲得完全的專注並不是目的。非佛教徒一般都是這樣修寂止的,雖然它確實有很多額外的好處,但最主要的作用是讓我們能夠保持注意力,所以當我們陷入“我,我,我”的想法時,我們能拉回來關心他人。
從寂天菩薩的《入菩薩行》(梵文:Bodhisattvacharya-avatara)的結構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有關改變對自我和他人態度的教言,是包含在禪定章當中。禪定應該要更好地翻譯成“穩固菩提心與珍愛他人的心”,因為這就是我們想要專注的目的。 如果我們將其應用到日常生活中,我們就會知道我們的寂止修習是否正確—換句話說,我們會越來越關心他人。 我們可以將這項原則應用到我們所有的實踐中。 如果這些實踐中的自我轉變是讓我們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是更專注於幫助他人,那麼我們就做得很好了。
法本繼續說道:
在(自他)兩種證人當中,我是主要證人。
要知道我們是否有進步,我們可以有的兩種見證人是其他人和我們自己。我們主要是靠我們自己。其實,我們不需要問老師或周圍的人修得是否正確。 我們了解自己,因為我們可以從內在的跡象看到,所以論述裡說我們自己可以見證我們是否已經實現了五個偉大的跡象。
偉大的第一個標誌是心胸寬廣,通常被翻譯為“偉大的心靈”,它指的是心。 梵語是摩訶薩埵(mahasattva),我們可以在《心經》中看到它。我們是否是個以他人而非自己為中心的人,一個有著偉大心胸的人? 其他人無法真正告訴我們內心發生了什麼,我們必須審視自己,看我們是否主要都是考慮他人。如果有一個美味的蛋糕當甜點,我們會想房間裡的其他人能享用它該有多好,還是在想我們有多喜歡那個蛋糕,希望沒有人來要。當商店或電影院排隊時,我們是希望前面的人能得到好座位,還是想走到前面為自己爭座位? 要達到這樣的境界,實在是太不容易了!我們不能欺騙自己,要誠實地面對自己的狀況。
這邊不要產生罪惡感或評判。我們不是要想,“我的行為很自私,所以我是個壞人”,或者,“我做得不對,我太蠢了。”不要作道德判斷,沒有人說我們應該考慮別人而不是自己。佛教中沒有「應該」的概念。 為他人想會更有益; 它造成的問題和痛苦更少,就這麼簡單。
在修施受法之前的階段,我們要思惟我愛執的過患、以及珍惜他人的利益。它基於這樣的認知:自私的行為只會為我們帶來更多的問題。當我們感到沮喪並為自己感到難過時,那只會放大我們的痛苦。另一方面,如果我們打電話給某人或嘗試幫助別人,那肯定會讓我們感覺好一點。看到利弊得失然後決定我們要哪一個,這很簡單。當我們訓練我們的態度時,我們需要擺脫的是罪惡感和道德論斷,否則整個過程可能會變得相當扭曲。這是偉大的第一個標誌。
偉大的第二個標誌是接受正面行為的訓練。再一次,我們可以告訴自己我們是否正在以任何負面的方式行事。我們對於十種負面行為的理解需要相當廣的視野。 不僅是去殺人;以任何方式對他人進行身體或語言上粗暴的作法都是具有破壞性的。與老人一起走得太快以致他們跟不上,也是一種負面行為,這種行為是基於只考慮自己而不考慮他人的。如果我們採取正面行動,不傷害他人,這就是進步的標誌。
第三個偉大徵兆是能夠忍受困難,尤其是當我們試圖克服煩惱時所出現的困難。 我們自己最清楚自己在這方面做得如何。我們是否真的努力去克服所有困難,而非在憤怒和貪婪的影響下行事?當我們在這些精神毒素的影響下行事時,我們會考慮自己而非他人。如果我們真的想為他人著想,那麼我們確實需要努力去克服煩惱。
第四種偉大,就是大持戒人,基本上就是持守戒律的人。有各類別解脫戒,無論是出家戒還是在家戒,都要求我們不可奪取他人的生命、偷竊、撒謊、沉迷於不適當的性行為、以及飲酒和其他麻醉品。然後我們又有菩薩戒,它使我們避免做出妨礙我們幫助他人的各種行為。最後,我們有密宗戒,要避免那些為透過密宗之道證悟產生障礙的行為。理解這個意圖很重要,因為並不是有個上帝說“你不可這樣做”,我們只是在服從它,不能提出任何問題。那不是佛教,佛教不講義務發誓。但是,如果我們希望能夠獲得佛果以利益他人,那麼我們可以採取這些建設性的行動來幫助我們做到這一點。這意味著我們需要思考一下負面行為以及它們將如何阻止我們幫助他人。然後,如果我們發誓,我們也需要成為自己的見證人,看看我們是否遵守誓言。
第五種偉大是大瑜珈士,或者說完全與菩提心合一的人。 這是一個在心靈、心緒和行為都完全與菩提心結合的人。 只有我們自己才能知道我們是否是這樣。 我們需要特別小心,訓練時不可感到驕傲,心想:「我正在幫助別人。 我在醫院度過了很多時間。 我真是菩薩啊!」認為幫助別人因此我們有多偉大,這是一個明顯表示我們做得不對的跡象。 確實,這都是由於我們的老師和偉大的傳承上師們的啟發,但這也不表示我們該想,「我什麼都不是,只是一條蟲子」。 我們需要保持平衡。以平衡的方式努力且不驕傲,這是進步的標誌。
還有許多其他進展跡象。一種是思惟我們寶貴的人身,並感到若浪費了這個幫助他人的機會會是災難。同樣,當我們不那麼熱衷於今生追求財富和財產,而是尋求使我們的未來生活有利於幫助他人的條件,那這是一個好徵兆。當然,我們今生需要一定程度的物質條件和有利的環境才能幫助他人,但我們絕不能將這些本身視為目的。我們需要有長遠的眼光,著眼於所有通往正覺的生生世世。在所有這些過程中,如果我們想要幫助他人,我們需要適當的環境。我們的目標應該與幫助他人的想法交織在一起,例如有足夠的錢來幫助窮人,或擁有夠大的房子來為有需要的人提供住宿的地方。
如果我們確實對物質追求感到厭倦,主要目標都是從煩惱中解脫出來,那這肯定是一個好徵兆。這意味著我們並不執著住在某個地方或要與某些人在一起,因為我們看到無論我們在哪裡或與誰在一起,都有類似的優點和缺點。無論我們身在何處或與誰在一起,總是存在著陷入執著和排斥的危險,這會阻止我們真正幫助他人。這並不是說我們與人或環境沒有聯繫,只是說我們的聯繫是基於我們該如何幫助他們,而不是我們可以從他們那裡得到什麼。
見到沒有人是特別的,實際上讓我們見到每個人都是特別的—沒有人比其他人更好。 這有助於我們保持一種平等、平靜的態度,這樣無論我們身在何處或與誰在一起,我們都可以全力以赴地幫助那個人。我們可以從一些偉大的喇嘛身上看到,與他們在一起的人,在那一刻似乎成為了他們最好的朋友;他們以飽滿、開放的心態對待他人,但沒有人是獨一無二的。這是教義在我們心中紮根的另一個跡象。
如果我們到上師跟前時,沒有什麼好羞愧的,這也是一個好徵兆。這意味著我們內心真誠且放鬆。一般來說,如果我們的心緒很好,不總是起伏不定,這是非常好的跡象。 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回應他人。 如果我們需要以某種情感來回應,那麼我們當然不應該面無表情地坐著不講話。我一直記得我姐姐的一件事,她一直給我很大的幫助。我在印度待了幾年,然後回到美國並和她一起度過了一段時間。過了一會兒,她的評論是:“你太冷靜了,我都快吐了。”僅僅保持冷靜而不做出反應並不是正確的練習方法。我們應該對他人充滿熱情和活力,而不是僅僅像一尊雕像。平靜是在內,不在外。
法本繼續講道:
假如我能持續依靠修心而只生起歡喜
這條的意思是,即使我們遇到困難的情況,我們也可以將自己的態度轉變為平和、快樂的狀態,而不感到沮喪。如果我們能做到這一點—以自己作為見證人,知道我們是否能做到—那麼我們的修行就是正確的。
西藏人喜歡接地氣的例子,所以他們說,晚上沒茶喝的時候,與其難過,不如慶幸自己不用半夜起床尿尿了!我們可以利用這些技巧從好的方面而非負面的方式來看待事情。 這樣當事情不按我們的意願發展時,我們就不會那麼沮喪。當我們能夠自然地做到這一點時,就是一個好徵兆。
這段的最後一點是:
甚至在散亂中也堪能,那就是修心圓滿的表徵。
一個例子是,當我們集中注意力時開車是容易的,但如果我們也能在完全分心時開車,那麼我們就算是很會開了。 同樣地,當我們專注並且情況平靜而輕鬆時,可能很容易放棄我愛執並想到他人。當我們幫助某人上火車時,沒有人群又有足夠的時間,是一個狀況。但如果汽笛響起,火車即將出發,而仍然有一群人需要上車,我們該怎麼辦? 我們是否仍然有興趣確保每個人都能上車,或者我們只是推開別人以確保我們上車? 即使在這些令人分心的情況下,我們主要關心的仍然是別人而不是自己嗎? 如果是這樣,那麼我們的態度就真的改變了。 這是第五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