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心七要

托美桑波所注之版本

顶礼具大悲心者

第一要:前行

首先当修前行法 (思人身宝贵、念死无常、业力因果、轮回过患)。

第二要:实修菩提心

修胜义菩提心

思惟诸法如梦,观察心的本性无生,对治之法亦于原处自解脱。所修道的本体就是安住于普遍之基。于禅修座间,当如幻化之人般行止。

修世俗菩提心

以交换取舍来调练,并以呼吸来修取舍。

于三种对境(所爱、所厌、以及无记)的三毒(贪、嗔、痴),将彼受取于己,而把三种相应的善根(离贪、无嗔、不愚昧)给予他人。在一切威仪中如此训练。

 (毒果)成熟请从我开始。

第三要:转恶缘为菩提道

透过思惟行为而转

当环境充满罪恶时,要将恶缘转为菩提道。把所有报应都归于我一身来清除我爱执,对众生则思惟其大恩。

透过思惟见地而转

透过观修迷妄显现为佛的四身,空性乃是无上的保护。

透过行动而转

运用四种行为的殊胜方便(1. 积聚善业,2. 净除恶业,3. 布施作障鬼神,4.敦请护法),所遇一切皆用于禅修。

第四要:归结终身之行持

在生时

总摄窍诀的要点,就是要修习五力(1. 引发力 2. 善种力 3. 串习力 4. 破斥力 5. 祈愿力)。

于死时

大乘行者于离世时的窍诀也就是这五力,往生之修行以此最为重要。

第五要:修心圆满之标准

所有修法都归为一个要点 (清除我执)。

在(自他)两种证人当中,我自己是主要证人。(自己要检验是否首先想到他人、精勤行善、堪能克服恶习、持守戒律誓言、以及为菩提道上的瑜伽士)

假如我能持续的依修心而只生起欢喜

甚至在散乱中也能(不生我爱执),那就是修心圆满的表征。

第六要:修心的十八誓言

(1–3)恒常修学三总义 (不违背诺言、不放纵颠狂、不堕于偏私)。

(4)转变自己的动机,但保持行为正常。

(5)勿说他人失。

(6) 勿思他人过。

(7)清净自己最粗重的烦恼。

(8)断舍对成果的希求。

(9)舍弃有毒之食(中译注: 指杂有私心的善行)。

(10)勿把恶念当作值得坚持的事。

(11)勿因被恶待而发脾气。

(12)勿躲在险处(伺机报复)。

(13)勿刺人痛处。

(14)牦牛所扛的勿移给牛 (勿转移责任)。

(15)勿争强好胜。

(16)勿作回遮术。

(17)勿令天神沦为魔。

(18)勿为己乐而希求他人苦。

第七要:修心的廿二学处

(1)将诸瑜伽摄为一 (利益他人的动机)。

(2)遇违缘时只修一法 (施受法)。

(3)起初与结尾时作两种行 (利益他人的动机以及回向善根)。

(4)安忍两种境遇(好与坏)。

(5)以生命来保守两件事 (总体以及个别的修心誓言)。

(6)修学三种难事(认知违品、对治之、并维持之)。

(7)受取三主要因(遇具德上师、修其所教导、聚集修行顺缘)。

(8)修三种不失坏 (对上师的信心感恩不失、修其所教之法的希求心不失、保持这些修持的稳定度不失)。

(9)办三种不分离(身、语、意不离利他)。

(10)对于对境无有偏私而净行止。

(11) 对一切以广而且深的方式修习。

(12) 对逆境恒常修。

(13)不依赖他缘。

(14)现在就以此为主修。

(15)不颠倒理解。

(16)无有间断。

(17)坚定而修。

(18)以自我观察跟评判令自己解脱。

(19)修持时不要感觉自己付出很多。

(20)不要敏感易怒。

(21)不要因为短期的事就反应。

(22)不要企求感谢。

结语

如此,将五浊(命浊、烦恼浊、见浊、众生浊、时浊)之恶转为菩提道。

此窍诀甘露乃是由色林巴(金洲)大师所传下。

因为往昔修心的宿缘苏醒,对此法的敬信增上。以此之故,不顾艰苦跟讥毁,我求到了这些调伏我执的教诲。现在就算是死了也无憾了。

Top