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知和五十一种心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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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作为心理活动

根据佛教的定义,心(藏语:sems)仅是明晰和意识(藏语:gsal-rig-tsam),它是指对境所经验之个体的和主观的心理活动(藏语:myong-ba)。明晰是指生发的认知表现(藏语:‘char-ba),类似于心理行相,而意识是指与所境进行的认知互动(藏语:‘jug-pa)。则暗示着所发生的一切,并无一个独立不受影响的“我”在控制或观察这一活动。确实有“我”的存在,但这种存在仅是基于对不断变化的对象,所经验到的不断变化瞬间之连续性的一种假设。

意识的不同种类方式

意识的不同种类方式(藏语:shes-pa)包括所有类型的心理活动。它们包括:

  • 主要意识〔六知〕(藏语:rnam-shes)
  • 心所法(藏语:sems-byung,次要意识)

经量部和瑜伽行唯识学派系统的信念则增添了第三种类型,

  • 己觉意识(藏语:rang-rig)。

己觉意识,尽管它本身始终保持着非概念性,但是它伴随着事物的非概念性和概念性认知的每一时刻。它仅专注于和认知其他意识的认知─即六知与心所法─及其有效性。它并不认知所专注的六知与心所法之对象。它植入了它所认知之心理印象(藏语:bag-chags)的非静态抽象概念(藏語:ldan-min ‘du-byed,不一致的影响变量),而随后可以随时回想这种认知(藏语:dran-pa,正念)。通过之前所认知过的、具有相似心理方面的对象,从该对象心理上衍生出来的类别(藏语:spyi,普通的),以及所有心理方面与之相符合对象的概念认知,而引起这种回想的发生。

根据格鲁派传统,在中观学派系统内,只有中观瑜伽自立量派接受己觉意识。中观经量部和中观应成派则驳斥这一观点,甚至否定其存在(藏语:tha-snyad-du yod-pa)。根据非格鲁派的观点,所有的中观派别皆接受己觉意识的常规存在。

主要意识〔六知〕

所有的佛教系统均接受至少有六种主要意识:

  1. 眼识(藏语:mig-gi rnam-shes)
  2. 耳识(藏语:rna’i rnam-shes)
  3. 鼻识(藏语:sna’i rnam-shes)
  4. 舌识(藏语:lce’i rnam-shes)
  5. 身识(藏语:lus-kyi rnam-shes)
  6. 意识(藏语:yid-kyi rnam-shes)

不同于西方对意识的观点,即作为可以意识到所有感官和心理对象的一个遍行系统,佛教则是将六种意识加以区分,每一种意识都特定于一个感官领域或者心理领域。

一种主要意识仅认知对象的本质(藏语:ngo-bo),即现象所归属对象的类别。譬如,眼识将情景仅作为情景。

瑜伽行识学派增加了另外两种主要意识,使之成为八种主要意识〔八知〕(藏语:rnam-shes tshogs-brgyad)的网络:

  1. 末那识(藏语:nyon-yid)
  2. 阿赖耶识(藏语:kun-gzhi rnam-shes,一切种子识)

阿赖耶识是一种个体意识,而不是一种遍行意识,是所有瞬间的认知基础。它所认知的对象与其所基于认知乃是一致的,但是它对对象所呈现的是非确定性认知(藏语:snang-la ma-nges-pa,注意力不集中的认知),且对其对象缺乏明晰。它承载着业力遗力(藏语:sa-bon)和心理印象的记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二者皆归咎于阿赖耶识的非静态抽象。个体的阿赖耶识之相续则随着开悟的实现而止息。

末那识目标于阿赖耶识,并且认为虚假的“我”是使之成熟的因素(藏语:rnam-smin-gi cha)。总体来说,其认为它是静态存在的“我”,是独立于合集(藏语:rtag gcig rang-dbang-can)存在的整体实体。合集是指构成我们每一时刻经验的蕴集(藏语:phung-po,梵语:skandha)。蕴集的形式有:自然现象(包括身体)、感到某种程度的高兴、沮丧、其他有影响的变量(情绪等等)和六知。

在一个微观层面,末那识认识到阿赖耶识的成熟因素“我”是一个实质性的、自我充分了解的实体,它可以维持自身的位置(藏语:rang-rkya ‘dzin-thub-pa’i rdzas-yod)。

根据非格鲁学派,所有的中观学派皆接受阿赖耶识和末那识的常规存在。根据格鲁学派,则并没有一个中观派别承认它们的常规存在。

心所法之总体讨论

正如主要意识〔六知〕,心所法也仅仅是感知某些事物的方式。它们以特殊的方式感知对象,但是无插植(藏语:sgro-‘dogs,加入一些本来不属于的东西)或者否定(藏语:skur-‘debs,否定一些本来所属的东西)。一些行为功能能够帮助主要意识认知性地获取对象。其他一些则通过增加一些情感气息而获取(藏语:’dzin-pa)对象。

心所法网络伴随着主要意识的每一瞬间,并且每一瞬间均与其所伴随的主要意识〔主要心所法〕共享五个一致特徵(藏语:mtshungs-ldan lnga),譬如众生专注于同一对象。

首要意识

一些感知对象的方式既不符合主要意识〔六知〕也不符合心所法。最常见的例子是首要意识(藏语:gtso-sems)。在认知当中,所谓的首要意识是一种是由主要意识和其所伴随的心所法而组成的意识,这是意识认知对象的一种突出方式。它表徵了一种类型的认知正在发生。

菩提心是首要意识的一个例子。菩提心是心灵意识的综合体,它专注于个体自身未来的开悟和引导其实现开悟的心所法,并通过该成就的实现而利乐他人。根据格鲁派介绍,五种类型的深度意识(藏语:ye-shes)─大圆镜智、平等性智、妙观察智、大圆镜智和法界体性智(梵语:dharmadhatu)─是其他的几个例子。

心所法的计数

阿毘达磨(藏语:chos-mngon-pa,特殊知识主题)有许多不同的系统,每一种系统都具有其各自算法以及与之相应的心所法。通常,它们所主张的意识之定义也是有所不同。

譬如,上座部系统阿耨楼陀律陀的《摄阿毘达磨义论》(巴利语:Abhidhammattha-sangaha)中概述了五十二种心所法。而从辛饶‧米沃(藏语:gShen-rab mi-bo)的《洞中宝典》(藏语:mDzod-phug),其源自申辰‧卢嘎(藏语:gShen-chen Klu-dga’)的伏藏(藏语:gter-ma)文本里,可以发现苯教对于该主题的标准对待方式,则列出了五十一种心所法。

世亲在《俱舍论》中指定了四十六种心所法;而在他的《大乘五蕴论》(藏语:Phung-po lnga rab-tu byed-pa,梵语:Panchaskandha-prakarana)中,他列出了五十一种。世亲所列出来的五十一种与苯教所列出来的五十一种明显不同。无著在他的《大乘阿毘达磨集论》中也列出了五十一种心所法,与世亲的五十一种列表有所重复,但是对多种意识做了不同定义,并且在几处,其列表顺序略有变化。

中观学派遵循了无著的版本。在这里,我们将基于十七世纪格鲁派大师噶钦‧益西‧强赞(藏语:Kha-chen Ye-shes rgyal-mtshan)《心念心所之注释》(藏语:Sems-dang sems-byung-gi tshul gsal-bar bstan-pa)所指,来介绍这一系统。由于藏人也经常学习世亲《俱舍论》的这一本典籍,所以我们也应从中指出一些基本变体。

无著列出了:

  • 五遍行心所(藏语:kun-’gro lnga)
  • 五别境心所(藏语:yul-nges lnga)
  • 十一善心所(藏语:dge-ba bcu-gcig)
  • 六烦恼心所(藏语:rtsa-nyon drug)
  • 二十随支烦恼心所(藏语:nye-nyon nyi-shu)
  • 四不定心所(藏语:gzhan-‘gyur bzhi)

上述所列出来的心所法并不全面,现存多于五十一种。很多在佛教道途上所培养出的功德(藏语:yon-tan)并没有分开而名列出来─譬如布施(藏语:sbyin-pa)、持戒(藏语:tshul-khrims)、忍耐(藏语:bzod-pa)、慈心(藏语:byams-pa)和悲心(藏语:snying-rje)。在这份列表中所指出的,仅仅只是某些重要类别的心所法而已。

五遍行心所

五遍行心所乃是伴随着认知的每一瞬间。

(1)受,感受到一定程度的幸福感(藏语:tshor-ba,感受):是我们如何体验到业力成熟。业力成熟包括:

  • 我们出生伴随的和合因素
  • 我们生活的环境
  • 现在发生的事情类似于我们过去所做过的
  • 我们重复过去行为方式的感觉。

由于好的业力成熟,而体验到某种程度的幸福感,另外我们体验到某种程度的不幸福感,则是由于我们破坏性业力的成熟。幸福感、中性和不幸福感形成了一个不间断的范围。每一种均可能是肉体或精神上的。

幸福感是当它停止时,我们希望再一次得到。不幸福感或苦难感受是当它发生时,我们想要从中离开。中性感受则均不属前面二者。

一定程度的幸福感可能会或可能不会令人沮丧。当它们具有五个一致特徵且与经验之和合因素的贪(藏语:sred-pa,渴望)结合时,它们成为了污浊(藏语:zag-bcas)─意味混杂着迷惑─且处于无尽(藏语:nyer-len)轮回的状态,此时这种情况即是沮丧的(藏语:zang-zing)。而当它们具有五个一致特徵且完全吸收阿利耶的性空(藏语:mnyam-bzhag,“冥想平衡”)之时,这种情况则是非沮丧的(藏语:zang-zing med-pa)。只有非沮丧的幸福感或者非沮丧的中性感受,才可能伴随着阿利耶的全面汲取。

(2)(藏语:‘du-shes,认知):对所出现对象(藏语:snang-yul)的一个非概念性认知的不常见特徵(藏语:mtshan-nyid),或对所出现对象的概念性认知的复合特徵(藏语:bkra-ba),并对它赋予常规意义(藏语:tha-snyad ‘dogs-pa)。它并不一定赋予一个名称或心理标签,亦不会将其与先前认知的对象进行比较。名称和文字的心理标签是极其复杂的概念性过程。因此,想心所与“认知”是有很大的差异的。

譬如,因为非概念性的视觉认知,我们可以区分视觉范围内的色彩形状,譬如说黄色形状。根据格鲁派,由于非概念性视觉认知,我们也可以对常识性的对象进行区分,譬如勺子。在这种情况下,透过辨别并不会将其命名为黄色或者勺子。事实上,此处的想心所甚至并不知道该颜色是黄色或者该对象是勺子。它仅仅只是将它区分为常规项目。因此,即使是一名新生儿也是能够区分亮与暗、热与冷。这就是所谓的以具有与该项目相关特徵的想心所(藏语:don-la mtshan-mar ‘dzin-pa’i ‘du-shes)。

在概念认知中,想心所将传统术语或者意义(藏语:sgra-don)归咎于对象─认知所出现的对象,换句话说,一个音频类别(藏语:sgra-spyi)或者一个涵义类别(藏语:don-spyi)─即是某种的排除他者(藏语:gzhan-sel),尽管并不是一个逐一消除其他可能性的一个过程。也无须存在可替代的可能性来排除它们。因此,将一个名字指定给一个对象时,譬如“黄色”或者“勺子”,它将“黄色”这类别与非该类别的一切事物区分开来,譬如和“叉子”这个类别。这就是所谓的以具有约定俗成、具有关特徵的想心所法(藏语:tha-snyad-la mtshan-mar ‘dzin-pa’i ‘du-shes)。非概念性认知缺乏这种类型的辨别。

(3)(藏语:sems-pa):一个冲动导致的心理活动而去面对对象或者朝着一个方向走。通常,它将让心相续行动,从而认知性地获取对象。一个心相续(藏语:sems-rgyud,心续)是个体心理活动时刻的永恒序列。

心理业力(藏语:yid-kyi las)等同于心理冲动。根据经量部、唯知派、中观自立量派和非格鲁派的中观应成派,身体和语言业力也算是心理冲动。

(4)(藏语:reg-pa):其区分(藏语:yongs-su gcod-pa)被认知对象是否是愉快的(藏语:yid-du ‘ong-ba)、不愉快的或者中性的,因此,它为经验幸福感受、不幸福感受或者中性感受而提供基础。

(5)作意(藏语:yid-la byed-pa):其之于对象的心理活动予以关注或用心而参与(藏语:’jug-pa)其中。认知参与可能仅仅只是给予对象某种程度的心意,从一点点或者至很多。这也可能是以某种方式投注于对象。譬如,心意可能是以静心地、重置的方式,不间断地或者毫不费力地投注于对象。

或者,另外,注意力可能以某种方式投注于一个对象。它可能会以其实际情况那样,以一致性(藏语:tshul-bcas yid-byed,正确考虑)投注于对象,或者像非实际情况那样,进行不一致性(藏语:tshul-min yid-byed,错误考虑)的投注。对我们所经验五蕴的四种类型之非一致性作意,是将它们视为静态而不是非静态,快乐的而非有问题的(苦难),清净的而非不清净的,真我存在的而非缺乏自我的。以一致性方式的四种类型之作意,则与这些是相反的。

在认知任何事物的每一时刻,所有五遍行心所均存在。否则,我们使用对象(藏语:longs-su spyod-pa)作为一个对象的认知将不完整。

无著解释说,

  • 除非我们在幸福感到中性感直至不幸福感的这样一个范围内,感受到某种程度的幸福感,否则我们事实上不能经验一个对象。
  • 除非我们对认知对象的一些特徵属性加以辨别,否则我们不能认知性地在感官领域内将某些东西视为认知的对象。
  • 除非我们对认知对象有冲动,我们甚至都不会面对或者朝着认知对象的方向前进。
  • 除非我们对愉快、不愉快或者中性感受用触觉意识去进行区分,否则我们对用感觉经验事物并无任何基础。
  • 除非我们对它投注一定程度的心意,即使是极其低的程度,否则我们事实上并不会与特定的对象有所互动。

五别境心所

世亲概括地定义了以下五种,并称它们也是伴随着认知的每一时刻。无著将它们称为别境心所,并且给了更专业的定义。对于无著来说,它们仅随着理解(藏语:rtogs-pa)它们对象的建设性认知,因此,它们是世亲之定义的子类别。它们使心理活动能够确定(藏语:nges-pa)其对象,也就是说可以肯定地接受它。

(1)(藏语:’dun-pa)其动机(藏语:kun-slong)不仅是目标于获取任何对象,实现目标,或者一旦获得对象或实现目标后,用它从事某事。它期待有一个所期许的建设性对象,用它从事某事,或者去实现一个所期许的建设性目标。目的也许是希望与之前所认知到的一个对象相遇,希望不要与此前认知到的对象分离开,或者对将来获得一个建设性对象怀有非常浓厚的兴趣(藏语:don-gnyer)。积极的目的使得以愉悦的精进(藏语:brtson-grus)而获得期许的对象或者实现期许的目标。

(2)胜解(藏语:mos-pa)专注于一个事实:我们有效地确定是这样的,而不是那样的。它的功能是使我们相信一个事实是真实的(藏语:dad-pa),它是如此坚定,以至于其他人的观点或者意见不能劝阻我们。对于世亲而言,这一心所法意味着。它只是─从无优良品质到具有所有优良品质的范围内─让其对象具有一定水平的优良品质,可能是准确的或者扭曲的。

(3)(藏文:dran-pa)不仅是抓住任何认知对象而不失去所关注的对象。在这里,它阻止忘记或者失去一个它所熟悉的建设性对象的心理活动发生。它具有三个特徵:

  • 其对象必须是我们所熟悉(藏语:’dris-pa)的建设性的事物
  • 其面向(藏语:rnam-pa)必须是专注于该对象,并且不忘记或者失去它
  • 其功能必须是阻止精神徘徊。

因此,正念等同于一种类型的“心理胶水"(藏语:dzin-cha),这种“心理胶水"使得所专注的对象黏合在一起而不是离开。它的强度涵盖范围可从弱至强。

(4)正定(藏语:ting-nge-‘dzin,专注)不仅是固定在被任何类型的认知(包括感觉认知)所认知的对象上。在这里,它使得心理活动处于连续性的单点参与,专注于被标记的建设性对象上(藏语:btags-pa’i dngos-po)。换言之,所固定的对象需要是佛陀所指定的建设性事物。另外,这一对象需要同心理意识一起被采取。这是因为心理标记是一项受限于概念性认知的功能,而它是完全地心理上的。正定是一项对一个对象的心理遵守(藏语:gnas-cha),而它的强度可能从弱到强。它是辨别意识的基础。

噶玛噶举派和萨迦派传统教法专注于一个视觉对象,譬如佛像,来作为一个获得奢摩他(一种平静和稳定的心态)的方法。这一说明与无著的心理正定之定义并不矛盾。这是因为这些传统指专注于佛像是一个常识对象。根据他们的主张,视觉认知的对象仅仅只是有色彩形状的瞬间。常识对象,譬如佛像,仅仅只是被概念性心理所认知。这是因为在这里基于一系列色彩形状的视觉认识时刻,随着时间推移的常识对象和随着被其他感官所延伸感觉而认知到的对象,被贴上心理标记。

(5)(藏语:shes-rab,智慧),专注于一个分析对象,将其优点从劣势里区分开来,或者将其优点从其缺点里区分开来。它基于四个义理(藏语:rigs-pa bzhi):依赖、功能、根据理由和对象本质而建立。因此,与其他的五别境心所一起,慧心所理解(藏语:rtogs-pa)其对象─譬如,它是否是建设性、破坏性或者是非为佛陀所指定的。它的职能是消除对此的犹豫不决之动摇。

世亲称这种心所法为智能意识(藏语:blo-gros),并将其定义为能够果断地辨析事物正确与否、建设性或破坏性与否等等之心所法。它对对象认知的辨析增加了一定程度的决定性─即使这个程度是极其微弱的─或许是正确的或许是不正确的。因此,智能意识并不一定正确地理解其对象。


十一善心所

(1)(藏语:dad-pa),即是相信一个事实是真实的,其专注于存在和可知的事物、具有优良品质的事物或者实际潜能的事物,并且认为它要么是存在的,要么是真实的,或者认为一个关于它的事实是真实的。因此,它意味着接受现实。

其具有三种类型:

  • 清楚地相信关于某事物(藏语:dang-ba’i dad-pa)的事实是清晰的,就像一个净水器那样,使头脑清醒。世亲特别指出,它清理对对象的破坏性情绪。
  • 相信基于理性的事实(藏语:yid-ches-kyi dad-pa),基于思考其所能论证的原因,认为一个关于某事物的事实是真实的。
  • 具有抱负的相信一个事实(藏语:mngon-‘dod-kyi dad-pa),认为这是真实的:关于某事物的实况和我们因此而对对象持有的抱负─譬如,我们可以实现一个积极的目标,那么我们将实现它。

(2)(藏语:ngo-tsha,某种意义的注重面子),是一种避免负面行为的感觉,而其缘由是我们在乎自己的行为将如何反映自己。根据无著所说,这种心所法意味着具有一种价值感。它尊重积极的品质或者拥有这些品质的人们。

(3)(藏语:khrel-yod),即关心我们的行为将如何影响到他人,是避免产生负面行为的感觉,这种感觉是由于我们关心自己的行为将会给与我们相关联的人们带来影响。这些与我们相关联的人,也许,譬如我们的家人、老师、社交群体、种族群体、宗教秩序或者同胞。对于世亲而言,这种心所法意味着有所顾忌,并且是要限制自己明目张胆的消极。它与前面的心所法均伴随于所有的建设性心理状态。

(4)无贪(藏语:ma-chags-pa),它是对欲望的一种厌恶(藏语:yid-‘byung)。因此对强制性存在(藏语:srid-pa)和强制性存在的对象(藏语:srid-pa’i yo-byad)缺乏渴望。然而,它并不一定意味着完全免于所有的渴望,而只是免除了一定程度的渴望。无贪也许是来自现在此生的强制性追求,无论是一般生活中任何时刻的强制性追求,或是來自于从强制性存在的一种释放宁静(梵语:nirvana)。它是不从事错误行为的基础 (藏语:nyes-spyod)。

(5)无嗔(藏语:zhe-sdang med-pa),是不希望给众生和我们自己造成苦难(藏语:mnar-sems),或者可能由于引起二者之一而造成的伤害,亦或可能是简单地由于发生苦难而造成伤害。它并不意味着完全免于愤怒,它也是不从事错误行为的基础。

(6)无痴(藏语:gti-mug med-pa),是一种辨别意识,它意识涉及到行为因果的个体细节(藏语:so-sor rtog-pa)或者考虑到现实,并且这些表现为它们的痴之反面。无痴可能发生是由于出生时所获得(藏语:skyes-thob)业力之异熟。另外,它可能来自于我们自己专心(藏语:sbyor-byung)聆听或阅读经文,并思考经文的涵义,或者对所理解的正确涵义进行冥想。它并不意味着完全摆脱于痴,而它也是不从事错误的行为的基础。

(7)精进(藏语:brtson-‘grus),是对具有建设性充满有热情的活力。无著解释了五个方面或分支:

  • 以盔甲般的勇气(藏语:go-cha’i brtson-‘grus),去忍受困难,它得于提醒自己做的事情所带来的快乐,
  • 坚持不懈以及尊重的投身任务(藏语:sbyor-ba’i brtson-‘grus)
  • 绝不灰心或者退缩(藏语:mi-‘god-ba’i brston-‘grus)
  • 绝不退出(藏语:mi-ldog-pa’i brtson-‘grus)
  • 绝不自满(藏语:mi-chog-bar mi-‘dzin-pa’i brtson-‘grus)。

(8)轻安(藏语:shin-sbyangs,灵活),是身体和心理的一种柔韧性或者可维修性感觉(藏语:las-su rung-ba),它允许心理活动与一个建设对象保持我们所期许的那般长久。它是通过身心相续体与有害立场的切断而实现的,譬如心理徘徊或者不安。此适应感引起了一种非干扰性的身心愉悦感。

(9)不放逸(藏语:bag-yod,在乎),是一个这样的心所法:当保持一种无执、稳定、无痴以及享受精进这样的状态时,它使得我们对有建设性的事物进行冥想并且防止倾向于受污染的(负面的)东西。换句话说,厌恶并且不渴望强迫性存在,不希望回应其苦难而遭受伤害,对于我们行为的影响不再痴迷,并且对建设性行为感到愉悦,以一种在乎的态度,让我们采取建设性的行为并且避免破坏性的行为。这是因为我们在乎其他人以及我们自身的处境,我们在乎自己的行为对二者的影响,因此我们严肃以对。

(10)行舍(藏语:btang-snyoms),是这样的一种心所法:当保持一种无执、稳定、无痴以及享受精进的状态时,它允许精神活动保持毫不费力地不受干扰,并无迟钝或者沉闷,是一种自发性和开发性的自然状态。

(11)不害(藏语:rnam-par mi-‘tshe-ba),不只是不愿对受苦难的有限众生造成伤害、刺激或者烦恼的稳定性。另外,它还有慈悲(藏语:snying-rje),愿它们能够摆脱苦难和苦难根源。

六烦恼心所

负面情绪或者态度(藏语:nyon-mongs,梵语:klesha,“痛苦情绪”),是当它发生时,我们失去平静心(藏语:rab-tu mi-zhi-ba),我们丧失能力,因此我们失去自我控制。它们是六种根本法,是六种根本性的辅助性负面情绪。世亲将六种的其中五种归类于没有人生观(藏语:lta-min nyon-mongs)。因此,它们是负面情绪或者心理状态。第六种包含有人生观的一系列的五种(藏语:nyon-mongs lta-ba can),因此包含了五种不安态度。无著称这一系列的五种为“干扰性的虚幻外观”(藏语:lta-ba nyon-mongs-can)。且让我将其简称为“虚幻外观”。

除了说一切有部学派,所有其他的印度佛教学派系统(藏语:grub-mtha’)都宣称,除了少数部份外,所有的负面情绪和态度有两个层次:基于原则性的(藏语:kun-brtags)和自然发生的(藏语:lhan-skyes)。基于原则性的不安情绪和态度,是由扭曲的人生观的概念性框架而发生。自然发生的不安情绪的发生则并无这种基础。

在无外观的干扰性情绪之中,犹豫不决的徘徊是一种例外,在具有外观的干扰性情绪之中,例外情况有:抱持着虚幻外观为至高无上、抱持着虚幻道德或者行为为至高无上以及一个扭曲的外观。这些特例没有自动发生的形式,只基于原则性而发生。经量部学派系统并没有主张一个极端的外观自动发生形式(虚幻外观)。根据它的主张,所有的五种虚幻外观完全是基于原则性的。

(1)(藏语:’dod-chags)针对任何外部或者内部的受污染的对象(与迷惑相关联)─有生命的或者无生命的─并且由于被对象自然吸引而希望获得它。它给我们带来痛苦。尽管贪念的发生可能是感觉亦或是心理认知,它是基于预先的一个概念插值。请注意感官认知总是非概念性的,而心理认知可能是非概念性的或者概念性的。前面的插值要么夸大所渴望对象的优点,或者增加了一些其原本缺乏的优点。因此,概念性插值以不和谐的方式(不正确的考虑)关注于所需对象─譬如,将一个脏的东西(一个充满粪便之身躯)视为乾净。

从一个西方人的角度来看,我们可能补充一点:当欲望是针对另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时,它可能是希望这个人或群体属于我们,或者我们所属于这个人或群体。而且,似乎通常欲望常常被先于对象的消极品质的概念性否认所支持。

世亲将这种根本干扰性情绪定义为执念或者占有欲。它是希望不要放走五种类型之任一欲望感觉对象(色、声、香、味或者身体触感)(藏语:’dod-pa’i ‘dod-chags)或者我们自己的强迫性存在(藏语:srid-pa’i ‘dod-chags)。这也是基于以夸张或者扭曲的方式投注于一个受污染的对象。对一个渴望感官对象的执念,是执念于对对象的欲界(藏语:’dod-khams,欲界)。执念于强迫性存在,是执念于对对象的色界(藏语:gzugs-khams,色界)或者无色界(藏语:gzugs-med khams,无色界)。这意味着这种执念达到了深层冥想层面的境界。

(2)(藏语:khong-khro),它的目标是其他的有限众生、我们自己的苦难,或者可能造成苦难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可能是二者之一,或者有可能单纯的是苦难发生的情况。其是对它们的不耐烦(藏语:mi-bzod-pa),以及希望通过不良愿望(藏语:gnod-sems)破坏或伤害它们,或以好胜的方式(藏语:kun-nas mnar-sems)打击它们,从而摆脱它们。它是基于认为其对象的本质是没有吸引力或令人反感的,它的作用是给我们带来苦难。忿怼(藏语:zhe-sdang)是愤怒的一个子类别,虽然它非专门但主要是针对有限众生。

与渴望一样,尽管愤怒的发生可能伴随着感官或者精神认知,它是基于之前的概念性插值。这样的插值要么夸大对象的负面品质,要么加入一些原本就缺乏的负面品质。因此,概念性插值以一种扭曲的方式投注于对象─譬如,错误地将一些无错的事物视为错误的。

从一个西方人的角度来看,当愤怒或者忿怼是针对另一个人或者团体的时候,我们会采取拒绝此人或者该团体的方式。或者,由于害怕被某个人或者某一群体所拒绝,我们可能将愤怒转向自己。似乎愤怒常常先于对象的良好品质,而受到概念性拒绝或者否认的支持。

(3)(藏语:nga-rgyal,傲慢)是一种基于倾向虚幻网络(藏语:‘jig-lta)的欺骗性外观的虚假思想(藏语:khengs-pa)。如下所述,这种欺骗性外观专注于五蕴的一些方面或某些脉络方面,并且将其标识为不受影响而整体的“我"以区分于五蕴,并且主导它们。从不同的形式之中以及倾向于虚幻网络的欺骗性外观的程度,它是特别基于自动出现的对“我"的执取(藏语:ngar-‘dzin lhan-skyes)。它的作用是,使我们不感恩他人或者不尊重别人的优良品质(藏语:mi-gus-pa),并且阻碍我们学习任何东西。慢有七种类型:

  • 傲慢(藏语:nga-rgyal)是一种这样的虚假思想:他人的某些品质劣于我,我自认为胜于他人。
  • 夸张的傲慢(藏语:lhag-pa’i nga-rgyal)是一种这样的虚假思想:他人的某些品质等同于我,我自认为胜于他人。
  • 极其夸张的傲慢(藏语:nga-rgyal-las-kyang nga-rgyal)是一种这样的虚假思想:他人的某些品质胜于我,我自认为胜于他人。
  • 自负的傲慢(藏语:nga’o snyam-pa’i nga-rgyal)是一种这样的虚假思想:当专注于我们自身的无限轮回合集(藏语:nyer-len-gyi phung-po)时,只想着“我”。
  • 错误的或者预想的傲慢(藏语:mngon-par nga-rgyal)是一种这样的虚假思想:事实上我并没有某些品质或者还没完全获得,但是我觉得我已经获得了。
  • 谦虚的傲慢(藏语:cung-zad snyam-pa’i nga-rgyal)是一种这样的虚假思想:在某些品质方面,别人胜我许多,但是我认为我只是比别人稍微劣了一点,且仍然胜于其他所有人。
  • 扭曲的傲慢(藏语:log-pa’i nga-rgyal)是一种这样的虚假思想:我们跌进一种误区,认为我所获的是一种好品质─譬如,我们是一个好猎人。

世亲提到,一些佛教典籍列出了九种类型的傲慢,但是它们可以归类为以上三种类型─傲慢、夸张的傲慢以及谦虚的傲慢。九种虚假思想认为:

  • 我胜于别人
  • 我等同别人
  • 我劣于别人
  • 别人胜于我
  • 别人等同我
  • 别人劣于我
  • 无人胜于我
  • 无人等同我
  • 无人劣于我

(4)(藏语:ma-rig-pa,无知),根据无著和世亲的说法,是不知道(藏语:mi-shes-pa)行为所致因果或者现实本质(藏语:de-kho-na-nyid)而具有的迷惑或不知所措(藏语:rmongs-pa)。迷惑是一种意和身的沉重。痴,那么,作为一种破坏性心理状态,会导致和永续不可控制的轮回(梵语:samsara),这并不包括不知道某人的名字。痴产生扭曲的确定性(藏语:log-par nges-pa)、犹豫不决的徘徊以及完全的迷惑(藏语:kun-nas nyon-mongs-pa)。换句话说,对于一些不正确的、对我们自己没有安全感和不确定性的、感到有压力的事情,痴心法使得我们固执于我们的确定性。

根据法称的《释量论》(一本关于陈那《集量论》的释论(藏语:Tshad-ma rnam-‘grel,梵语:Pramanavarttika),痴也是以模糊的心、颠倒的方式领会事物(藏语:phyin-ci log-tu ‘dzin-pa)。

破坏性行为的发生是源于对因果行为的痴,且对因果行为的痴伴随着破坏性行为。因此,无著解释说,通过这种类型的痴,我们建立起业力,从而经验更差的重生状态。对真实现实本质的痴导致并伴随任何─破坏性的、建设性的或未指定的活动。仅专注于建设性的行为,无著解释说,通过这种类型的痴,我们建立起业力,从而经验更好的轮回重生的状态。

根据世亲和所有的小乘学派(说一切有部和经量部),对真实现实本质的痴仅仅指无意识的人(藏语:gang-zag),包括我们自己和其他人,是如何存在的。这是因为小乘学派没有声称缺乏不可能的现象特性(藏语:chos-kyi bdag-med,无自我的现象,无特徵现象)。

根据萨迦派和宁玛派诠释的应成派,以及所有藏传传统所诠释的中观随应破派和唯知派的观点,无著指出的对真实现实本质的痴,也并不包括现象是如何存在的无意识。这是因为它们声称现象是如何存在的无意识并不是一种破坏性心理状态,它并不阻碍解脱。他们将这种心所法包括在认知障碍中(藏语:shes-sgrib),换句话说,是关于所有可知事物的障碍,而这些阻碍了无所不知。

格鲁派和噶玛噶举派则诠释了中观随应破派的观点,包含了对所有现象是如何存在的现实真实本质的无意识,它作为一种痴迷是破坏性心理状态。因此,它们将其包括在了无著的所述和情绪迷惘之中(藏语:nyon-sgrib),换句话说,迷惘情绪是破坏性情绪,它们阻碍解脱。

幼稚(藏语:gti-mug)是痴的一个子类别,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仅指对伴随着破坏性心理状态的痴─对因果行为和真实现实本质的痴。

贪(或者执念,取决于定义)、嗔和痴是三种有毒的情绪(藏语:dug-gsum)。

(5)(藏语:the-tshoms,怀疑)是对两个不同的思想相互猜疑,哪一个是真的─换句话说,在接受和拒绝之间迟疑,哪一个是真实的?哪一个是真实的乃所指四圣谛和行为因果等这样的真理。此外,迟疑可能更加倾向于什么是真实面,更加倾向于什么是错误面,或者甚至二者之间迟疑不定,使之成为不参与建设性行为之基础。

无著指出,此处的主要问题是破坏性和迷惑性的优柔寡断(藏语:shes-rab nyon-mongs-can)。它是指对于什么是正确的,其更倾向于错误决定的一种摇摆。它是麻烦制造者,但如果这种摇摆倾向于什么是正确的或者只是均衡的摇摆,它可能导致从事建设性的。

(6)不正见,是以某种不正见的方式看待对象。他们寻找对象并认为对象是可以被锁住的(藏语:yul-‘tshol-ba),而无需他们自己对之进行检测、分析或者调查。换句话说,他们只是对对象有一种态度。它们只发生于概念性认知期间,并且伴随着插值或者否认。作为心所法,然而,它们自身并不插值或者否认任何东西。

不正见共有五种。无著解释说每一种均是破坏性、迷惑性的鉴别意识(藏语:shes-rab nyon-mongs-can)。然而,它们不是鉴别意识─五别境心所之一─的子类别,这是因为它不符合无著的别境心所的标准─即它们对对象能正确理解。

此外,无著解释说,每一种五不正见都有:

  • 对不正见的宽容,因为它缺乏辨别而无法看到它所带来的苦难
  • 对其有所执念,因为它没有意识到它被迷惑了
  • 并认为是智慧
  • 它是一个紧紧抓住的概念性框架
  • 猜测它是正确的。

五不正见

(1)见〔萨迦耶见〕(藏语:‘jig-tshogs-la lta-ba、‘jig-lta,暂时网络的不正确观点)是朝着暂时性网络的一种不正见,它从我们自己的轮回永续五蕴合集中追寻和锁定某些暂时网络作为一种基础,从而插值(投射)一个紧密相依的一个相随概念性框架(态度)。这个概念性框架是“我”(藏语:nga、bdag)或者“我的”(藏语:nga’i-ba、bdag-gi-ba)。它不专注一任何他人的五蕴合集。然而,此处的“我”或者“我的”并不是所指传统意义上的存在个体,而是指并不与任何真实事情相对应的错误个体。假“我”也许是一个可以独立于五蕴存在的静态整体(藏语:rtag-gcig-rang-dbang-gi bdag)或者能自我充分认知的“我”(藏语:rang-rkya thub-‘dzin-pa’i bdag)。因此,我见是基于无意识到传统上的“我”是如何存在,它伴随着对一个人的不可能灵魂的紧握执取(藏语:gang-zag-gi bdag-‘dzin)。这种对一个人的不可能灵魂的紧握执取,事实上是影射出插值的假“我”或“我的”,而不是不正见本身。

更细节地讲,我见是一种破坏性的、虚假的辨别意识,它“紧握执取”五蕴的暂时网络与“我”(藏语:ngar-‘dzin)一致,即假“我”。或者它将它们紧握(执)为“我的”(藏语:nga-yir ‘dzin),换句话说,假“我”完全不同于譬如作为其先驱、控制者或居民。“紧握执取”在这里意味着通过一个或多个插值类别的媒介概念性认知其对象,并且认为这些类别的插值是正确的。这些概念性类别构成了这个不正见紧紧抓住的概念性结构。在这种情况下,插值类别包括不可能的假“我”和“完全一致的一个”或“完全不同的很多”。

此外,基于从其他东西中区分一个或者更多个蕴,我见寻求和锁定一个或者多个蕴。作为一个破坏性、迷惑性辨别意识,它给这种辨别增加了确定性。不正确的考虑(不协调的关注)也伴随着这种不正见,并且事实上(认为)专注于一个蕴或者多个蕴作为插值类别的心所法。

根据宗喀巴,我见事实上并不像世亲和无著所解释的那样投注于蕴集。根据他的格鲁应成派系统,他是专注于传统上的“我”,是归咎于我见的蕴集。此外,它所紧紧抓住的假“我",也是一个真正已建立的存在。

(2)边见(藏语:mthar-‘dzin-par lta-ba, mthar-lta),是以永恒的(藏语:rtag-pa)或者虚伪的(藏语:‘chad-pa)方式看待我们的五种轮回永续合集。在宗喀巴的《菩提道次第广论》(藏语:Lam-rim chen-mo)一书中,通过解释边见是一个专注于传统上的“我”(前面的破坏性态度标志为一个临时网络)的破坏性的、迷惑性辨别意识,从而阐明了这一点。其认为传统上的“我”要么具有这种永久的标志,要么在未来生中没有这种相续。根据世亲,边见乃是认为轮回所生产的蕴集本身要么永远持续,要么随死亡而完全终止,在未来生中无相续。

(3)见取见(藏语:lta-ba mchog-tu ‘dzin-pa,虚假的优越感),它被认为是我们一个至高的虚假观点和轮回永续合集,而这种虚假观点基于见取见而产生。宗喀巴指明,这种破坏性、虚假性区别意识所指的观点可能是我们的我见、边见或邪见。根据世亲,这种破坏性态度可能看做是轮回永续合集,基于这些轮回永续合集,以上三种不正见应运而生,与不协调的关注一起,它们可能完全被本质或者真正的快乐之源而清净。

(4)戒禁取见(藏语:tshul-khrims-dang brtul-zhugs mchog-tu ‘dzin-pa),注重净化、解脱,而毫无疑问地传递一些虚假道德和虚假品行,和一些引起虚假道德品行的轮回永续合集。这种虚假观点源自于持我见、边见或邪见。它将虚假的道德品行认为是让我们从消极业力(藏语:sdig-pa,消极潜能)中得以净化(藏语:’dag-pa),从破坏性情绪中得以解脱(藏语:grol-ba),并无疑地将我们从轮回(不可控制的重生)中解救(藏语:nges-par ‘byin-pa)的方法。它还认为轮回所产生的蕴集,被它们(虚假道德和虚假品行的传递)所惩戒而被净化得以解脱。

宗喀巴解释说,戒禁取见是使我们自己得以摆脱一些细微的行为,而这些行为的放弃是毫无意义的,譬如两条腿站立。虚假的品行是果断地让我们在着装上、肢体上、言论上以某种细微的方式从事,而采纳这种方式是毫无意义的,譬如赤着脚站在火热太阳底下的苦行为戒。

(5)邪见(藏语:log-lta,错误的看法),认为一种实际起因、一种实际结果、一种实际功能,或者一种存在的现象是不实际的或者不存在的。因此,它是伴随着否认,譬如,否认这样的一个事实:建设性行为和破坏性行为是快乐和不快乐经验的真正起因。它也许是否认快乐和不快乐是源自于积极或者消极业力成熟的结果这一事实。它也许是否认过去生和未来生事实上会起作用这一事实;或者它也许是否认实现得解脱和开悟之存在这一事实。

根据宗喀巴和格鲁派应成学派,邪见也可能是将一种错误起因、一种错误结果、一种错误功能,或者一个不存在的现象认为是真实的或者存在。因此,它也许由插值所伴随着,譬如,原质(藏语:gtso-bo)或者印度教神只伊湿伐罗是有限众生的起因或者创造者。

二十随支烦恼心所

二十随支烦恼源自于贪、嗔、痴这三种有毒的情绪。

(1)忿(藏语:khro-ba)是嗔所摄,并且是一种会造成伤害的苛刻意图。

(2)(藏语:khon-‘dzin)是嗔所摄,并且持有一些怨恨。对于我们和我们的亲人所受到伤害,持有报复意图。

(3)(藏语:’chab-pa)是痴所摄,对我们自己或者他人进行隐藏、不愿意承认之不可取行为(藏语:kha-na ma-tho-ba)。此外,还有中性的不可取行为(藏语:rang-bzhin-gyi kha-na ma-tho-ba),譬如杀死蚊子这样的破坏性行为。另外,它们可能为禁止行为(藏语:bcas-pa’i kha-na ma-tho-ba)─佛陀对某些个体所禁止的行为,以及一些誓愿所禁止的,譬如像如果僧侣或者尼众想午后进食这样的行为。

(4)(藏语:’tshig-pa)是嗔所摄,由于怨恨和怨气而以辱骂性意图说话。

(5)(藏语:phrag-dog)是嗔所摄,由于过度执念于我们自己所收获的或者所受到的尊重,而具有一种不能忍受其他人的优秀品质或者好运气的破坏性情绪。因为,嫉妒与英语里的羡慕是不一样的。除此之外,嫉妒是希望我们自己具有这些品质或者好运,并且通常是希望别人被剥夺这些(品质或好运)。在情绪关系的脉络中使用时,它也与英语里的妒忌不同。

(6)(藏语:ser-sna)是贪所摄,是执念于所得物质或者尊重,不愿意放弃任何财物,执着于它们而不想与任何人分享亦或自己享用。因此,在英语里悭比吝啬更胜一筹。吝啬仅仅只是指不愿意分享或者使用我们的财富。它缺乏悭所具有的积攒这一方面。

(7)(藏语:sgyu)是在贪和痴的类别里。由于过多执念于物质所有和所受到的尊重,通过声称具有某些我们所缺乏的良好品质,激活了欺骗他人的想法。

(8)(藏语:g.yo)是贪和痴所摄。因为对我们所获物质和所得尊重有过多的执念,这是将我们的短处和缺点与他人相隐藏的一种心态。

(9)(藏语:rgyags-pa)是贪所摄。基于健康、年轻、财富等等,从而看到长寿或者任何轮回之荣耀迹象,谄是一种对此感到快乐并且乐于享受于此的膨胀心态。

(10)(藏语:rnam-par ‘tshe-ba)是嗔所摄,它有三种形式。

  • 流氓行为(藏语:snying-rje-ba med-pa)是一种缺乏慈悲心之害,我们希望以此对别人恶作剧或者造成伤害。
  • 自我破坏性(藏语:snying-brtse-ba med-pa)是一种对自己缺乏慈悲心之害,我们希望以此对我们自己造成伤害。
  • 幸灾乐祸(藏语:brtse-ba med-pa)是当听到或看到他人遭受苦难而欣喜的一种害。

(11)无惭(藏语:ngo-tsha med-pa,无荣耀感)是三种有毒情绪中的任何一种所摄。由于考虑到我们的行为将会给自己造成什么影响,因此应该避免破坏性行为,无惭对此没有任何的感应。根据世亲的说法,这一心所法意味着没有价值感。它是对优良品质或者拥有优良品质的人缺乏尊重。

(12)无愧(藏语:khrel-med)是三种有毒情绪中的任何一种所摄。由于考虑到我们的行为将会对与我们相关的人士,包括我们的家人、老师、社交团体、种族群体、宗教秩序或者同胞造成影响,因此应该避免破坏性行为,无愧对此缺乏感应。对于世亲来说,这一心所法意味着无所顾忌,并且缺乏对肆无忌惮的消极之克制。这和前面的心所法伴随着所有的破坏性心态。

(13)昏沉(藏语:rmugs-pa)是痴所摄。它是一种身心沉重之感。这种感觉让心不清晰、不可用,不能够对对象产生认知外观或对对象有正确理解。由于昏沉,当心事实上变得不是很清晰时,这就是钝使(藏语:bying-ba)。

(14)掉举(藏语:rgod-pa)是贪所摄。这种心所法致使我们将注意力从对象上移开,取而代之的重拾或者重思一些我们之前所经验过具有吸引力的事物。因此,这使得我们失去平静心。

(15)不信(藏语:ma-dad-pa)是痴所摄,它具有三种形式,相反于三种形式的信─相信一个事实是真实的。

  • 基于一个原因而不信,譬如不相信行为因果。
  • 不相信,譬如三宝的优良品质,这致使我们的心因为破坏性情绪而变得浑浊、变得不快乐。
  • 不相信,譬如我们获得解脱的可能性之存在,这只是我们对解脱没有兴趣,并且没有实现它的抱负。

(16)懈怠(藏语:le-lo)是痴所摄。有了懈怠,由于执着于睡觉、躺下、放松等等的愉悦感,心不再行动或者从事一些建设性的东西。其有三种类型:

  • 嗜睡和拖延(藏语:sgyid-lugs),由于对不可控制轮回之苦的冷漠,执着于空闲带来的快感,或者以渴望睡眠当作逃脱,当下不想做具有建设性的事情,而推迟到以后再做。
  • 执着于负面的或者琐屑的活动或事情(藏语:bya-ba ngan-zhen),譬如赌博、酗酒、对我们有不良影响的朋友、聚会玩乐等等。
  • 沮丧并感到不足(藏语:zhum-pa)。

(17)放逸(藏语:bag-med,粗心、鲁莽)。基于贪、嗔、痴或懈怠,放逸是一种不从事任何建设性的事情,以及不避免受到迷惑活动的一种心所法。它是不严肃的对待,因此它不在乎我们行为所造成的影响。

(18)失念(藏语:brjed-nges)。基于回忆一些我们对之有破坏性情绪的对象,失念是指丢失掉我们所专注的对象,而徘徊于该破坏性情绪的对象。失念于一个所专注的对象或者健忘,而充当着精神徘徊的基础(藏语:rnam-par g.yeng-ba)。

(19)不正知(藏语:shes-bzhin ma-yin-pa)是一种与贪、嗔、痴有关的破坏性,是虚假的辨别意识。它使得我们进入一种不恰当的肢体、语言或者精神活动,而并没有正确地了解什么是合适的或者不合适的。因此,我们对我们的错误行为,并不会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者阻止。

(20)散乱(藏语:rnam-par g.yeng-ba)是贪、嗔、痴所摄。它是这样的一种心所法:由于任何有毒情绪,引起我们的心从所专注的对象之处分心。如果我们由于贪而分心,我们所渴望的对象必需不是我们已经熟知的,就像掉举的情况那样。

四不定心所

无著列出了四种具有可变化伦理状态的心所法〔四不定心所法〕。它们可以是建设性的、破坏性的或者不确定的,取决于认知的伦理状态,它们具备着五个一致的特徵。

(1)(藏语:gnyid)是痴所摄。睡眠是一种感觉认知的退缩,其特徵是身体上感到沉重、虚弱、疲倦以及精神暗淡。它使我们放弃活动。

(2)(藏语:’gyod-pa)是痴所摄。它是这样的一种心态:不愿意重复做我们做过的某事或者他人让我们做的某事,不管这件事情是恰当的或者是不恰当的。

(3)(藏语:rtog-pa)是粗心地研究某事的一种心态,譬如检测页面上是否有错误。

(4)(藏语:dpyod-pa)是这样的一种心态:仔细地检查以辨别具体细节。

不属于上述类别的心所法

因为对真实存在的执着(藏语:bden-‘dzin)而在其对象上插值一个不可能的存在方式。它既不是主要意识也不是心所法,尽管它可能伴随二者。况且,因为它不是一种心所法,所以它也不是一种破坏性情绪或态度。

根据格鲁-应成派的解释,对真实存在的执着伴随着所有概念性和非概念性认知的每一时刻,但阿利耶对空性的非概念性认知除外。它也不伴随着在加行道(藏语:sbyor-lam)的某人对空性概念性认知的时刻,亦即,在他或她以对空虚的非概念性认知之见道(藏语:mthong-lam)的那一刻。在非概念性认知和心理认知中,对真实存在的执着并不显现(藏语:mngon-gyur-ba)。根据杰尊巴(藏语:rJe-btsun Chos-kyi rgyal-mtshan)的典籍,它是作为一种潜意识(藏语:bag-la nyal)而介绍,而它仍然是一种感知事物的方式。根据班禅的典籍,它仅以时常习惯(藏语:bag-chags)呈现出来,并不是一种对事物的意识,而是一种非一致的影响变量。根据非格鲁派大乘佛教的介绍,尽管在非概念性认知和心理认知中,真实存在的执着习惯是存在的,但执着是不存在的。根据噶玛噶举派所宣称,在概念性认知的第一时刻,对真实存在的执着也并不存在。

同样地,对空性全然融入(藏语:mnyam-bzhag ye-shes)的深刻认知和对成就的深刻认知(藏语:rjes-thob ye-shes,禅修后的智慧),既不是主要意识也不是心所法,尽管它们可能与二者相随。这是因为它们不是认知它们对象的简单方法;它们也驳斥了它们的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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